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制是人類一切罪惡的根源,它讓人們的每個毛孔都浸漬著血汗,和散發著貪婪的酸臭味。
那么,公有制是否有罪惡呢?
我認為是有的,公有制也存在著固有的罪惡,這些罪惡,與公有制自身的缺陷密不可分。
首先,公有制,只是一種理論上的公有,在實踐中,它依然得將社會財產劃分由不同群體實際占有、管理、使用,甚至收益——這就不可避免的導致公有財產的實際占有、管理、使用財產人之間,基于財產的形態、分布、貧瘠與富饒等所產生的不平等,以及因此所派生的分配、競爭、話語權等矛盾、沖突。
其次,公有制下,需要存在一個數量龐大的管理層,管理失當時,容易導致管理層或管理者貪腐,甚至劫持大眾利益,竊取大眾財富,甚至公有權力私有化的可能。
再次,公有制下,為做到整個社會的公平,避免社會矛盾的激化,容易導致漠視、壓抑個體需求,甚至降低社會活力,導致社會窒息的可能。
因此,在公有制下,為了克服公有制的固有罪惡,人們必須:
一、實行人民民主,或者說是大眾民主,允許所有人對所有管理機構、管理者實行直接的監督與批評,而且,人們行使此權利的成本,應該是最低的,人人可行的、日常化的。所有的社會管理者、公共事務管理人,無論職務高低,功勞大小,都必須接受大眾的批評、監督——在此監督、批評、自己我批評的過程中,所導致的成本也應該是最低的。用毛澤東語言,就是即使在公有制下,也不可能根絕權力的缺陷,仍然需要大眾對權力體制實行持續的反抗、革命,確保權力不被私有化,或者說是異化。
在此問題上 ,毛澤東時代做得非常出色,積累了相當豐富的實踐經驗。但是,鄧小平上臺后,幾乎全被取締、否認了,而且,公共權力日益被個人化、幫派化、小集團化,越來越脫離大眾的監督,越來越不能容忍大眾的批評、監督。
二、整個社會的公共事務管理者,收入水平應該平均,即使略有差異,也是非常有限的,以降低公有制下的社會管理成本,避免公有財產被權力耗費過高,和杜絕形成公共事務管理層集團利益可能。它也是確保社會能夠隨時根據需要,對管理者作出調度的前提。
在此方面上,毛澤東時代也是做得非常出色的。但是,鄧小平上臺后,幾乎全部取消或改變。目前,公共事務管理者的收入水平,從最低至最高之間,相差更是高達數百萬,甚至千萬倍之巨。即使是政府部門的高官,雖然名義收入不算很高,但個人可直接支配的基金之類,從數千萬至數百億之巨不等。在政府首長帶頭下,各部門形成了眾多的部門小基金、小金庫。公有財產成為管理層、公共事務管理者,甚至參與者中飽私囊的溫床,由此催生出利益關系極端復雜的,形形式式小宗派團體。
三、整個社會的勞動者收入水平也應該盡量均等,并保留一定的地區、等級差距。
在此點上,毛澤東時代分成了兩大塊,一是農村戶口,一是城鎮戶口管理。農村戶口因為有自己固定的、不可轉讓的土地財產作保障,因此,他們的收入以自產自給為主,國家救濟為輔的收入分配制度;而城鎮戶口則主要以工資收入為方式。
毛澤東時代,以及毛澤東后時代,此點差別不大——但毛澤東后時代,城鎮、農村戶口中的部分人,除工資收入外,尚可以經商、打工、賣淫、賭博、販毒、坑蒙拐騙偷盜搶、敲詐勒索、走私等方式補充收入,甚至作為主要收入方式。
四、必須用公有財產,為全社會成員提供最基本的、無差別的生存、發展保障,例如公共醫療衛生體系、學校教育體系、住房保障制度。毛澤東時代在此方面做得相當好,而且,甚至于還在國家百廢俱興時,就建立起維護農業、畜牧漁業正常生產、發展所需的基本保障機制,例如農用物資、農科人員技術支援、畜牧獸醫、水利工程等,對城鎮戶口人員,還實行基本用品的配給保障。
但是,毛澤東后時代,這些方面的保障,基本消失殆盡——這也是導致社會人群缺乏心里安全,導致社會不穩定,上述各點所列的,種種基于私有制的罪惡死灰復燃并加倍瘋狂滋長的原因。
五、應該在嚴防公共權力被購買,確保社會公正、正義的前提下,允許一定私有經濟的存在與發展,以補充、調節、豐富社會物質生活與文化生活多樣化需求。
在此點上,毛澤東時代做得比較差,相關探索的經驗難言成功。而且,因為此問題曾經出現多次反復的觀點之爭和政治運動。毛澤東后時代,則做得太濫,達到了無惡不作的程度,公共權力被私有化、幫派化、小宗派化,社會公平、公正幾無安身之地,國家、社會、大眾的生存狀態,急劇惡化。
附一:公有制為主,私有制為輔下的社會治理原則
一、堅持上述公有制下必須遵循的、正確的治理原則。
二、由于國家已經承擔所有人的,無差別的基本生存保障,例如醫療、住房、教育等,因此,國家應該實行低收入報酬制度,以滿意個人的日常所需,以及個人生活多樣性需要為原則。
三、通過財產稅、行為稅、遺產稅、社會慈善、文化藝術活動等抑制私有經濟、私有財產規模。讓私有經濟、財產,保持在以補充個人生活多樣化開支、實現個人創造價值的限度。
附二:全球競爭環境中,公有制為主,私有制為輔下的社會治理原則
一、堅持上述《公有制為主,私有制為輔下的社會治理原則》,并作為基本國策,禁止列為對外合作的談判條件。
二、國家建立基本物資的倉儲物流體系,確保國人不受,或者減少因參與外部競爭導致的物價沖擊、影響。
三、金融是為日常生活,和實體經濟建設、正常商業流通服務的,國家應該禁止,或者嚴格限制各種形式的金融自摸泡沫,即所謂金融衍生工具,蔓延至國內經濟建設、正常商業流通、生活領域,但可設立專業的機構,以及鼓勵私有經濟,作為境外活動的主體。構筑這道防火墻的成本其實相當低,完全不用象厲股份、吳市場,收了國家與資本的巨額報酬,盡開些禍國殃民的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