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奧巴馬政府宣布將研制具備核打擊能力和突防能力的新型遠程轟炸機,這一項目可以看作是當年下一代轟炸機(NGB)項目和所謂2018轟炸機的死灰復燃。2006年,美國空軍開始對下一代遠程打擊平臺進行預研,以便能夠替代過于老邁的B-52H和逐步老化的B-1B。當時諾思羅普-格魯門、洛克希德-馬丁、波音對這個項目都表示出濃厚的興趣,有人甚至以諾格財務報告上以保密為由拒絕披露用途的20億美元研發撥款,推測有關的研制任務已經進入到較深的階段。但2009年5月7日,奧巴馬政府以沒有迫切的需求以及價格太貴為由宣布終止NGB項目。然而,要求研制新型轟炸機的呼聲在2010年再起,最終導致2011年奧巴馬政府宣布重啟新一代轟炸機項目。
作戰半徑問題
從航程上來看,戰術飛機相比戰略轟炸機的劣勢是非常明顯的。陸基戰術飛機最好能夠實現靠前部署,但出于政治等多方面的原因,并不總能獲得位置合適的基地。在海灣戰爭中,美軍戰斗機可以直接從南方的沙特和北方的土耳其出動,在科索沃戰爭中則有更多的基地的可以選擇,不過一旦美國必須采取單邊行動,要說服有關國家的支持可能會遭遇許多麻煩。艦載戰斗機聯隊基本上就是一支戰術航空兵,艦載戰斗機雖然可以依托航母盡可能靠前部署,但對于深入內陸的目標要獨立進行打擊仍然非常困難,為達到足夠的作戰半徑不僅會限制掛載,往往需要要動用空中加油機來提供保障,而且加油次數經常不止一次。更重要的是,隨著一些區域大國反制能力的提高,航母戰斗群隨心所欲地布置在近海已存在很大的危險,而保持在安全距離之外將嚴重限制其打擊能力的發揮。這個時候,戰略轟炸機的大航程就能發揮作用,越南戰爭中B-52從菲律賓和關島出動,海灣戰爭和伊拉克戰爭中B-52從印度洋上的迭戈加西亞島出動,科索沃戰爭中B-52從英國費爾福德出動都是很好的例子。1982年英阿馬島戰爭中,英國也有“火神”轟炸機和“勝利者”加油機配合,從大西洋上的亞松森島奔襲馬爾維納斯島的經典戰例。最突出的例子是科索沃戰爭中,B-2A從美國本土的密蘇里州懷特曼空軍基地出動,長途奔襲數十個小時轟炸南聯盟(包括貝爾格萊德的中國駐南大使館)。
目前其他國家裝備的中程轟炸機,主要是俄羅斯裝備的Tu-22M“逆火”,以及中國裝備的轟6(在圖-16基礎上改進而來),其中Tu-22M還參加了2008年夏在格魯吉亞的軍事行動。問題在于,這次美國空軍希望裝備的是中程轟炸機,而其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裝備這一級別的轟炸機了。80年代,戰略空軍有介于戰術飛機和戰略轟炸機之間的FB-111,但是其航程也就只有中程轟炸機的水平,而且在90年代初就退役了,更老的的B-58和B-47則更不用說了。雖然這三種轟炸機都具有一定的里程碑意義,但總體而言都不是很成功,除B-47以外裝備數量都很有限,從來也不是戰略空軍的主體。中程轟炸機并不滿足美國空軍全球到達、全球打擊的目標,但卻是目前在成本上能夠承受的合理選擇,可以滿足美國空軍在2020年之前的絕大多數遠程打擊任務需求。加上該機可能在可維護性上有大幅提高,能夠更方便、更經濟地地進行海外部署,緩解了在作戰半徑要求上的一些壓力。另一方面,美國空軍似乎企圖將上述目標的實現放在2030年,并且用革命性的作戰平臺來替代。至于這種作戰平臺是什么,從去年X-37B的首次飛行任務,以及DARPA更早的一些預研項目上多少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作戰效率問題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美國空軍的主要采購策略是打造F-22A和F-35A這對第四代戰斗機組合,其中F-22A主要用來爭奪制空權,F-35A在配合前者的同時主要用于對地攻擊。這在戰術上有過于依賴戰術飛機的傾向,但從實戰來看卻完全不是這么回事。在2008年8月諾格官方發布的《2018轟炸機》報告中,明確指出了重型戰略轟炸機在二戰后歷次戰爭中的作用。