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幸福
——與大學生談幸福
蔡長運
習近平同志與北京師范大學師生代表座談時說:“教師的工作是塑造靈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要引導和幫助青少年學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學校、教師是“千教萬教,教人求真”,學生是“千學萬學,學做真人”。做為學校、做為教師,要把我們的學生培養成“正品”、“精品”的人,就必須教會我們的學生認識“道”——認識真理、追求真理;幫我們的學生“牢固樹立正確的祖國觀、民族觀、文化觀、人生觀”。而做為人生觀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則是人的幸福觀。做為大學生如何才能正確樹立自己的幸福觀呢?如何才能使自己更自由、更平安、更快樂呢?如何才能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呢?那我們首先就先來談談這個問題。
一、物質材富能不能帶來永遠幸福?
古語說“知足常樂”。欲望、需求獲得的滿足,就是幸福。可問題在于:一個人究竟有多少欲望?一個人應該有多少欲望?人的欲望能全部得到滿足嗎?人真正的需求是什么?人的需求全都能用物質財富來滿足嗎?
心理學家亞伯拉罕·馬斯洛認為,人的需要可分五個層次:1、生理的需要;2、安全的需要;3、歸屬感的需要;4、被尊重的需要;5、自我實現的需要。它們依次由較低層次到較高層次排列。某一層次的需要相對滿足了后,其需要才會向高一層次發展,這時,追求更高一層次的需要就成為驅使他行為的動力。相應的,某一層次的需要相對滿足了后,那在這一層次內的過多的給予對他(她)就不再是一股激勵力量。也就是說,這些對他(她)已經沒有根本上的意義了。例如人吃不飽、穿不暖,那他對食物、衣物的需求是最強烈的,其它需要則顯得不那么重要,比如他就不一定關心是否安全,甚到于敢于去冒險。從小沒有溫暖安全的家、缺少關愛,那他對被尊重、自我實現的欲望等更高層次的需求就不會非常強烈。另一方面低層次的需求適當得到滿足后,其激勵的起點就上升到更高的一級。也就是說人的一個層次的需求是有限的。
1、《莊子•逍遙游》中說:“鷦鷯巢于深林,不過一枝;偃鼠飲河,不過滿腹”。一個人餓了幾天,他可能沒有別的追求,只要能吃上一頓胞飯他會感到非常非常幸福。但一個人每餐有了三碗飯,其它再多的飯對他就沒意義了。同樣,一個人即使有一千套房,他也只能睡一張床。人在溫飽解決后,就會進一步上升到追求更高層次需要——安全。
一個小孩子家里的冰箱里有很多好吃的東西,但她并不會有什么特別幸福的感覺。一旦有別的小朋友來家里玩,她馬上就要去拿出東西來炫耀,偶爾分一些給小朋友吃,這時她顯得很滿足、很幸福。也就是說,這些多余的東西本對她(他)實際需要來說,已經沒有多大的意義了,只有拿出來顯擺、攀比、炫耀——別人沒有自已有,才能以此來獲得滿足感。這是一個成長中的心智還沒發育成熟的孩子的正常心里狀態。如果我們大人們也都象孩子一樣成天用顯擺、攀比、炫耀物質財富的多少來尋找各自的“幸福”,能找到嗎?在物質層面只有比下有余的“幸福”,一旦比上不足則立即轉化為嫉妒、自卑和痛苦。而要真正攀比物質和金錢則是永無止境的,人永遠找不到內心的滿足的依托。那些信仰金錢的人,占有了很多“物質財富”——很多金錢,如果不拿出來顯罷、攀比、炫耀,他就找不到了人生的意義了。就象歷史上“石崇與王豈斗富”——做為當時的全國首富也只是在歷史中留下一個笑柄而已。
