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齡:對黨史二卷“三年自然災害死亡1000多萬人”的質疑
黨史二卷問世了。關于三年自然災害死亡人數問題,終于看到了一個“權威”的官方數據。
曾主管二卷編撰和修改工作的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原副主任張啟華在回答《中國新聞周刊》“三年自然災害死亡人口數據是如何得來的”提問時作答:
“三年自然災害的死亡人口數據社會上有很多爭議,就是各個部門統計的數據也有差異。國家統計局統計的是1000多萬人;有些專家統計的數據是1850萬;還有一位美國人口學專家統計的數字是2000萬。等等。我們采取的是國家統計局的,這是最權威的部門。
現在網上有人炒作,有說4000多萬的,還有說7000多萬的。我們不知道他們的根據是什么。”
勿容置疑,那些什么7000萬、4000萬、3000萬等統統都是別有用心的沒有根據的抄作。可是張啟華這個來自最權威部門的1000多萬,也不是權威數據。其中疑點尚多,且待我一一道來:
一、權威機構統計出的笑料數據
國家統計局人口統計數據的天大笑話可以說是盡人皆知的了。
根據83年的人口統計數據用“計算公式”計算得出,1960年的出生人口有 13,915,080人。這一批在饑荒最厲害的時候出生的人,不但沒有一個人餓死,而且在30年后的1990年人口普查時,反倒平空增多了528,039 人!變成了14,443,119人。
怎么多起來的?那時還沒有克隆技術。我看就只有一種可能:整體的人化成一個細胞,然后進行“裂變”。因此,30年間,1960年出生的這一批同齡人中,至少有528,039 人發生了裂變,一人變兩人。
“裂變”還在不斷進行著。10年后的2000年,這一批人比1990年時候又多出了241,607人,達到了14,684,726人!40年時間,在保持本體一個不少的前提下,先后共“裂變”出769,646人!平均每年有1萬9千余人在進行著這種唯我中國所獨有的“人體裂變”—— 一個人“裂變”成兩個人!
這就是張啟華所謂的最權威機構的人口數據。這樣的“權威”數據,成了張啟華主編黨史的根據。可以斷言,有此根據不如無此根據!
二、國家統計局沒有三年自然災害人口死亡統計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后,國家統計局雖然開展了多次人口普查,但從未進行過“三年自然災害死亡人數”的專題調查。所以,不可能有通過專門調查得出的“三年自然災害人口死亡統計數據”。因此,可以肯定,所有人的數據都是從“人口普查數據”中分析得出來的。國家統計局即有這一數據,來源同樣如此。
從網上傳出的確鑿消息來看,國家統計局是沒有這一數據的。何以見得?大家一定還記得2010年5月7日在強國論壇作客的石仲泉吧。他與張啟華是同僚且同級,都是原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的副主任。
石仲泉在強國論壇向大家介紹了前國家統計局局長李成瑞的《大躍進引起的人口變動》(發表在1997年的〈黨史研究〉),李成瑞在此書中認定三年非正常死亡是2158萬,接近2200萬。
李局長的這個數據是怎么來的?石仲泉說:“李成瑞這個老同志還在,他的思想觀點我想網友都很熟悉,這是很負責任的。一個是蔣正華,是退下來的副委員長,他在西安交通大學做過研究,他認為非正常死亡人數是1700萬,李成瑞比較了蔣的材料,還有一個外國人叫做“庫爾”的材料,庫爾的材料是2700萬,他把2700萬和1700萬加以比較,得出2200萬。”
由此可見,國家統計局根本就沒有這個“三年自然災害死亡1000多萬”的數據。要有的話,作為當時的國家統計局局長李成瑞,為何不用國家統計局現成的統計數據,卻要與統計局分庭抗禮,另起爐灶,將別人的兩個數據折中,造出一個“2200”萬的新數據!