以陸基作戰飛機為統計口徑,在50年代初的朝鮮戰爭中(1950-1953),平均年投入1792架,年投彈19.9萬噸;在60中期到70年代初期的越南戰爭中(1965-1973),平均年投入1138架,年投彈75.5萬噸;在1991年的海灣戰爭中,投入1238架,投彈8.4萬噸;1999年的科索沃戰爭中,投入282架,投彈2.3萬噸。重型轟炸機在上述四次戰爭中的投入比例有高有低,一般在10%以下,但投彈比例卻是逐步提高的,而最近十余年的三場戰爭——科索沃戰爭、阿富汗戰爭、伊拉克戰爭,全部超過了50%,不僅沒有因為精確制導彈藥的廣泛使用,以及總投彈量的減少而有所改變,反而呈現不斷升高的趨勢。美國空軍所有的戰略轟炸機都有旋轉掛彈架,具有很強的彈藥適應性,而攜帶常規彈藥時還有高密度掛彈裝具可選,單次出動可以投擲的彈藥要達到戰術飛機的數倍,甚至十數倍。根據近期披露的研制目標,新轟炸機攜帶旋轉掛彈架幾乎是必然的,但像B-2A那樣攜帶兩個的可能性不大,也許會只在中心線上攜帶一個。
戰略轟炸機在未來戰爭中仍將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而且也只有戰略轟炸機才能投擲某些型號的彈藥,例如尺寸巨大的“炸彈之母”。F-22A的彈艙只能容納1000磅級彈藥,受到彈艙容積和進攻性航空電子設備的限制,能夠選擇的彈藥不多。F-35A為了解決F-22A對地攻擊能力不足的問題,將彈艙容積提升到能夠容納2000磅級彈藥,彈藥選擇面大幅拓寬。但是F-22A和F-35A仍然有許多彈藥無法內掛,一旦外掛又會損失隱身能力,而其中一些大尺寸彈藥對于早期空襲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執行“斬首行動”這樣的任務,需要能夠催化加固目標的侵徹彈藥。例如在海灣戰爭中,美軍使用了4500磅級的GBU-28激光制導炸彈,當時是動用F-111來投擲的,F-111退役后則可以掛在F-15E的機身中心線掛架上。美國還研制了GBU-37,同樣采用GBU-28的戰斗部,但采用GPS/INS制導,這種航空炸彈只有戰略轟炸機可以攜帶(主要配備給達到Block 20批次標準的B-2A)。類似這樣的問題還有很多,當年基于F-22A研制FB-22基本上解決不了這類問題,除非跳出F-22A進行全新的設計。新轟炸機則不然,10噸左右的載彈量雖然比B-2A小一半,但已經可以攜帶后者能夠攜帶的所有彈藥,并且如果采用單單艙,將不存在左右彈艙平衡的麻煩。另外,如果能夠配備旋轉掛彈架,那么就可以靈活掛載空射巡航導彈,例如服役多年的AGM-86 CALCM和正在完善的JASSM-ER,可以用彈藥來拓展打擊半徑。
無人和有人問題
目前,未來將裝備航母的X-47B隱身無人攻擊機已經首飛,無人飛機自動空中加油技術也經過了多輪試驗。美國下一代轟炸機可以選擇有人駕駛或者遠程遙控,這是此類作戰飛機第一次采用此類控制模式。肯定有人會問,在大型無人機技術已經相當成熟的現在,特別是出現了RQ-4“全球鷹”這樣具有洲際航程的長航時無人機,為什么不直接過渡到無人戰略轟炸機?回答是核武器應用的安全性。美國國會一直堅持,具有核武器投擲能力的飛機,必須采用有人駕駛的操縱模式,這主要是避免隨著智能化程度地不斷提高,為未來作戰平臺自主決策投擲核武器打開打門。政客和公眾的謹慎甚至恐慌只要看看好萊塢的《終結者》系列電影就可見一斑,沒有人希望會出現天網發動核戰爭這樣的事情,為此必須把這種技術趨勢扼殺在萌芽之中。但是有人駕駛轟炸機在強大的防空體系面前注定將面臨越來越大的風險,而提高轟炸機本身的突防能力將付出巨大的成本代價,并且短期內在B-2A的基礎上看不到突破性的進展,不斷成熟的無人駕駛技術恐怕是唯一能夠平衡各方面的解決方案。值得玩味的是,官方文件中用了“遠程(遙控)駕駛”(piloted remotely)這個詞匯,而不是“無人駕駛”(Unmanned),目的主要也是規避質疑。
機隊規模問題