荀子在《修身》中說: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唐代慧海法師在《頓悟人道要門論》中說:心逐物為邪,物從心為正。一個人能有效控制物質財富,追求的物質財富服從于人的真正的需要,那他走的就是正道,他身上呈現出的正氣,他就是君子。相反,如果住著一套房子,卻天天惦記著第二套、第三套……第N套房子;惦記著與別人攀比誰擁有更多的房子、更多的金錢、更多的“財富”,并為之拚死、拚活、疲于奔命,甚至為之去坑、蒙、拐、騙,那他就被房子、被財富、被攀比控制了;就變成了他是為房子、為財富、為攀比而活著了,那他就走上邪路上去了,身上呈現出的就是邪氣,就成了一個猙獰的小人了。那他注定找不到真正的快樂、幸福。
2、生理需求獲得滿足后,其需求與激勵因素就上升到更高層次的安全需求了。人的安全的需求,首先表現在安全的空氣、安全的水、安全的食物、安全的各種物質組成的環境;其次表現在安全的社會環境上,如不被偷、不被騙、不被坑、不被欺侮;再如不希望遇到老虎、遇到狼、遇到車禍等;第三表現在生活的穩定、不需過份擔心疾病、養老等。
3、生理需求獲得滿足,也沒有的安全方面的擔憂,那人的需求與激勵因素就上升為對社會歸屬感的需要了——要有家庭、有同事、有朋友、融入某個團體、要被人認同、要享受關愛、享受溫情等。有些青少年,由于從小成長在沒有溫情與關愛的家庭里,他在家里找不到歸屬感,找不到自身的價值,所以很容易把社會上的狐朋狗友當成自己最親的親人;把犯罪團伙當成自已的歸屬。有些學生很愛曠課,但如果老師真讓他長期不用上課,不要來班里,他肯定不干。我原來的廠里有個老會計是解放前的大學生,88年退休后還在寫入黨申請書,92年在批準他入黨的支部會上,筆者親自看到他流下了眼淚。這說明人找到自己的社會歸屬是很快樂、很幸福的。
4、人融入社會以后則會進一步追求被尊重。每個人都有英雄情結,都希望得到別人的認可、尊重。學生在學校總是希望得到表揚;人們在單位總怕被人白眼、看不起。要獲得別人的尊重,首先,要學會尊重別人,只有在相互尊重的社會環境中才能找到各自的尊嚴。其次,要想獲得別人的尊重,那就要學會低調做人、謙虛謹慎。再次,要誠心誠意為團體、為大家做貢獻,能當擔,有做為。
5、自我實現需求。人一旦生理、安全、社會歸屬、尊重都獲得滿足,則會激發出其自我實現的欲望。處于自我實現的高級狀態的那種強烈的幸福感會激發出人的可怕的能量;能讓人成癮;可以讓人忽視基本生理需要;甚至可以藐視死亡。
某公司有個女高管年薪四十萬元,生孩子產假期滿回公司上班,但她原來的崗位沒了。于是公司照樣給她四十萬年薪,但只讓她負責保潔。但這位女高管卻不愿意,把公司告上了法庭。收入一分也不少,為什么還不愿意呢?正是公司剝奪了她自我實現的機會了。
一個真正的軍人遇到戰爭有自發實現的機會,是興奮而不會是害怕。西漢少年將軍霍去病說“匈奴未滅,何以成家”——他認為打戰比取老婆成家重要多了;東漢老將軍馬援就愛享受“為將自當戰死沙場,馬革裹尸而還”的幸福。一個警察(破案高手)遇上一個作案高手認為是自己三生有幸,因為這時才是他的最佳的自我實現的機會。影視劇中很多警察形象,總是因工作而不能照顧家庭而很痛苦、很糾結,這些編導就是弄不明白:其實工作狂在工作中能發揮自己的專長,有自我實現的機會,是很快樂、很幸福的事。明朝有一個皇帝(明熹宗朱由校)當皇帝當得很痛苦、很郁悶,但干起木匠活來,不僅技術天下第一,而且快樂幸福。南唐后主李煜,皇帝當得很窩囊,但即使當了囚徒,寫起詩、填起詞來卻呈現出的絕對是一個風流的、幸福的大詩人、大才子。我們有些藝術家為了藝術甚至放棄生育。又如雷鋒喜歡做好事,楊根思、黃繼光、董存瑞勇于犧牲等,支撐起他們藐視一切的力量的,正是他們處于自我實現的最幸福的心里狀態。
綜上所述,人只有第一層次的生理需求和第二層次的安全需求才是靠物質來保障的,而這種物質需求是有限的。人的第三層次的歸屬感需求、第四層次的被人尊重的需求、第五層次自實現的需求都屬于精神層面的需求,他們是無法靠物質、金錢來滿足的。
二、弘揚什么樣的人性才能真正自由幸福?
