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蘇聯解體是震撼世界的重要歷史事件。據俄羅斯科學院相關資料介紹,導致前蘇聯解體的關鍵因素有以下幾點:
一、特權導致貪污腐敗盛行
列寧時期,蘇共的干部革命意志堅定,沒有絲毫特權,能與群眾同甘共苦。如,1918年糧食危機時,有權調撥千百萬噸糧食的人民委員瞿魯巴,竟在一次會議上餓得昏倒了。
而勃列日涅夫時期,蘇共強調“穩定”干部,干部委任制和領導職務終身制日趨完善,且不斷提高干部特權的標準,使之進一步固定化和規范化,形成了一個脫離人民群眾的官僚特權階層。結果必然導致貪污腐敗的盛行。甚至在震驚全國的“駙馬案”中,勃列日涅夫的女婿丘爾巴諾夫就貪污受賄65萬盧布。
二、官僚特權階層與親西方的社會精英同流合污
官僚特權階層形成后,他們開始喪失革命意志,對理想信念麻木不仁。連勃列日涅夫自己也“不再相信社會主義的勝利、馬列主義的原則或者共產主義的前途”。甚至對弟弟:“什么共產主義,這都是哄哄老百姓的空話。”但他們與親西方社會精英仍界限分明,相互對立。
到戈爾巴喬夫時期,蘇聯的官僚特權階層發生了根本變化。起初,通過改革來“完善社會主義”;后來,在“公開性”、“民主化”的旗號下,否定馬克思列寧主義,放棄共產黨的領導,照搬西方模式,在蘇聯實行三權分立、議會民主、多黨制和總統制等等,走上背棄社會主義的道路,結果“亡黨亡國”。
三、蘇共干部為了私利集體背叛
官僚特權階層之所以集體背叛,完全是為了他們的私利。與此同時,由于蛻化變質,蘇共也失去了群眾基礎和執政能力。在劇變后的俄羅斯,那些掌權的政治精英和發財致富的經濟精英大都就是蘇聯時期的各級干部。當時在俄總統周圍和政府部門任職的政治精英,有74%~75%來自蘇聯時期的干部,而那些發財致富的經濟精英,則有61%來自蘇聯時期的干部,特別是共青團干部和經濟領導人。
四、赫魯曉夫的改革
赫魯曉夫上臺進行改革,修正馬克思主義,全盤否定斯大林,否定歷史,引起思想混亂,對蘇聯和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產生了極大的消極影響。
五、戈爾巴喬夫的改革
戈爾巴喬夫上臺后再次進行政治改革,他的新思維及民主社會主義思潮加劇了人們思想的混亂,在西方勢力的影響下,右翼勢力和民族分離主義思潮乘機抬頭,社會矛盾、民族矛盾急劇惡化,最終釀成了“八一九事件”及蘇聯解體。
中國現階段出現的問題和問題產生的原因
中國的改革開放政策已經持續實施了三十多年。改革開放在給中國的經濟注入活力的同時,也給我們的社會帶來了權力腐敗、國家資源與社會財富分配嚴重不公等重大問題。
改革改出了權力腐敗
中國的腐敗近年出現了幾個特征:第一,官員犯罪人數逐年增加,職務級別越來越高。第二,領域廣,金額大。腐敗現象已由經濟領域發展到人事領域、司法領域。第三,手段科技化,窩案、串案增多。 第四,頂風作案猖獗,涉外案件增多。腐敗分子內外勾結,為案發后鋪好后路,使得涉外案件增多。第五,群體腐敗。一個執掌公共權力部門的若干成員,共同謀劃、共同行動、利用公共權力為私人謀利的腐敗行為。由主要領導人帶頭、多名成員聯合行動的集體作案。第六,權色交易,高級干部“包二奶三奶”不是個別現象。北京傳說“一個女人放倒*個長”的故事。透明國際發布的國際腐敗洞察指數:中國大陸1998年在所調查的85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52位比1997年排名倒退了11位。1999年排在59名,比1998年倒退了7位。2005年排在第78位,上一年是68位,比上一年又倒退了10位。2001年3月十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說,從1998年到2003年,5年來檢察機立案偵查貪污受賄、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20多萬起,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干部12830人,其中有曹秀康案、胡長清案、成克杰案、慕馬案、李嘉廷案、叢福奎案等涉及省部級干部的大案。2003年3月十屆人大三次會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說,這一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207103件。其中,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大案5541 件,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干部12830人。 2004年3月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上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說,全年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39562件43490人,代表國家提起公訴22761件26124人。