美國曾經錯過了翻新自身戰略轟炸機群的最好機會。80年代初里根政府決定采購100架B-1B超音速戰略轟炸機,同時推進B-2A隱身轟炸機的的研制進程。當時正處于冷戰最高峰,美國為了繼續保持空基、海基、陸基三位一體的戰略核力量,戰略空軍司令部所需要的戰略轟炸機機隊規模非常龐大。而為了確保戰略轟炸機能夠突破蘇聯的國土防空體系,最老的B-52G/H原本是準備逐步全部退役的,替代它的B-2A項目啟動之初準備采購132架,但此后由于成本不斷攀升空軍被調整采購計劃,到1987年時決定只采購75架,到冷戰結束后的1993年國會最終批準20架,加上唯一的原型機也只有21架,只能裝備509轟炸機聯隊一個作戰單位。結果B-2A的造價達到了令人發指的程度,1995年敲定的合同造價是6億美元/架,但如果算上研制費用會達到20億美元/架。B-2A的問題還體現在維護及改裝上,其維護成本費工、費時、費錢,對于維護環境、設備和工藝的要求十分苛刻,加上始終有飛機在接受升級改裝,真正進行戰備值班的飛機只有7-12架出頭。如果當初美國能不惜一切代價裝備至少50架B-2A,并且淘汰所有B-52G/H,那么現在的局面恐怕將很不一樣,不僅戰略轟炸機的型號可以從三種減少到兩種,而且還可以保住B-2A的生產線為后續改進提供可能,也不至于在下一代戰略轟炸機服役前造成一個漫長的空窗期。
機隊壽命問題
在公布新一代轟炸機研制計劃時,重點強調了對現有戰略轟炸機逐步老化的擔憂。美國空軍B-52H、B-1B、B-2A三代同堂的戰略轟炸機隊結構已經維持多年,從飛機日歷壽命來看,60年代初生產的B-52H顯然是最老的,但實際壽命比較堪憂的卻可能是B-1B。原本計劃投產的B-1A原本計劃攜帶AGM-69近程攻擊導彈(SRAM)以2馬赫的高空沖刺實施突防,但經過重大改進后批量列裝的B-1B轉為了低空突防,特別是在90年代初進行了一系列常規化改造后,B-1B低空任務定位進一步突出,包括依靠巨大的載彈量和高密度的內掛架,執行投擲集束炸彈等任務。為了鍛煉這種能力而進行的訓練不斷吞噬著B-1B的壽命,相當一部分賬面上的B-1B被拿來為其他飛機供給零部件,同時B-1B在地面操作和飛行任務中的重大事故也不少。當初里根決定裝備的100架目前只剩下66架了,實際上已經損耗掉了1/3,而真正具備作戰能力的有效機隊規模還要更小。B-52G和B-52H是最初是低空突防版的B-52,而且不少飛機參加了越南戰爭,但拯救這些老家伙的是80年代的轉型。當時為了適應美蘇軍控條約,B-52H和B-52G都被改成了空射巡航導彈載機,而且B-1B受條約限制不能攜帶外掛架,內掛AGM-86數量只有8枚,而B-52G和B-52H能夠攜帶20枚(外掛12枚、內掛8枚),比后來服役的B-2A都多(16枚全部內掛)。這樣B-52G就不必拖著老邁的身軀進行艱苦的低空訓練了,而想丟年輕的B-1B和B-2A則有大量此類訓練科目,當然它們為此裝備的地形跟蹤設備也要好得多。
技術能力問題
除了戰略轟炸機部隊本身的老化以外,轟炸機研制能力的逐步喪失則是一個相對隱蔽的問題。在過去幾十年中,隨著贏者全拿招標模式的采用,加上軍工和宇航產業的不斷兼并重組,能夠研制戰斗機的廠商已經越來越少,基本上只剩下了洛克希德-馬丁、波音、諾思羅普-格魯門三家,而且實際在生產第四代戰斗機的也就只有洛馬的沃斯堡戰術飛機分部,而波音只不過是在吃麥道鬼怪工廠的老本罷了,而諾思羅普上一次研制全新的戰斗機已經是20年前的YF-23。轟炸機的情況其實更為嚴重,包括B-2A在內目前在役的三代轟炸機的生產早已關閉,洛馬沃斯堡戰術飛機分部和臭鼬工廠雖然在研制戰斗機上經驗豐富,但研制轟炸機從來就不是其強項,曾經研制過B-17、B-29的波音其實已經不研制轟炸機多年,B-1B實際是原來北美航空/洛克維爾的設計。如果長期沒有新的轟炸機型號研制項目推出,那么三家主力廠商的轟炸機研制能力必然更趨荒廢。而在目前的形勢下,要研制B-2A尺寸,甚至B-1B尺寸的高性能戰略轟炸機,項目難度和由此帶來的風險是相當之大的。以諾格為例,要拿出成本降低的B-2A改進版設計方案當不是很難,但是要拿出全面超越B-2A的技術水平,特別是兼具隱形和超音速的設計方案則難度極大,即使能夠最終完成耗資也是非常巨大的。
將來得知道怎么死的,是被自己送錢幫助人家研制轟炸機炸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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