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家長制”,中國共產黨內的修正主義者和蘇聯的赫魯曉夫一樣,是極力反對的。他們在批判毛澤東的所謂晚年錯誤時,與赫魯曉夫一樣,祭出了反對“家長制”的這面大旗。
在《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分析發生文化大革命的原因時,指出了兩點:一是因為社會主義發展時間不長,社會主義國家的歷史更短,社會主義社會的發展規律有些已經比較清楚,更多的還有待于繼續探索。二是黨在面臨著工作重心轉向社會主義建設這一新任務因而需要特別謹慎的時候,毛澤東同志的威望也達到高峰。他逐漸驕傲起來,逐漸脫離實際和脫離群眾,主觀主義和個人專斷作風日益嚴重,日益凌駕于黨中央之上,使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集體領導原則和民主集中制不斷受到削弱以至破壞。并指出:這種現象是逐漸形成的,黨中央對此也應負一定的責任。從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看來,這個復雜現象是一定歷史條件的產物,如果僅僅歸咎于某個人或若干人,就不能使全黨得到深刻教訓,并找出切實有效的改革步驟。在共產主義運動中,領袖人物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這是歷史已經反復證明和不容置疑的。但是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上由于沒有正確解決領袖和黨的關系問題而出現過的一些嚴重偏差,對我們黨也產生了消極的影響。中國是一個封建歷史很長的國家,我們黨對封建主義特別是對封建土地制度和豪紳惡霸進行了最堅決最徹底的斗爭,在反封建斗爭中養成了優良的民主傳統;但是長期封建專制主義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遺毒仍然不是很容易肅清的,種種歷史原因又使我們沒有能把黨內民主和國家政治社會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或者雖然制定了法律,卻沒有應有的權威。這就提供了一種條件,使黨的權力過分集中于個人,黨內個人專斷和個人崇拜現象滋長起來,也就使黨和國家難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發動和發展。
這里,我們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決議》對于發生文化大革命的原因分析得并不能夠使人信服,不僅缺乏內在聯系,存在邏輯矛盾,而且因為實際上認為“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因此,給中國共產黨內的修正主義者以通過反對“家長制”和“個人崇拜”為由,達到反對毛澤東,反對他的正確路線乃至發展到黨內外的右派否定整個共產黨的目的提供了依據,這也是胡德平之流為什么要堅持這條底線的原因。因此,《決議》對于文化大革命的評價正如他自己指出的:社會主義發展時間不長,社會主義國家的歷史更短,社會主義社會的發展規律有些已經比較清楚,更多的還有待于繼續探索。重新評價文化大革命和分析其發生的原因仍然是必要的,這有待于通過討論和研究以及中國社會主義的進一步發展來完成。
不管怎么講,以反對“家長制”和“個人崇拜”來否定過去的領袖和正確路線,并進而發展到否定整個共產黨和他的歷史,是中外一切修正主義者在共產黨執政國家運用的成功手法。因為,反對“家長制”和“個人崇拜”,可以獲得黨內的“民主”聲音的支持,盡管這樣的聲音發出的東西并不正確;可以使民眾將對于黨的部分基層官僚的不滿轉嫁為對領袖的不滿,平息社會的怨氣;同時,更能獲得鼓吹“民主、自由”的國際資產階級支持并一致叫好。因此,反對“家長制”和“個人崇拜”是屢試不爽的、人氣極高的政治行為。