上面說到了,人能夠有自我實現的機會是最幸福的。那“趙本山”有很大的忽悠本事;有的人賭博千術很高明;有的人扒竊的技術很高明,這些是不是都要給以充分的自我實現機會呢?我們現在常講要尊重人性、保護人權、享受自由。很多人就把這理解成任何人性都要給予自我實現的自由,因為這是人權。那什么是人性?是不是人的所有“人性”都要尊重和保護呢?是不是放縱人的所有“人性”就會真正幸福呢?
每個人的人性實際上都具有兩重性:惡的一面和善的一面。人性惡的一面,也有稱之為魔性、動物性(其實人的魔性比動物性可怕得多,也丑陋得多),具體表現為:為了攀比、享樂、淫亂、欲望而自私、自利、貪婪、損人不利已、自以為是、驕傲、嬌氣。總是把“戰勝”別人或者說把別人踩在腳下做為自已的生活目的;人性善的一面,也可稱之為佛性,具體表現為:無私、無畏、勤勞、儉樸、奉獻、自強、自尊、謙虛謹慎、不驕不躁。
佛教認為每個人都有佛性,只要弘揚自己的善的一面,就能解脫痛苦、進入幸福的極樂世界。基督教認為人只要能斷惡修善、順從真理就可以到達“美妙無比的天國”;相反,如果放縱人的惡一面——那人就會墜入“永遠的黑暗,永遠的沉淪”的“最凄慘,最痛苦”的地獄。在伊斯蘭教認為人如果都像穆罕默德圣人一樣:仁惠大度、公正廉明;剛毅勇敢;謙恭、貞節、知恥、慷慨好施;誠懇愛眾、接濟親朋、善待客人;認真實干、愛深思、愛清潔、愛勞動、愛節約;不急、不燥、樸實、虛心……就可以到達最幸福的天園(也叫天堂)。相反,就將墜入陰森、恐怖、痛苦的“火獄”(也叫“煉獄”)。
在現實中,放縱自己的“魔性”自由,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嗎?古諺說:猛獸易伏,人心難降;溪壑易填,人心難滿。人的欲望是永遠無法滿足的。比下有余感到“幸福”,比上不足則就會變成痛苦、妒忌、焦慮、迷茫。人們很多欲望是在相互攀比中“被刺激”出來的,想控制都做不到。結果使自己做了自己欲望的奴隸。人們在放縱欲望追逐金錢中忽視公平、正義與道德批判;為了欲望的滿足甚至比賽說假話;比賽著坑、蒙、拐、騙。如毒牛奶、毒豬肉、地溝油、毒饅頭,毒“藥”(膠囊)等制造者們最終就只能走火入魔,永遠只能在痛苦中爭扎。每個毒販在販毒時,剛開始也是想:就只做一次,賺上一筆就收手。但最后賺了一萬想十萬;賺了十萬想百萬;最終都是無法自拔。張子強綁架了香港李性富商之子,獲得二十五億的贖金,自己獨自分得十五億,但他還是沒能獲得最終的“幸福”。在賭場輸光了所有后,要炸賭場而被抓,最終得到其應有的下場。“一位朋友買彩票中了,稅后得近700萬的大獎后,‘生活都被毀了’。朋友曾是一名老板,接觸彩票后,經常一次數萬元買彩票。中了大獎后,變成十幾萬十幾萬地買,最瘋狂的一次投注80多萬元。700多萬全投進去了接著買,大房子換成小房子接著買彩票,夫妻離婚還接著買。幾年下來這位朋友輸掉的錢,‘至少4000萬’”。再看看股票市場、賭場,有幾人能真正有幸福感的呢?
