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血液”、良心與資本
--兼批茅于軾的謊言
在連續出臺了一系列房價調控措施后,面對仍然居高不下的房價,二會期間,溫家寶總理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和新華網聯合專訪時表示:“我對抑制房價還有信心!”同時,他對房地產商喊了話:
“我沒有調查你們每一個房地產商的利潤,但是我認為房地產商作為社會的一個成員,你們應該對社會盡到應有的責任。你們的身上也應該流著道德的血液。”
總理喊話的意思是明白的。也就是說,房地產商的利潤應該有所節制,不能太貪婪!要有點良心(不能讓社會上許多人因買不起房而沒房住)。
誰知,總理的喊話,立即遭來了一些人的強烈反詰:
先是全國政協委員、星河灣董事長黃文仔對記者表示:很多房產商也關心社會,比如扶貧,他們都有一腔熱情,愛社會,愛自己的國家,愛自己的民族,沒有一個是大漢奸,“我覺得我們身上流著的都是道德的血液。”(《廣州日報》3月2日)言下之意,總理的話是無的放矢。
隨后,又有央視名嘴、全國政協委員崔永元表示:我覺得每個人血管里都應該流著“道德的血液”,政府也是如此。(3月4日《北京晨報》報道)認為造成高房價有多種原因,也有政府的責任,不能光責備房地產商。說此話頗有點“俠氣”,很有點“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意味。
全國政協委員、恒大集團董事局主席許家印認為:“不單是房地產商,所有的企業都應該承擔起一定的社會責任”!
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工商聯副主席王超斌說得更干脆:“光靠道德血液撼動不了樓市!”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城建控股集團總裁于煉認為,“目前問題并不是高房價問題,而是民生問題,解決了大家的基本住房需求,高房價說不定是一件好事。”(3月3日《云南信息報》)
總理的一句話,為什么會引起這么多房地產商政協委員的一致反感與反詰呢?
平心而論,高房價問題確實是個復雜的問題,涉及到多方面因素,如今單單挑出房地產商來喊話,確實比較刺耳。用黃文仔的話來說:
“開發商本身是要賺錢的,不賺錢這個企業本身沒有競爭力,企業追求利潤的最大化無可非議,而且賺了錢也要納稅的。”
從經濟學角度看問題:資本是逐利的。因此,房地產商追求利潤,無可非議。現在,溫總理向他們提出了“道德的血液”命題,似乎讓資本“追求利潤的最大化”成了問題,這對商人來說確實是“想不通”的。
馬克思無疑是全世界研究資本問題的權威,他耗盡畢生精力才寫下了巨著《資本論》。在他看來,“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臟的東西。”資本是逐利的,資本逐利是不講道德和良心的,要不然就不會去從事鴉片貿易和奴隸販賣。他還認為,資本在發展過程中,具有以下的特性:
“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大膽起來,如果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于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
就在西方資本主義蓬勃發展時期,一些思想家看到了資本的貪婪與對社會的危害,但他們相信人類的“良知”,總認為資本剝削制度是可以通過改良、用“和諧制度”所代替。
典型的如法國思想家傅立葉,他就設計過一個叫“法郎吉”的社會組織,主張人們在這個組織里能消除城鄉對立、腦體對立,實現人類的“公正”與“和諧”。他把希望寄托在資本家的“善心”上,通過刊登廣告,每天中午12時在家中恭候他們的大駕光臨參加,結果是他空等一生,沒有一個富翁響應。這類思想家后來被稱為“空想社會主義思想家”。
那么,歷史進入到了如今的21世紀,資本的本性和特點是否改變了呢?
比如,像黃文仔說的,他們關心社會,參與扶貧,“他們都有一腔熱情,愛社會,愛自己的國家,愛自己的民族,沒有一個是大漢奸”。
再比如,像“中國首善”企業家陳光標,他居然承諾“祼捐”,最終要向慈善機構捐出自己的全部財產。這些難道不正是在流“道德的血液”?或者說,變得有人情味一些,變得更有道德和良心了呢?
“著名經濟學家”茅于軾更認為,在歷史上,“確實有不少商人用欺騙的手段經商,破壞了商業的信譽,使這一大大有利于人類社會的活動,很難得到長足的發展。”然而,當今發達國家里,“商業活動已成為最講究信用和道德的一種活動。不道德的人不斷地被排除出商業活動的圈子,這種凈化作用的結果是構成了一個方便安全富裕的物質環境。”(茅于軾:《道德能值多少錢?》)
然而,某一事物之所以是某一事物而非它事物,這是由某一事物的本質屬性決定的;有一天某一事物的性質改變了,那么某一事物也就不存在了。
資本之所以是資本,這表明資本的本性與特點是不會改變的。
應該說,在當今時代,像黃文仔說的辦慈善,或者像陳光標那樣承諾“祼捐”,……這類事都是值得肯定的。但這些并不意味“資本”改變了本性,而能只代表黃文仔、陳光標個人社會責任感的增強和思想覺悟的提高。就像當年彭湃同志主動把自家的土地分給佃戶一樣,它只說明他背叛了自己的地主家庭,成為一名共產主義者,這是一種個人行為,并不能證明整個地主階級會改變剝削的本性。
至于茅于軾鼓吹的所謂“當今發達國家”,“商業活動已成為最講究信用和道德的一種活動”,那無非是可恥的“資本拜物教徒”為現代資本主義的涂脂抹粉而已。
茅氏的謊言不值一駁:難道他不知道2009年6月,美國曾發生過涉案金額高達500億美元麥道夫(被判刑150年)金融詐騙案嗎?難道他不知道僅隔3個月的2009年10月,美國又發生了約瑟夫・布魯諾的“郵件和電報詐騙罪”?隨后,又是美國對沖基金公司帆船集團創始人、億萬富翁拉杰·拉賈拉特南的“對沖基金內幕交易”案?其他的大案,還有如阿布莫夫案,蘭迪·卡寧漢姆案,達琳·珠云案,羅伊·布朗特,等等,真可謂數不勝數。
事實充分證明:資本就是資本,它與道德、良心無關。過去是這樣,現在還是這樣。
總理的好心沒得好報。既然如此,那么溫總理為什么還要講對資本講“道德的血液”呢?也許,這就是因為這些企業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條件下產生的,總理相信這些“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的房地產商們應該會有些“社會責任”感的緣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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