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與公民這兩個概念究竟有何區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
新中國成立后,曾經將工人、農民、兵、知識分子、愛國的民族資產階級劃入人民的范疇,地主、買辦,曾在國民政府中擔任軍、警、憲、特人員劃入非人民范疇。但這只是特定時期的劃分。
還有人說人民是個政治概念,公民是個法律概念,這種說法有一定的可取性,但從各方面來講,從各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和社會主義國家實踐來看,這兩個名詞更體現在適用范圍上的差別。
古希臘城邦國家具備公民身份的人必須滿足三個標準:成年男子,父母祖籍在本邦,擁有一定財產。它將四類人排除在外,婦女、兒童、外邦人、奴隸。所以,按照古希臘公民身份的定義,只有極少數人符合公民身份,自然能享有民主權力的也是那極少數人。
英國也類似,13世紀公民身份的人只占英國總人口的14%,15世紀,具備公民身份的人也僅限于男性,且每年必須有40先令的收入。后英國公民身份人口擴大的原因是由于工運和女權運動的發展。在現代西方概念中,公民在有的場合是指具備納稅能力的人口,所以,公民這個概念一直是跟個體文化水平與財產多寡聯系在一起的。
正因為公民概念一直適用于少數人,所以,馬克思主義創造了適用于大多數人的人民概念。
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用的是people,而不是citizen。林肯出身底層,屬于資產階級陣營里的偏左人士。所以,從這點上,我們也可以看出人民所適用的范圍比公民更廣。
從這兩個詞的運用頻率來看,資本主義社會和社會主義社會有明顯不同。在奉行精英路線的資本主義社會,公民出現的頻率更高一些;而在奉行群眾路線的社會主義社會,公民一詞使用頻率更高一些。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公民與人民這兩個詞匯背后所代表群體的差異。
另外,從公民和人民的行為偏好上也可以看出二者的差異。公民更強調自我,強調自我的權利,強調自我的獨立性與個性,注重私利,排斥集體;人民更注重集體,強調奉獻精神和整齊劃一性,相對于公民,人民并沒有特別強調個體的個性。
我們應該清楚的指出公民與人民的差異。公民是指具備較強獨立意識的城市知識精英階層,而人民是指以工農階層為主體,包括一切階層的群體。一部分人主張公民社會,其實質還是要排斥工農階層,建立一個由精英主導,強調自身私利的社會。中華民族的歷史表明,我們一切的偉大成就都是建立在集體主義基礎之上,過于強調私利與個性,只會給中華民族帶到災難的深淵。
正因為如此,在建國后,我們這個國家的一切都冠以“人民”二字開頭,它清晰的表明了我們這個政權的性質,即一切都是為了大多數人。它既不同于舊社會壓迫階級的社會,也不同于西方的公民社會。它認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歷史的動力。它注重公益和集體,它既植根于中國傳統文化的土壤,又適應了當今時代的需求,是共同富裕、社會穩定、平等正義和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推動力。
清楚區分人民與公民,有利于澄清人們頭腦中的模糊認識,避免誤入對方彀中。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