創新的動力來自哪里?
有人說,只有保護私有產權,才能鼓勵創新。我覺得這種觀點值得商榷。
什么是創新,簡單的說,就是通過更新、創造、改變來創造新事物。改進一種事物或方法路徑等是創新,創造一種新的事物或方法路徑等更是創新。根據創新的領域不同,創新可分為政治創新、經濟創新、軍事創新、文化創新、科學技術創新、管理創新等等。
那么,創新的動力從何而來呢?
我認為,創新的主體是人或者由人組成的組織,激勵人們創新的動力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為了改善國家、民族、階級和組織的境遇而創新。例如,為了擺脫國家、民族和組織等面臨的滅亡危險,為了改變農民、工人遭受地主、資本家剝削壓迫的狀況,為了國家、民族和組織的強盛,為了改變社會上不公正的狀況,為了改善企業的經營狀況等,而進行革命、改革以及有關的創造、改變等創新活動。
二是為了理想而創新。就是個人或組織為了實現自己的理想或志向而創新。例如,以毛澤東為代表的老一輩革命家為了實現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建立新中國的偉大理想,將馬克思主義的普遍真理與中國革命的實踐相結合,開創了工農武裝割據、農村包圍城市、最后奪取全國政權的道路,這就是一個偉大的創新。再如,一個科技人員為了實現自己為國家作貢獻為人民造福的理想,而進行的科技研究和技術革新,也是為了理想而創新。
三是為了履行工作職責而創新。有的人并無遠大的理想,但具有較強的敬業精神,這些人為了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職責,也會進行創新活動。
四是為了個人利益而創新。如為了個人增加收入、晉升職務職稱、出名和受到表彰等而進行創新活動。
以上是人們進行創新活動最基本的四種動機。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參與創新活動往往是幾種動機并存,同時發揮作用。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國家要激勵民眾進行創新,需要多種措施并舉,既要給創新者以合理的利益回報,更要重視培育民眾為國家作貢獻為人民造福的崇高理想,培育民眾優良的職業道德特別是敬業精神。后者往往更重要。
偉大的創造來源于偉大的理想。在毛澤東時代,國家對于科技研究和技術革新活動,主要是進行精神鼓勵,物質報酬很少,卻搞出了在世界上首創的雜交水稻、青蒿素、漢字激光照排技術、人工合成牛胰島素等“新四大發明”,搞出了“兩彈一星”等一大批科技創新成果,涌現了錢學森、鄧稼先、于敏、趙九章、王淦昌、錢三強、彭桓武、袁隆平、華羅庚等一大批國際頂尖級的科學家,以及王崇倫、尉鳳英、倪志福、李瑞環等一大批技術革新能手。參與青蒿素研究的屠呦呦,是中國歷史上迄今為止唯一獲得自然科學領域諾貝爾獎的科學家。這些人搞出了大量的科技研究和技術革新成果,并不是為了獲得豐厚的物質報酬,他們主要是懷著為國家作貢獻為人民造福的崇高理想,憑著強烈的敬業精神,鍥而不舍地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他們的偉大情操將永遠被中國人民所銘記。
由此可見,那種“只有保護私有產權才能鼓勵創新”的觀點是不對的。我認為,這種觀點主要錯在“只有”這兩個字上。為了鼓勵創新,國家當然應該保護創新者通過創新活動合法獲得的財產,但是加上“只有”兩字就不對了。這是因為,
首先,創新者的財產可能有多種來源。一個創新者的財產,既包括通過創新活動獲得的財產,也可能有通過其它途徑獲得的財產;既包括合法獲得的的財產,也可能有非法獲得的財產。如果這個人有非法獲得的財產,難道國家還要保護其產權嗎?
其次,許多創新者進行創新活動并非為了獲得財產。例如前面提到的許多科學家和技術革新能手,他們進行創新活動并非為了獲得財產(包括知識產權),也沒有通過創新活動獲得什么財產,因此,保護私有產權對鼓勵他們創新起不了什么作用。
第三,創新者往往沒有多少財產,而富人往往不愿創新。中國有句老話叫“窮則思變”,創新最積極的往往是沒有多少財產的窮人,因為他們想通過創新改善自己的境遇。而富人是既得利益者,他們過著十分富足甚至是豪華奢靡的生活,許多人就滿足于現狀,創新的意愿也就大大降低了。中國有句老話“富不過三代”,說的就是這種情況。所以,保護私有產權對想由窮變富的人開展創新還有點鼓勵作用,而那些已經富起來的人特別是“富二代”、“富三代”,對鼓勵他們創新沒有多大作用。
第四,“保護私有產權”主要保護的是資本家和權貴們的產權。在今天的中國,誰最希望政府保護私有產權?對保護私有產權愿望最強烈的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這些年集聚了大量財富的資本家和權貴們。一般的老百姓沒有多少財產,他們最希望保護的不是什么私有產權,而是存在銀行里的錢不要貶值。由此可見,提出“只有保護私有產權才能鼓勵創新”觀點的人,不管其主觀意圖如何,在今天的中國,所謂“保護私有產權”實際上主要保護的是資本家和權貴們的產權,而對于鼓勵創新不會發揮多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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