全年共立案偵查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犯罪大案18515件,其中涉案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123件。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2728人,其中地廳級干部167人、省部級干部4人。大案要案占立案總數的53.7%,同比上升4.5個百分點。2005年3月十屆人大五次會議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說,這一年立案偵查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43757人,比上年增加0.6%,其中涉嫌貪污賄賂犯罪35031人,瀆職侵權犯罪8726人;共提起公訴30788人。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百萬元以上案件1275件,比上年增加4.9%。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2960人,其中廳局級198人、省部級11人;已提起公訴1980人。我們不僅要看到職務犯罪案件數量一年又一年的增加,還要看到犯罪金額年年在大幅度提高。幾年以前,幾萬元就立案,現在這樣的事就不能進入高檢案件的數字之中。
改革改出了萬惡的官僚資本家先富利益集團
鄧小平同志生前一向主張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中國搞全盤西化和全盤私有化的改革,但在實際上,中國這三十年來西化與私有化改革步子邁得太大、太快了,人民群眾根本事前就沒有心理準備。中國的私有化過程一直都是官員們暗箱操作,人民群眾在相當長時間里都處于被改革、被損害而不知情的狀態。這場改革使國有工業占整個工業的比重由1978年的近80%下降到上世紀中的25%左右。工人、銀行儲戶和中小股民承擔了國有企業的改革成本。近4000萬國有企業職工下崗,他們在企業工作幾十年,低工資、低福利,離開企業后只得到很少的補償。下崗職工承擔了一部分國有企業改革的成本。銀行的儲戶也承擔了國有企業改革的成本。2000年,對580戶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債轉股總金額為4050億元;將銀行的1.4萬億不良債權剝離出來,交給新成立的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處理。這1.4萬億都是國有企業的欠債。 剝離以后又產生了新的不良債務。儲戶的風險加大了。股市的小股民也承擔了國企改革的成本。“向國有企業傾斜”的上市政策,把“上市”當做對國有企業的扶貧解困的手段。中國國有企業改革最大的受益者是國有企業原來的經營者到及與此有關的政府官員。但是,承擔改革成本的工人、普通銀行儲戶及小股民,卻沒有享受到改革的成果中自己應有的那一份。國企改革中的“管理層收購”(MBO),實際是經營者自賣自買。為什么能夠自賣自買?與地方政府有關。企業經營者和地方政府官員結成了聯盟,他們共同侵吞國有資產,然后分贓。整個改制是不透明的黑箱操作。國企改革另一個問題是制造一批行政壟斷的大型國有企業,壟斷當然會造成不公平。這也是權力干預的結果。政府通過“減員增效”來為國有企業“解困”,用行政力量解雇工人,這在世界上是少見的。市場經濟國家政府總是創造就業機會,那有政府有求企業解雇工人?城市化過程中,4000萬失地農民幾乎成了“三無人員”:“種糧無地,就業無崗,低保無份”。據農業經濟學家張曉山的研究報告:近年來絕大部分出讓交易的土地是從農村征來的。在征地收益分配中,失地農民僅得到總交易額的10-15%。1.2億農民工承擔著城市生活的半邊天,卻是城市的二等公民。據粗略估計,2005年農民工提供給國家的財政收入為3300多億元,占國家財政總收入的10%左右。北京市的財政收入至少有五分之一是農民工創造的。但是,在GDP大幅度增長的同時,多年來農民工一直拿著幾百元的低薪。利益受損形成弱勢群體,他們不僅是經濟貧困,更重要的是權利貧困。當今中國的改革已經進入了利益訴求和利益博弈階段。弱勢群體的訴求得不到響應,他們在博弈中沒有力量。他們只有上訪。上訪不解決問題就引發階層摩擦和階層沖突,從而大規模的群體事件。自上世紀90所代中期以來,群體事件逐年增多。據公安部門統計,1993年有8700起,1999年32000起,2000年5萬起,2003年58000起,2004年驟升到74000起,2005年86000起。群體事件就是弱勢群體的維權活動。
改革改出了新“三座大山”
改革改出了醫療教育住房新“三座大山”。
