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價值理論三答網友
由于這位網友知道的原因,我不能詳細討論最后提出的問題,但是還是要按時回復?! ?/p>
問題是概念要清楚?! ?/p>
說“勞動的二重性只是在給勞動分類。我的理解,勞動可分為能形成價值的勞動和不能形成價值的勞動,在形成價值的勞動中又可分為能產生剩余價值的勞動和不能產生剩余價值的勞動。所以她的評論充其量是重新定位各種勞動中價值量,而不能否定價值的形成原因——抽象勞動?!薄 ?/p>
說“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沒有的。這也就是說具體勞動中必然包含著抽象勞動即普遍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所以我認為價值實質是由抽象勞動形成的。當然我們也可以從另外的角度思考,我承認價值和使用價值是不同性質的兩類成分,那么我就要想為什么一種成分的具體勞動能創造兩種成分的商品而且只能是兩種既不是一種也不是三種成分,更奇怪的是為什么各種不同質的具體勞動所創造的兩種成分中必然是一種相同另一種不同呢?”
勞動的二重性不是勞動的分類,不是說一類勞動形成價值,另一類勞動形成使用價值?! ?/p>
勞動的二重性也不是勞動包含兩種成分,不是說一種成分的勞動創造價值,另一種成分的勞動創造使用價值。
勞動的二重性講的是任何勞動都具有質與量二重性質。沒有勞動的質就沒有勞動的量,反過來說,沒有勞動的量也沒有勞動的質。這是我們通常講的“沒有質就沒有量,沒有量也沒有質”。任何勞動,任何商品,都必定有質的區分和量的區別,這種分別,既不能說有質和量兩類和兩種成分,也不會在不同質量分別之外,還有第三種分別?! ?/p>
“不管生產力發生了什么變化,同一勞動在同樣的時間內提供的價值量總是相同的。但它在同樣的時間內提供的使用價值量會是不同的”。 這是就生產同一產品而言,但是它明確指出創造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勞動,是“同一勞動”,不是創造使用價值的勞動是一種勞動,創造價值的勞動又是另一種勞動?! ?/p>
“一切勞動,從一方面可,是人類勞動力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作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類勞動,它形成商品價值。一切勞動,從另一方面看,是人類勞動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費;作為具體的有用勞動,它生產使用價值。”
勞動的二重性產生了商品的二重性,“就使用價值說,有意義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勞動的質,就價值量說,有意義的只是商品中包含的勞動的量?!瘪R克思的這段話說明,使用價值和價值不是不同勞動創造的,而是就勞動二重性的哪一方面說?! ?/p>
說“說價值量實質是勞動量,價值實質是一種勞動?!鼻鞍刖鋵?,后半句不對?! ?/p>
這里的“勞動”是一個抽象的范疇,是一般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或者說是平均的簡單的社會勞動。
我們說價值量是勞動量,這里講的勞動不是“一種”勞動,而是一切勞動的抽象,馬克思講的“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無差別的人類勞動”,是指“它是人類勞動力的耗費。盡管縫和織是不同質的生產活動,但二者都是人的腦、肌肉、神經、手等等的生產耗費?!薄案鞣N勞動化為當作它們的計量單位的簡單勞動的不同比例,是在生產者背后由社會過程決定的”。請注意“計量單位”和“由社會過程決定”。我的理解,“勞動形成價值”的勞動也具有二重性。一是表示人類勞動力的生產耗費,因而能夠生產出產品;當產品中人類勞動的耗費需要表現為商品的價值時,它又作為價值的計量單位,這個計量單位的確定,是在由社會過程決定,而不是“一種勞動”確定的,所以在不同的社會的生產的條件下,同樣的勞動表現出的價值可以不同。從勞動作為價值的計量單位,就可以理解恩格斯講的“勞動不能有任何價值”。其實,恩格斯已經用其他計量單位說明了?! ?/p>
說“您在文章中引用的《馬恩選集》第三卷第239頁的恩格斯的論述也沒有直接推翻【ussrxtzh】所說的“《資本論》找不到‘勞動創造價值’的敘述,作為主語的不是“勞動”,主語是具體的“人”或者“勞動者”?!皠趧觿撛靸r值”是出自二手三手的政治經濟學?!?nbsp; 是不是《馬恩選集》第三卷就是《資本論》?” 我引用的恩格斯的話是“勞動是一切價值的創造者。只有勞動才賦予已發現的自然產物以經濟學意義上的價值。價值本身只不過是物化在某個物品中的、社會必要的人的勞動的表現。所以勞動不能有任何價值?!蔽覜]有看到“人”或“勞動者”主語在哪里。當然,勞動肯定是人類勞動?!恶R恩選集》不是《資本論》,但是它是馬克思看過的。關于政治經濟學的論述和《資本論》是一致的。在這里你說“‘勞動創造價值’是出自二手三手的政治經濟學”,我不想說什么,只說是對恩格斯的不恭。當你們說“一種勞動”創造價值(這是錯誤的說法)的時候,已經承認了勞動創造價值,“一種勞動”也是勞動。
說“您和【ussrxtzh】對同一現象截然相反的理解卻得出一致結論。您寫到:“價值不是一種人類勞動,不是勞動本身,它是人與人關系的表現,表現了個人勞動與社會勞動關系。” 【ussrxtzh】寫到:“價值如果是一種勞動,那么價值代表的就只是人與人的控制關系,而不是人與物的財富關系。” 這種殊途同歸在邏輯上是相互矛盾的,二虎相爭必有一傷。只是不知道這種爭論是屬于主義之爭還是個人之爭,前者大概是不得不爭,后者大概屬于“可以分道揚鑣但不要以我劃線”,不知前輩是何選擇?”
我只能告訴你,我的表述與【ussrxtzh】完全和根本不同。我已經明白否定價值不是一種勞動,否定價值與財富沒有,我講的是“它是人與人關系的表現,表現了個人勞動與社會勞動關系”,決不是“人與人的控制關系”。價值是平等的關系。如果你看了我的《社會主義經濟理論問題探討》,你會看到我認為價值不僅存在于社會關系中,還表現在生產中。我與【ussrxtzh】談不上什么“爭”,我從來不搞個人之爭。你說這種話,太不了解我了?! ?/p>
你對我引的馬克思“最后,沒有一個物可以是價值而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沒有用,那末其中包含的勞動也就沒有用,不能算作勞動,因此不能形成價值”的“不能算作勞動”割裂出來,因而作了錯誤理解。這句話的意思是:沒有使用價值的勞動不能算作勞動,不生產使用價值的勞動也不能形成價值,就是說,形式價值的勞動必須是生產使用價值的勞動,而不是另一種勞動。請你細心理解馬克思說:“我們曾經依照通常的說法,說商品是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嚴格說來,這是不對的。商品是使用價值或使用物品和‘價值’。一個商品,只要它的價值取得一個特別的、不同于它的自然形式的表現形式,即交換價值的形式,它就表現為這樣的二重物。孤立地考察,它絕沒有這種形式,而只有同第二個不同種的商品發生價值關系或交換關系時,它才具有這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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