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有很多人指出,高舉“人權”大旗軍事打擊弱國的西方發達國家,不但不允許外國的窮鬼自由的移民到他們的國家享受“人權”的陽光雨露,更不許別國以“人權”為由干涉他們的內政,破壞他們的主權。他們都說的不錯,但我們的思路要是再開闊一些,跳出“逗士”們劃定的“人權-主權”套路,我們就會發現,在捍衛“人權”的發達國家,不但他們的主權高于人權,還有其他的東西高于人權。
最典型的就是知識產權。
首先是和人們健康息息相關的醫藥。10年底11年初那會兒,有位海歸醫生被被中國的法庭判了刑,因為他用自己的專業技能,為一些經濟困難的癌癥患者配制有國外醫藥公司專利的抗癌新藥,收取的費用遠遠小于市場售價,為病患減少了負擔和痛苦,卻妨礙了跨國藥企謀取暴利,就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顯然,在這件案子中,窮人看得起病的“人權”小于跨國藥企的知識產權!無獨有偶,非洲人仿制抗艾滋病的藥物,古巴人援助第三世界的藥品,都遇到過知識產權高于人權的麻煩。
然后就是轉基因作物,比如南美的大豆,剛開始不收專利費,然后獅子大開口,農民想換非轉基因的還不行,種過轉基因的土地很難再種非轉基因作物,除了專利費,種、藥、肥全受種業公司的控制。這時候“人權衛士”就變成了“知識產權衛士”,窮國農民即使上吊尋死,衛士們也絕口不提“人權”二字。
知識產權背后,其實就是掌握技術壟斷優勢的資本獲得暴利的特權,“人權衛士”們再怎么折騰,也不敢把豢養他們的大佬的金飯碗給端了。假如有哪個不識相的國家跟他們的大佬搶食,他們就掄起知識產權的大棒群毆,假如那個國家有*獨、帶路黨,那他們的手里就多了一根“人權”的大棒,左右開弓沒商量,中國現在正享受這種待遇呢!
高喊人權高于主權的人中,有沒有好人呢?俺不知道,反正沒聽他們喊過人權高于知識產權,尤其是中國的人權高于西方的知識產權,不知道他們是忘了,還是根本就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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