就算有人暫時成功了、目標實現了、欲望滿足了,如果不攀比這些“奮斗”的結果,這些似乎是對自己的生活是毫無意義的;而如果拿出來“顯擺”卻又傷害了別人。煤老板用7000萬嫁女,表面很風光,但卻傷害了全社會,而他的女兒卻未必就一定比一個農民的女兒幸福。巴西首富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留下幾十億美元的資產給他兒子若熱·金萊,但他兒子到八十多歲時已是個窮光蛋,最終只是獲得一個“二十世紀全世界最大的敗家子”和“最后一名花花公子”的“光榮”稱號。著名演員黃曉明花幾億擺婚宴,結惹來一片譴責之聲。老子說: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在眾人面前擺闊,實際上是在污辱眾人,把自己擺在了眾人的對立面。它不僅不能為自己帶來幸福,反而會給自己召來災、惹來禍。
古人說:天理路上甚寬,稍游(略為用心探討)心胸中便覺廣在宏朗;人欲路上甚至窄,才寄跡(剛踏上)眼前俱是荊棘呢涂(洪應明《菜根譚》)。人只要弘揚自己的善一面(佛性),就自然走在“天理路上”,就能真正的獲得自由、幸福。 墨家認為人應當“摩頂放踵,以利天下”( 摩頂放踵以利天下,從頭頂到腳底,都可以放棄自己而去為別人謀利)。儒家則認為做人應當是:“殺身成仁”;“舍生取義”。《易經》認為人就應當做君子,應當“自強不息”,“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共產黨人的幸福標準則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毫不利已,專門利人”;“ 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還重”;“為了勝利向我開炮!”
俗話說:從善如登,從惡如蹦。人要達到“佛”的境界而沒有一點“魔性”是做不到的。放縱魔性卻很容易,因為每個人的心中都有魔性和佛性。“魔性”與“佛性”共存就是我們講的人性。這時就有個追求方向問題,人是放縱自己的魔性更自由、平安、幸福?還是壓抑魔性而弘揚佛性更加自由、平安、幸福呢?要修成“正果”,要成真“佛”很難,但將“佛性”做為自已追求的目標和奮斗的方向,則大家都可以做得到。范仲淹:先天下之憂為憂,后天下之樂為樂!文天祥: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屈原: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杜甫: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 。辛棄疾:醉里挑燈看劍,夢回吹角連營。 陸游:王師北定中原日,家祭無忘告乃翁。這些話都是我們民族幾千年來提煉出的精神依托,這些人雖然有的被流放、有的戴著手銬腳鐐但他們都是堅持自己信仰的幸福的真君子。
三、逃避吃苦就能獲得幸福嗎?
我們現在很多人認為:幸福就是不需要吃苦;幸福就是不需要勞動;幸福就是不需要奮斗!家長不顧一切地“奮斗”、“努力”,總希望存多少百萬、多少千萬的錢;總希望買多少套房子;總是希望留下多少古董、珠寶給自己的子女,讓他(她)能“幸福”一輩子。家長希望自己的子女“幸福”,從小就不讓他(她)們被磕、被碰、被欺負;不讓他(她)們吃一點虧。這樣的家長能給自己的子女帶來真正的幸福嗎?