國家統計局沒有這個數據,但黨史第二卷卻認定了這個數據。并認定是國家統計局的數據。而據石仲泉講,“對三年困難時期造成的非正常死亡有兩個材料,這是國家認準的,……”
兩個材料之一便是李成瑞的這個材料。可見,這是一個國家認準的材料。
兩個原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各自采信的數據,一個是國家的旗號,一個是黨的旗號,我們信誰的好!
三、即有,這個1000多萬也是一個極不負責任的數據
現在,我們假定國家統計局有這個三年自然災害人口死亡1000多萬的數據。這樣的數據也是一個極不負責任的數據。要知道死亡(餓死)的這1000多萬都是有血肉之軀的人,而不是路邊隨時面臨著踩踏的螞蟻!
一個如此刺痛人們感情的沉重的數據,豈可用一個如此“大方”的概數表示——1000多萬!1900萬也可以表示為一千多九百萬!
不說精確到個人、十人、百人、千人,“精確”到萬人總不是什么過高的要求吧!
到底是一千多多少萬?
要是回答不出來,干脆就不要張口!
一定要回答,就請做過細的工作。對這個問題作一次專題的調查,獲取第一手資料,得出令人信服的數據。
以今日高度發達的科技,加上當年親歷這一事件的還大有人在,要進行這樣的調查不是難事。至少,對一兩個重點省重點地區進行調查總是必要的吧!
譬如大眾矚目的信陽,要是有一個調查得來的數據,張啟華的“比如信陽,確實死人很多”的含糊之言就用不著說了,就可以言之鑿鑿地告訴大家:“比如信陽,就死了多少多少人”。這樣的話,誰能不信?不信也得信!是死十人百人也得信,是死十萬百萬也得信
“確實死人很多”,算什么話!死三、五、十人,也不能說“確實死得很少”啊!
這樣的話,叫人怎么好相信!
四、四個人口非正常死亡數據該選哪一個
下表數據是從國家統計局1983年公布的1949——1982年人口統計數據表中摘下來的。
(1958、 59、 60、 61、 62年的死亡率分別為:
11·98 14·59 25·43 14·24 10·02 ‰ )
用各年的死亡率乘以當年人口總數,得出當年的死亡人數。計算得出1958——1962的五年時間共計死亡5066·8萬人。
下面我們分別參照幾個不同的死亡率計算出這五年的非正常死亡人數:
一、1950——1982年的33年間死亡率最低的是1979年。死亡率為6·21‰ 。以此為正常死亡標準衡量,58——62五年正常死亡2065·6萬人,而實際死亡了5066·8萬人。非正常死亡應為 3001·2萬人
二、1950年——1957年的8年間死亡率最低的是1957年。死亡率10·8‰ 。以此為正常死亡標準衡量,58——62五年正常死亡3602·4萬人,而實際死亡了5066·8萬人。非正常死亡應為1464·4萬人。
三、1950——1957的8年平均死亡率為14·31‰ 。以此為正常死亡標準衡量,58——62五年正常死亡4744·6萬人,而實際死亡了5066·8萬人。非正常死亡應為322·2萬人
四、1950年—1952年的死亡率分別為 18‰、17·8‰、17‰ 。以其中任何一年的死亡率為正常死亡標準衡量,58——62五年的實際死亡人數都沒有達到這種“正常死亡標準”。因此,非正常死亡為0·0000萬人。
上面這四個人口非正常死亡數據。究竟哪一個最接近真實?
第一個、用33年間死亡率最低的1979年來衡量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的那幾年,得出非正常死亡3001·2萬人。只有昧著良心才能做這樣的事。那些叫嚷餓死三千萬的人就是如此。
第二個、用建國前八年死亡率最低的1957年來衡量后面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的幾年,得出非正常死亡1464·4萬人。做這樣的事,不是昧著良心就是缺少思考。
第四個、用建國前三年的死亡率來衡量58——62年,得出非正常死亡為0,也不妥。因為建國之初,百廢待興,沿襲于舊社會的人民生活狀況沒有得到多大改善。事實上,那幾年的非正常死亡也不是0。
第三個、用的是建國前八年的平均死亡率作參照,得出非正常死亡322·2萬人。相對而言,比較合理。當然也只是相對合理而已。究竟是多了還是少了?必須由第一手調查資料說話。
黨史二卷采用的1000多萬人,與第二個數據接近。我以為,張啟華所說來自于國家統計局的這個“根據”,是無“根”的所以也是不足為據的!