醫療改革:改革前由單位、人民公社、企業共擔的醫療責任失去了共擔,國家財政沒有跟上。地方政府、各級醫療機構有責任沒資金,只好把負擔轉嫁給病人。所以,老百姓中有49%的人有病不去醫院;29%的人應該住院卻不住院;國家用于公共醫療的支出居世界19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末位,占人口絕大多數的農民幾乎得不到任何醫療保障。而高級干部的醫療條件卻在不斷提高。衛生部原副部長殷大奎指出:國家投入的衛生費用只為20%的人提供衛生服務,政府投入的醫療費的80%僅為850萬黨政干部報享受,其中,50萬人又享受了這些80%中的50%。也就是說,50萬人享受了國家整個醫療費的40%,即少數享有特權的人占有醫療費的大部分。
教育改革:中央財政對義務教育不撥款,義務教育成了農民的義務。原來企業辦的學校在“企業減負”中拋向了社會。“教育產業化”成了政府擺脫財政困難的手段。許多地方教育的增量主要是收取學生的高額學費來維持。
看不起病、上不起學是因為國家財政借改革之機卸包袱,國有企業辦的學校和醫院交給社會。在新的醫療保障沒有建立起來的情況下,政府把醫療付費的責任全部推給老百姓。這種改革是“財政卸載式”的改革。財政其所以卸載,是把政府機構的運行放在社會責任之上。這顯然不應當是民主政府所為。
住房改革:改革以前房租很低,這是因為國家財政給了補貼。住100平方米的家庭本應付2000元房租,實際只付100元,這就等于得到了1900元的收入。行政級別越高的人,住房面積就越大,得到的房租補貼收入越多。1998年開始將公有住宅一次性地轉化為個人財產。當時,1998年北京市中心區大約6000多元1平米,而賣給原住戶的價格是1平米1450元,每平米差價4550元。如果住100平米,差價就是45.5萬元,比他一輩子的工資收入還要多。行政級別越高,原來住房面積就越大,得到的差價就越多。中國政府規定到1998年7月1日停止福利性分房(即低價將房買給原住戶)。但是,福利分房一直拖到新世紀。人們戲稱“吃不完的最后晚餐”。
改革造就的既得利益群體已經形成了強勢,他們利用這種強勢左右改革的政策和措施,使他們在改革中得到更多的利益。有些沒有得到改革的政府部門,按照自己的要求,訂立自己的改革目標,實施自己的改革措施,把改革向有利于自己利益的方向推進。“改革目標部門化,部門利益政策化。”那些有損既得利益者的改革,出臺都是很困難的,而有利于既得利益集團改革,出臺就相當快。十多年以前就提出了遺產稅的問題,但是,一年又一年的過去,遺產稅不斷沒有如期實現,其腳步反而離我們越來越遠。住房改革、公車改革都受到強勢群體的左右。公車改革十年毫無進展的最為典型的一個案例:在上世紀90年代后期就有一個統計數字:當時有350萬輛公務用車,每年耗費3000億人民幣,這些公車消耗遠遠高于國家財政對國防、科研、農業、公共衛生、教育等方面的投入,也足以再建三個三峽工程。而這些公務轎車只有1/3用于公務,1/3被官員家庭私用,1/3被司機私用。所以,1996年就提出了公車改革的問題。1998年國家就正式推動公車改革。但是,公車改革喊了十年,試驗了近十年,沒有絲毫進展,到新世紀,公車繼續大量增加,2005年我國公車轎車保有量超過了500萬輛,每年為此消耗超5000億元。到2007年,這個數又有大幅度增長,每年消耗可能達7000億元。這些錢足以解決醫療、教育、低收入保障方面的問題。為什么公車改革推動不了?主要是觸動了乘車官員的利益。公車改不動是因為“公權”沒有改革。
事實證明,中國一切問題和矛盾都無一例外地表現在私有化改革所付諸的政策措施上。這些措施是誘發個人占有欲、貪欲、邪念,誘發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極端自由主義,誘發貪污、腐敗、盜竊、搶奪、詐騙、賣淫、販毒等違法犯罪行為,誘發囤積、割據、壟斷、掠奪、壓迫、剝削等群體斂財行為,誘發貧富差距、城鄉差距、地域差距、部門差距、行業差距、官民差距、收入差距,誘發劣質有毒商品和豆腐渣工程,誘發環境污染、安全事故,誘發社會矛盾沖突、騷亂或暴亂的罪魁元兇。
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們合著的《共產黨宣言》里早就指出: “共產主義的特征并不是要廢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廢除資產階級的所有制。但是,現代的資產階級私有制是建立在階級對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對另一些人的剝削上面的產品生產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備的表現。從這個意義上說,共產黨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論概括為一句話:消滅私有制。……人對人的剝削一消滅,民族對民族的剝削就會隨之消滅。民族內部的階級對立一消失,民族之間的敵對關系就會隨之消失。”實踐證明,放棄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基本原則,我們就無法創建一個真正的繁榮昌盛的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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