明代有個叫洪應明的人在《菜根譚》書中說:一苦一樂相磨練,練極而成福者其福始久。其意思是:在人生道路上,只有經過艱難困苦的磨煉,才會獲得幸福,這樣的幸福才會長久。基督教的舊約以賽亞書30章20節中也有:“主雖然以艱難給你當餅,以困苦給你當水,你的教師卻不在隱藏,你眼必看見你的教師”。
老子說過:“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同“貴”與“賤”,“高”與“下”一樣,“幸福”與“吃苦”是矛盾的著兩個方面,他們是矛盾的、對立的,但又是統一的、相互依存的;一旦把它們分開,那它們就不能獨立存在了。一對兄弟,哥哥的身份要以弟弟的存在為前題,離開弟弟他就不是哥哥了;同樣,弟弟的身份要以哥哥的存在為前題,離開哥哥他就不是弟弟了。樓上的存在要以樓下為前題,沒蓋好第一層樓,第二層永遠也蓋不起來;而只要認真蓋好第一層樓,那第二層樓幾乎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肚子很餓以后,才有吃飯的快感;努力奮斗后,才有成功的快樂;辛勤耕耘后,才是收獲的滿足。
所以,任何人的幸福都要以吃苦為根本、為前題——只要不怕吃苦,你就找到了真正幸福。同樣,只要你認識到人的一生就是奮斗的一生,你就成功了;只要你愿意勞動,你就自然能享受收獲;只要你能低調做人,愿意把自己定位在卑賤的位置,你就自然成為尊貴的、有尊嚴的人。
四、被人需要是更高級的幸福
一個人是為別人付出幸福,還是向別人索取幸福呢?是需要別人幫助幸福,還是被別人需要幸福呢?其實自己的需要獲得滿足是幸福,而自已的存在被別人需要才是更高級的幸福。
網上常可以看到一些“慈善家”向“窮人”分發善款的照片,在這些照片中我們在受助者臉上看不出一絲一毫的幸福與滿足;相反,捐助者卻臉上陽光燦爛,快樂幸福。末代皇帝浦儀前半身當了兩次皇帝可以說在物質上要什么有什么,但他不僅不幸福,而且還一身是病——甚至連男人的功能都沒有,痛苦不堪。其原因就是因為他的皇帝的地位及其一切都完全是要依靠別人(第一次靠的是清朝遺老和那些老太監,第二次完全靠日本人)來維持的。相反,經新社會改造后,他成了一個自食其力的新公民,成了一個被社會需要的人,不僅一身病沒了,還獲得真正的愛情和幸福。
一個農村家庭,在城里工作的大兒子常拿錢給母親,可母親卻總是舍不得用,卻偷偷將錢拿給比較困難的在農村生活的小兒子。大兒媳知道后就很有意見,大兒子笑著對大兒媳說:我們給她錢,她并不會感到幸福;相反,她能給予別人以幫助才能感到被需要,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幸福。八十年代筆者讀過《福建青年》雜志,有一篇女作者寫的文章中的一句話:單獨和丈夫在一起會因害怕而縮短脖子,單獨和孩子在一起會因無畏而挺直腰桿。當時總覺得不可思議、好笑。其實這是她的真實情感,因她被需要,她幸福,所以無所畏懼。“人活著要給別人帶來快樂,給別人帶來快樂你就會得到世界上最大的快樂。”
五、人們的幸福感必須建立在社會公平的基礎之上
社會上的人們,有長像比較漂亮的,也有長像比較丑的;有身體比較好的,也有是一身是病的;有素質比較高的,也是素質比較低的;有能力比較大的,也有能力比較小的;有身處比較有利位置的,也有身處比較不利的位置的,這就不可避免地造眾人的差別。不能要求人人都是圣人,有差別就必然就有對比。人們如何歸因社會上的這些差別,如何歸因自己在社會上所處的地位、和享受的資源的多少,則是全社會的人們的幸福感的存自在基礎。
《三國志•蜀書•李嚴傳》中說:“鏡雖明而丑者無怒,以其無私也”,鏡子雖然很清晰,但一個人在鏡子上看到自己很丑并不會怪鏡子,因為他(她)知道鏡子沒有私心。如果社會比較平穩地在常態化運行;社會的運行結果大體上是可預期的;社會上的人們絕少相互的攀比、欺侮、剝削、壓迫;社會是人們認可的比較的公平、合理,那大多數的人們就會相信這個社會、認可這個社會。人們處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相對比較“幸福”的人會認為自己的“幸福”是正常的,不需要感謝誰;而相對比較多的承受著“苦難”的人也會認為這也是正常的,不會去怨恨誰、仇恨誰。那人們自然就會在生活中、勞動中、奮斗中追求到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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