五、是自然災害死亡還是人禍死亡
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因為自然災害死亡與人禍死亡的性質截然不同。前者是無法抗拒無法躲避的災難,后者是權力者濫用權力制造的災難。
對于這個問題,張啟華在前面肯定了是“三年自然災害死亡人口數據”,但是,在接下來的話中卻變了調:
“三年自然災害死亡人口主要集中在農村,比如說河南信陽,確實死人很多。這跟地方領導為了政績虛報產量有關,所以說‘三分天災七分人禍’”。
這個“三七分”就出問題了。
一是怎樣科學地定義這個死亡問題。既然死亡原因七分是人禍,那么,人禍就是主要了。主要因人禍造成的這個死亡問題,怎么可以定義為自然災害死亡?它只能定義為人禍死亡。如果一定要兼顧到次要原因,也只能叫“三年人禍及自然災害死亡”!
二是“三七分”的劃分依據。是按地域劃的還是按死亡人數劃的?按地域,就是七成地區死亡是因為人禍三成地區死亡是因為自然災害;按人數,就是七成死亡的人是因為人禍三成死亡的人是因為自然災害。
就其科學性而言,按人數的劃分更接近問題的實質。譬如死亡1000萬人的“三七分”就是,300萬人死于自然災害700萬人死于人禍。
可是,劃分者掌握了這方面的數據嗎?顯然是沒有的。張啟華的嘴里說出來的是“比如說河南信陽,確實死人很多。這跟地方領導為了政績虛報產量有關,所以說‘三分天災七分人禍’”,這是很不負責任的。因為全國只有一個信陽,信陽的三分天災七分人禍不能表示全國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即使信陽沒有天災而是十分人禍,也不能表示全國就有七分人禍!
六、是“自然災害死亡”還是“饑餓死亡”
這個問題也是至關重要的。造成人員死亡的自然災害多種多樣,如地震、水災、旱災、風災等。而饑餓死亡既有可能緣于自然災害,也有可能完全出自人為。所以,二者的性質也不相同。對于這個問題,別有用心的抄作者十分明確,他們叫喊的是三年餓死七千萬、五千萬、四千萬……。
另一種提法是非正常死亡。我在前面(四)部份里采用了這個提法。這種數據是以一個沒有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和重大人禍的“正常”年度的死亡率為正常死亡標準推算出來的非正常死亡數據。
張啟華在這里用的是自然災害死亡,這是一個壟統的概念。水、旱、蟲、風、震等災害都是可以致人死亡的,但也不一定都會致人死亡。這些災害都可以直接致人死亡,也可以由此引發疫病和饑荒間接致人死亡。
餓死人只是自然災害引發饑荒而間接造成的死亡現象,與自然災害死亡不是同一概念。況且,餓死人的現象還可以通過其他原因致成,如人禍等,這就與自然災害沒有任何關聯了。
這1000多萬人到底是何種原因致死?應該有個明確的說法才行。
如果要用“自然災害死亡”這個概念來表述死亡1000多萬人,就應該分門別類地統計出,什么什么災害,直接造成了多少人死亡,引發疫病或是引發饑荒間接造成多少人死亡。
只有用詳細的分門別類的資料統計出來的“自然災害死亡數據”,才能令人信服!
最后還得著重申明一句:“自然災害死亡”條目下,不存在人禍死亡!人類的語匯中不存在“三分天災七分人禍”的“自然災害死亡”!
附:餓死2200萬,石仲泉負了什么責任
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638757/2713/13/83/0_1.html
http://www.feirds.net/thread-2 7812-1-1 .html
某些人蓄意造謠“餓死三千萬”的鐵證
http://www.feirds.net/thread-44084-1-1.html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