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 家謝作詩 先生近日在網上發《炮打公有制》一文,讀后發覺有幾處悖謬,現提出來與 謝 先生商榷。
一、既然公有制虛無,那如何炮打?
凡炮打,必有實在的目標。 謝 先生說:“‘菩提本非(無)樹’,世間本來就沒有什么國有資產”。就是說, 謝 先生認為國有資產本來是子虛烏有的東西。既然 謝 先生將公有制判為虛無,那么虛無的目標該如何炮打?顯然無法炮打。因此,將公有制判為虛無,肯定是判錯了。公有制或國有資產肯定是實在的東西,實在到直接影響了私有資產的發展和觸動了私有制經濟學家的神經,以致他們出動大炮來攻擊公有制和保衛私有制。可見,正是 謝 先生的“炮打”二字證明了自己的“公有制虛無論”是錯誤的。
二、名義的東西不重要嗎?
謝 先生說:“我們常常被名義迷惑了。其實名義的東西沒有那樣重要。你說我的老婆是你的老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陪我睡覺,給我生孩子,她事實上就是我的老婆。不要被國有企業的名義所迷惑,關鍵要看她在陪誰睡覺,給誰生孩子;或者,陪誰睡得多,為誰生的孩子多。”名義,是人類文明的一個標志,它表示一種社會秩序,一種法制。野蠻社會或動物世界是不講名義的,因為沒有社會秩序,沒有法制,只有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謝 先生要我們看輕甚至不顧公有制的名義,就是要我們拋棄這種文明和社會秩序而倒退到“不問老婆而只問女人”的無序無法的野蠻社會和叢林世界。所以,名義,包括公有制的名義,對文明社會是重要的,不容忽視的。
謝 先生是一位力挺市場經濟的經濟學家。我們知道,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而法制經濟又在某種意義上是名義經濟。就是說,在法制經濟中,任何東西都要有一個法律上認定的“名義”。沒有法律上的“名義”,就沒有法制經濟,從而就沒有市場經濟。因此,“名義”恰恰是市場經濟的一個要素,怎么會不重要呢? 謝 先生一方面力挺市場經濟和法制,一方面又反對重視法律上的名義,這不是自相矛盾嗎?
三、能說“公有制的本質是官有制”嗎?
謝 先生說:“公有制的本質是官有制。”他說:“什么國有企業,本質上乃是官有企業。”此話聽上去好像沒錯,但細想卻發現很錯。我們知道,“公有”或“公有制”,是一個抽象的概念,而“官有”是一個具體的現象。“公”是看不見的和難以識別的,而“官”是看得見的和容易識別的。一項資產或一家企業是不是“國有”的,一般在表象上是看不出來的,因為它是這項資產或這家企業內在的屬性。事物內在的本質屬性一般不會讓人一眼看出的,讓人一眼看出的一般不是本質的東西。“公有”或“公有制”指的是資產或企業的本質屬性。而“官有”作為一種具體的現象,是人們可以一眼看出的,因此并不代表某項資產或某家企業的本質屬性。事實上,官員董事長和官員老總具體掌控的一項資產,既可能是國有資產,也可能是從國有資產蛻變而來的官員的私有資產,要看官員董事長和官員老總有沒有蛻化變質,因此,這項資產的本質是一眼看不出的。既然“公有”代表抽象的屬性,而“官有”代表具體的表象, 那么謝 先生說“公有制的本質是官有制”,就等于說“抽象的本質是具體”,這顯然是一個完全不通的表述,有悖于“本質”這個詞的含義。“本質”不可能是“具體”的,只可能是“抽象”的。因此,我們只能倒過來說才可能說得通,即“具體的本質是抽象”或“官有制的本質是公有制”才可能說得通。事實上,如果官員董事長和官員老總沒有蛻化變質為“化公為私”者,那么官員掌控的資產的本質就是國有資產。可見,我們不能說“公有制的本質是官有制”,我們只能說“在國企官員不蛻化變質的條件下,國企官員掌控的資產本質上是國有資產,而在國企官員蛻化變質的條件下,國企官員掌控的資產本質上不是國有資產,而是私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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