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們一向對貪腐恨之入骨,一致要求實行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但這項制度卻在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撓下一直難產。這給了“帶路黨”們在中國推動后庭花革命以口實,他們把一切臟水都潑向了GCD、公有制,用以證明其主張的合理性。
“帶路黨”們策略的確蒙蔽了一些人,為什么會這樣?因為在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這種制度在很大的范圍實行了很長的時間,兩下相比導致中國網民的心理落差很大,由此產生民怨也值得同情,可以理解。但同情理解之后,我還是要說,他們犯了一個錯誤,他們對西方的官員財產公開申報制度缺乏全面的了解,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會盯著官員的財產公開申報發牢騷,卻忽略了這項制度存在的土壤和前提!
其實,那些成功實施了官員財產公開申報的國家,大部分還實行另外2項制度:遺產稅和贈與稅,就是說人死了,誰要想繼承他的遺產,就必須繳稅;假如誰想通過生前贈與來規避遺產稅,對不起,贈與稅等著您吶!這和官員財產公開申報有什么關系呢?很簡單,要征遺產稅和贈與稅,國家就必須掌握本國公民的財產狀況,假如連公民有多少財產都不知道,這2稅從何征起呢?這2種稅背后其實就是全民財產實名申報!官員也是公民,當然也在其中!而所謂的官員財產公開申報,也就是在此基礎上再向前邁一小步而已!但這樣的基礎,在中國的歷史上從未出現過!而西方的遺產稅,最早出現在16世紀,可比官員財產公開申報的歷史悠久多了!
我記得有一次2會,一個反對官員財產公開申報的官員曾經憤憤不平的說:“憑什么官員要申報,老百姓就不用!”此話一出,就被網民的口水淹沒了。但我不得不承認,這位做賊心虛的官員的確點到了一個被廣大人民忽略的要害,那些實施官員財產公開申報的國家,其實就是全民財產實名制,人家可指著這個收稅哩!
中國人民要想在現行體制下取得反腐敗斗爭的主動權,恐怕必須達成全民一致,以繳納遺產稅、贈與稅為代價,捆綁所有官員進入全民財產實名申報體系!到那時,神馬公平、隱私之類的借口都是浮云,不知有多少官員會像大海退潮后的裸泳者一樣無所遁形!不必擔心人民負擔加重,實際上遺產稅一般都有起征點,實行超額累進稅率,國民中只有百分之一點幾的人繳稅。假如某些當權者利令智昏,想借機掠取民脂,那只會暴露他們的真面目,加速自己的滅亡,而那正是人民所樂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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