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云,“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生為中國人,經常會遇到這種“有理講不清”的尷尬――無他,大多數國人要么根本不講理,要么根本不知該如何講理。
殷海光先生在《創設講理俱樂部》一文中寫道,“過去,中國社會里人際發生糾紛的時候,你可以拿道德責備他,可以拿禮法約束他,可以動之以情,可以誘之以利,可以臨之以威,但要和他說理,卻十分困難。”他在同一篇文章里還說,“我們要看一個人是否講理,最直截了當的方法是考察他所發出的語句之真(truth),假(falsity),以及對(validity),錯(in validity)。任何語句底真、假,以及對、錯成立的程序,通常至少有這些種:①訴諸經驗事實;②訴諸邏輯推論;③訴諸傳統;④訴諸權威;⑤訴諸教條;⑥訴諸風俗習慣;⑦訴諸暴力;⑧訴諸情感;⑨訴諸立場;⑩訴諸利害關系;⑾訴諸多數――即多數人說真的就是真的;⑿訴諸人身?!币蠛9庀壬鷮⒁陨鲜€程序分作兩類,從①到②并作一類,叫做A類,其余的并作一類,叫做B類。他說,“如果我們決定一個語句S底真、假,與對、錯的程序是而且只是A類,那末我們所發出的這個語句便可開放,任隨大家批評,交付經驗事實的檢證,或邏輯的核校。如果我們決定一個語句S底真、假,與對、錯的程序是而且只是B類,那么我們所發出的這個語句便不是開放的,不是任隨大家批評的,不是交付經驗事實來檢證折,或邏輯核校的。如果我們用來決定一個語句S底真、假,與對、錯的程序是A類底程序,那末我們就在講理。如果我們用來決定一個語句S底真、假,與對、錯的程序是B類底程序,那末我們便不是講理。這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在判別一個語句S究竟是真的、是假的,以及究竟是對的、是錯的時,我們只問S是否合于經驗事實,或是否可由邏輯推演的法則得到;除此以外,其他條件一概不在考慮之列,那末我們就是在講理。如果我們在判別一個語句究竟是真的、是假的,以及究竟是對的、是錯的時,我們動輒引用權威,或投眾所好,或考慮是否傷人感情,或從利害關系出發來斟酌的,……那末我們就是在講別的,而沒有在講理?!?/p>
對于講理與不講理的分野,殷海光先生論證得相當清楚,即在作出任何判別的時候,是否“交付經驗事實的檢證,或邏輯的核校”――說得通俗一點,無非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擺事實,講道理”。真理往往是簡單的,但實踐起來卻未必如我們所想像的那么簡單。就拿“擺事實,講道理”來說吧,似乎人人都懂,但往往一張嘴,一動筆,我們不尊重事實,不講道理的本相就顯露出來了。
近年來,因為寫評論的緣故,被人戴了個“時評人”的帽子。身為“時評人”,我對國人的不講理或不懂講理感觸尤深。我寫評論時一直都奉殷海光先生的“講理原則”為圭臬,堅持“有幾分事實,說幾分話”――絕不說任何缺乏事實支撐或經不起邏輯核校的過頭話。當然,作為“時評人”,一般不可能象記者一樣,對事實進行調查和驗證,也就只好將記者所報道的作為事實,并對這種事實進行分析和評論。我讀文章很刁,一般不讀49年后中國作家與中國學者寫的東西??梢驗樵跁r評圈子里混的緣故,不免也讀了不少其他“時評人”寫的評論,可卻難得讀到一兩篇寫得有理有據的文章――如果評論者或辯論的對手也遵循殷海光先生的“講理原則”,就算在事實上有出入或在邏輯上有缺陷,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可以原諒的??稍诖蠖鄶登闆r下,卻并非如此。
國人――包括很多“時評人”――在進行所謂的“辯論”時,最容易犯如下兩種毛?。孩俨辉V諸任何經驗事實,隨意地貼標簽;②雖訴諸經驗事實,但其所引用的事實與他所得出的結論之間卻并沒有多大的關聯,即由此事實推演不出彼結論來。在我看來,這種無根的言論與其說是“辯論”,倒不如說是謠言更為妥當。盡管如此,這種言論在中國社會里卻非常有市場,而且足以造成巨大的不良社會影響――對于中國社會數量巨大的缺乏獨立思考與思辨能力的群氓來說,謠言是他們心底郁積的非理性情緒最安全、最舒適的發泄口。
