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歷來是有爭議的。“夢想70余載,調查50多年,論證40個春秋,爭論30個冬夏。”可認為是其真實情況的寫照。關于三峽工程的爭議,專業性很強,涉及很多高深的理論。做為普通民眾,我們確實不好輕易表態支持這個還是支持那個。本文只想說說在三峽工程議案表決時的棄權票。
據介紹,三峽工程議案于1992年在七屆人大五次會議上進行表決,1767票贊成,177票反對,664票棄權。
我不知道這些投棄權票的都是什么人。他們的姓名,他們的學術背景,他們參加表決的資格,以及他們投棄權票的理由,我們都不知道。我有個感覺,當年表決時并不像某些人說的那樣每個代表都能充分的、自由地表達意見。664張棄權票令人覺得這里面肯定有事,而且是擺不到桌面上的事。
我對投棄權票的人歷來沒有好感。有資格參加表決不僅是一種榮幸,更是一種責任。在大是大非面前你必須旗幟鮮明地表明態度。否則,要你去參加表決干什么?真是白浪費國家的糧食。投棄權票的人,不是立場有問題就是心態有問題,要不就是操守有問題。態度曖昧證明了他們心理狀態的曖昧。本文試為投棄權票的人分析一下原因。
第一.他們不知道該投贊成票還是反對票。如果是這樣,這種人大代表第二年就不應該再參加會議了。人大代表不可能每個人都是水利專家,可是,三峽工程既然已經“夢想70余載,調查50多年,論證40個春秋,爭論30個冬夏”,身為人大代表不可能不聞不問,更不應該在表決時沒有自己的主張和立場。這些投棄權票的人大代表如果有自知之明的話,他們就應自動罷免自己的代表資格。可實際上這些投棄權票的代表第二年照樣去參加會議,臉皮也太厚了點。
第二.他們本想投反對票,但出于某種顧慮,迫于某種壓力,他們不得不投棄權票。如果是這樣,到了今天,他們應該把當年的內幕公示于眾。當年張學良都敢于把蔣介石命令他“絕對不得抵抗”的事公之于眾,三峽表決如果有內幕的話,又有什么公布不得的?
第三.他們長期以來習慣于揣摩“上意”,但是在三峽工程這件事上,他們摸不準“上面”是什么意思。他們只看到某些“上意”是贊成的,某些“上意”又是反對的,他們既不想得罪這方面的“上意”又不想得罪那方面的“上意”,騎墻的結果,他們只好投棄權票,以示誰都不得罪。然而,他們卻得罪了全中國人民。我對于因這種原因而投棄權票的代表尤其瞧不起。
據介紹,圍繞三峽工程展開的那場著名的論證開始于1986年6月,由原水利電力部組織,分為14個小組,共412位專家參與,歷時3年。同這場論證一同載入史冊的,還有拒絕在論證報告中簽字的9名專家。9位專家的姓名和他們的論證意見被歷史檔案所保存。
三峽工程是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歷史會做出結論的。拒絕簽字的9位專家的意見未必全是正確的,但他們的行為是光明磊落的,是值得后人尊重的。相比之下,三峽工程議案表決時,有664張棄權票卻是我們民主進程的恥辱。這些投棄權票的人是不負責任的人,是沒有操守的人,這一點,不需要歷史裁決,我們現在就可以下這個結論。我認為,歷史檔案館也應該記錄下投棄權票的664人的姓名,讓他們“彪炳史冊”,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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