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尾突曝四川省政協主席李崇喜涉嫌嚴重違紀被中紀委調查。新京報載:幾年前李崇禧在浣花溪的別墅就曾被舉報,稱他家門前一棵樹價值十多萬元。李崇禧和已經落馬的原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曾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副省長郭永祥都曾住在成都城西浣花溪別墅里。李崇禧的別墅是成都建工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張俊出錢裝修,因房屋裝修問題曾被舉報。
一邊屢屢被舉報,一邊是不斷地被提拔。近年來,這樣的報道已屢見不鮮了。看看近年公開報道被查處的官員尤其是中高級領導干部,一邊腐敗,一邊晉升,邊腐邊升,已成為中國政壇一道獨特的風景線。雖然司空見慣、波瀾不驚了,卻常常讓人扼腕嘆息:何以如此。
修改《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或許為此提供了一種解釋。到目前為止,修改后的《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還沒有公布,據中央政治局會議透露的信息還是可以發現黨政領導選拔任用工作的不變之處:著力選拔黨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最根本的要靠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堅持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好干部標準,堅持繼承和創新相結合,著力解決突出問題,進一步發揮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堅持和完善民主推薦,改進干部考察,規范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從嚴把握破格提拔,完善干部交流回避,嚴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紀律。
這些不變的原則和精神,只要是在黨政機關工作,或者只要對黨政機關有一定了解,大都是耳熟能詳的。黨管干部是任何一個執政黨都必須堅持的原則,無可非議。問題是,黨管干部通過什么方式來實現?如果不能有效地科學地合理地解決這個問題,黨管干部原則很可能演變成主要領導管干部并且主要是管干部提拔的原則。其實,過去的實踐已經表明,這種現象并非不可能,也并非個別,而是廣泛存在與黨政甚至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領導人選拔之中。所以,發生腐敗的是一“窩”,一“鍋”,一“線”,“一片”。如果能夠防止把黨管干部原則演變成為主要領導管干部并且主要是管提拔的現象與事實發生,黨管干部原則可以更好地發揮和實現執政力,從而實現黨的目標。
從不變的原則和透露的信息來看,主要的途徑有兩條:一是科學選人靠民主推薦,二是改進干部考察防止帶病提拔,核心是規范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民主選人的方向是正確的,競爭上崗是應該肯定的,也是應當鼓勵的,符合民主政治發展潮流,體現了政治競爭的核心價值。關鍵是,民主選人的的民主主體是誰,民主的范圍有多大?按照現行一般做法,上級領導的選拔由下一級現職領導人提名,部門的主要領導人由組織部或常委提名,部門內設機構領導人則在單位內部民主推薦。顯然,民主的主體不是人民,而是有資格提名、有資格投票、有資格測評的各級領導干部或或單位內部工作人員,但這些有資格投提名、有資格投票、有資格測評的在黨員“單位化”、黨員“地區化”和黨員“行業化”的制度與政策環境下,這樣的提名或投票、測評事實上形成了官員素質尤其是思想素質的“逆淘汰”,想辦事、能干事、能成事的因其個人性格或能力易遭嫉恨,“跑票”則是可以預期的;會拉關系、會經營人脈但不會想事、干事、成事往往在黨政機關風生水起,往往成為投票、測評的贏家。黨中央雖然多次重申,不以票數論英雄,但由于沒有可以操作的辦法,如果領導人乾綱獨斷甚還背上“獨裁”、“專制”的罵名,搞不好還很容易因此而遭受政敵的攻擊陷自己與不利。
改進干部考察,無非是擴大考察范圍和做好任前公示。考察范圍再怎么擴大,都不會擴大到普通人的,尤其是沒有隸屬關系或職責銜接、利益相關的人群。并且,“花花轎子人人抬”,提拔一個人就空缺了一個職位,又可以進行新的人員選拔。因此,除非有天大的仇恨、利益直接受損,即使不滿意,也是不會“惹”麻煩的。得罪被考察的對象或許不重要,得罪提名的還背后欣賞、或力挺的人,那還真的是“吃不了兜著走”的,何況現在的人際關系使得考察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個過場,一個程序,抑或一種形式。在這種情況,有“病”曝得出來才是怪事的。至于任前公示所希望的舉報、檢舉,則因“干部群眾如有情況需要反映的,請于7日內以真實姓名向中共XX組織部電話、書面反映或面談”,縱然有“將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履行保密義務”,熟悉黨政機關工作的恐怕沒有多少人對此有信心。所以,帶“病”提拔,邊“腐”邊提也就不奇怪了。事實上,至今連續曝出來的腐敗案,大多屬于邊“腐”邊“提”的。
走出邊“腐”邊“提”的怪圈,有效的途徑是破除領導干部選拔任用中的內循環,由人民選擇,由人民決定。其實,這也是“黨管干部”原則的內在要求。“黨管干部”,主要管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是否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否堅持社會主義制度,是否具有所任職務的能力和條件。因此,“黨管干部”主要是管儲備(推薦)、管資格(是否符合條件)、管實績(是否兌現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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