那么,所謂的 反對“家長制”和“個人崇拜”究竟是什么貨色呢?關于“個人崇拜”,馬、列、毛都有一系列的論述,筆者在此不再多談。這里,談談“家長制”。
我們知道,國家、政黨和家庭一樣,都是由很多人組成的團體,無非是規模不一樣,家庭是最小的單元。現在的家庭小到2人、3人組成,而歷史上的家庭大的有幾十人,甚至上百、幾百人,三世、四世、乃至五世同堂。《紅樓夢》中的賈家是“假”的,但是告訴我們那個時代的大家庭有幾百人。有家庭就有“家長”,這是客觀事實,也是必然的,是歷史現象。有家庭,就有矛盾,內部就有不同意見,這也是客觀事實。而家庭在處理與社會的其他家庭的關系時,必然發生各種各樣的矛盾,需要家庭統一處理對外事務,這也是客觀存在的。因此,對內必須有一個統一的領導,對外必須有一個統一的聲音,家長就產生了,而且一般是以長者為家長,因為其閱歷和經驗、經濟地位都居首位,一般就公認為家長。在母系社會,家長是由年長的女性擔任,隨著社會的發展,年長男性逐步成為家長。這些,在恩格斯的《私有制、家庭和國家的起源》中有過詳盡的描述和考證。家庭叫“家長”,國家和政黨叫領袖,其實道理是一樣的。
毋容置疑,只要存在兩個人,就有領導和被領導者,家長也好,領袖也好,都是矛盾發展和斗爭的產物。沒有家長的家庭不存在,沒有領袖的政黨也不存在。而家長和領袖的產生都是通過歷史形成或者選舉產生。世界上沒有不犯錯誤的家長,也沒有不犯錯誤的領袖。但是,這種錯誤,應該是家庭和政黨的錯誤,或者是他們個人的錯誤,而不是因為存在家長或者領袖的原因而造成這樣那樣的錯誤。換句話說,家長和領袖的存在并不是造成錯誤的真正原因,因為沒有家長的家庭和沒有領袖的政黨根本就不存在。因此,說因為黨內存在“家長制”,因而造成黨的錯誤,是完全站不住腳的,這是為了開托其他人責任的一種托詞。譬如,一艘船舶在海上發生事故,觸礁了,眾人不去調查、分析發生事故的真正原因,而是一味指責因為船舶實行的是“船長制”,導致了事故發生,豈不可笑?并因此提出船舶要實行“民主”,都想或者都來當“船老大”,那更是將船舶引向災難的可笑行為。因此,說什么黨內存在“家長制”,完全是不符合常識的牽強。有錯誤就是有錯誤,可以具體地講,可以撤了船長的職,但是不是因為什么“制”的問題。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上,領袖人物被撤換不是一個,唯獨毛澤東擔任了領袖將近30年,其他人如果能夠勝任,超過毛澤東,完全可以替代他,你的思想、路線,水平、能力,威望和品格超過他,完全可以當領袖,并不是什么“家長制”的問題。而事實是,中國共產黨至今沒有一個人超過他!!
因此,說什么黨內民主不夠,毛澤東獨斷專行,搞“家長制”是非常荒謬的。而且,文化大革命的發動和發展都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進行的,所不同的是,原來參加領導民主革命和建國后的革命和建設,如“三反五反”,“反右派”,“大躍進”等的一些人,這次除少數人外,其他的都已經“靠邊站”或者被“打倒”。而起初發動文化大革命的決定也是中共中央討論通過的,其中包括周總理、劉少奇、鄧小平等人。在文化大革命的全過程中,周總理是一直參加并且輔助毛澤東的,這又作何解釋?
從歷史的發展全過程看,黨內政治斗爭 的結果,誰對誰錯,可以討論,歷史也會最終下結論。但是,將這些歸結于“家長制”,用一個家庭內的父親處理幾個子女的關系,運用家長權威來說明黨內斗爭不僅庸俗,而且無知,掩蓋了事實真相,并不能真正解決黨的政治路線和長遠發展問題。而從《決議》發表至今30年的情況看,并不能說明毛澤東究竟犯了什么錯誤,因為至今除了批判他的“家長制”,并不能提供非常令人信服的證據來證明毛澤東是為了個人私利或者目光短淺,從而將中國引向深淵的歷史罪人,沒有任何事實可以證明。唯一可以證明的是: 文化大革命中確實有相當多的人遭到迫害,主要是當權派和專家、精英,而這一切,并非起源于什么“家長制”,而是另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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