不訴諸任何經驗事實,并不表示他們所說的就沒有任何依據。比如,他們會引用村上春樹的“假如這里有堅固的高墻和撞墻破碎的雞蛋,我總是站在雞蛋一邊”來證明自己支持弱勢群體的正確性,而不顧事實上,某弱勢群體在某一具體的事件中,某具體的行為到底是否合理或值得同情。你寫文章說方文山寫的歌詞華而不實,無病呻吟,只是一堆華麗的文字垃圾,他們連你的文章都不看,就會給你扣上一頂“想借炒作自己”、“眼紅”或“無知”的大帽子。其實,他們是不折不扣的騎墻派,看到哪邊人多勢眾就偏向哪一邊,幾乎沒有任何原則可言――他們可以訴諸傳統、訴諸權威、訴諸教條、訴諸風俗習慣、訴諸暴力、訴諸情感、訴諸立場、訴諸利害關系、訴諸多數或訴諸人身攻擊,只要這些玩意能在一定程度上使他們標簽貼的行為合法化。寫了這么多年的評論,我經常會碰到這種事兒――因為,我的眼中沒有任何權威,而且從不把為弱勢群體說話當成我的“神圣使命”,因為我厭惡一切崇高和神圣的玩意兒;也從不認為為強勢群體說話有什么不對,如果道理確實在強者一邊的話。在我看來,“時評人”固然不是強者的仆人,同樣也不是弱者的仆人,而應該誰有道理,就為誰說話。
有些人也“擺事實”,卻同樣還是一樣地不講道理或不懂講道理――因為就算他們擺出的事實100%地準確,可這事實與他們所得出的結論之間卻相差十萬八千里;或者“東一榔頭,西一耙頭”,一個問題還沒論述清楚,馬上又轉移到另一個話題上去了。魯迅先生在《論辯的魂靈》一文里排列出了這些人的種種面相:
“洋奴會說洋話。你主張讀洋書,就是洋奴,人格破產了!
受人格破產的洋奴崇拜的洋書,其價值從可知矣!但我讀洋文是學校的課程,是政府的功令,反對者,即反對政府也。無父無君之無政府黨,人人得而誅之?!?/p>
“你說中國不好。你是外國人么?為什么不到外國去?可惜外國人看你不起……?!?/p>
“你說甲生瘡。甲是中國人,你就是說中國人生瘡了。既然中國人生瘡,你是中國人,就是你也生瘡了。你既然也生瘡,你就和甲一樣。而你只說甲生瘡,則竟無自知之明,你的話還有什么價值?倘你沒有生瘡,是說誑也。賣國賊是說誑的,所以你是賣國賊。我罵賣國賊,所以我是愛國者。愛國者的話是最有價值的,所以我的話是不錯的,我的話既然不錯,你就是賣國賊無疑了!”
“自由結婚未免太過激了。其實,我也并非老頑固,中國提倡女學的還是我第一個。但他們卻太趨極端了,太趨極端,即有亡國之禍,所以氣得我偏要說‘男女授受不親’。況且,凡事不可過激;過激派都主張共妻主義的。乙贊成自由結婚,不就是主張共妻主義么?他既然主張共妻主義,就應該先將他的妻拿出來給我們‘共’?!薄?/p>
“丙講革命是為的要圖利:不為圖利,為什么要講革命?
我親眼看見他三千七百九十一箱半的現金抬進門。你說不然,反對我么?那么,你就是他的同黨。嗚呼,黨同伐異之風,于今為烈,提倡歐化者不得辭其咎矣!”
“丁犧牲了性命,乃是鬧得一塌糊涂,活不下去了的緣故。
現在妄稱志士,諸君切勿為其所愚。況且,中國不是更壞了么?”
“戊能算什么英雄呢?聽說,一聲爆竹,他也會吃驚。還怕爆竹,能聽槍炮聲么?怕聽槍炮聲,打起仗來不要逃跑么?
打起仗來就逃跑的反稱英雄,所以中國糟透了?!?/p>
“你自以為是‘人’,我卻以為非也。我是畜類,現在我就叫你爹爹。你既然是畜類的爹爹,當然也就是畜類了?!?/p>
雖然從魯迅寫作這篇文章的時間至今,80多年已經過去了,諸如此類邏輯混亂的言論在當下的中國社會――包括時評界――卻仍然大行其道,有些“時評人”甚至連句子都寫不通,他們的作品卻堂而皇之地占據了各大知名報紙――如《南方都市報》、《新京報》等――的評論版,并因此而被業內視為“知名評論家”,而那些真正“擺事實,講道理”的作品,卻處于這種與謠言無異的言論的重重包圍之中,大大地削弱了其對社會產生的積極影響。
“羅馬不是一天建起來的?!痹诋斚轮袊@種惡劣的輿論環境中,非有大智慧大勇猛者,確實很難產生訴諸事實與邏輯的理性言論,即便產生了,也很容易為環境所扼殺――然而,不管有多么在緩慢與艱難,如果我們要建立一個行為規范或大家可欲的社會秩序,一切有良知、有見識的中國人仍須朝著將一切價值和判斷“置于經驗和事實的基礎上,并且通過邏輯的考核”這個方向著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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