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袁偉時:有些人老而不死就為賊
——————袁偉時一直在大放厥詞
一、抗聯老兵評《袁偉時稱懲治漢奸言論是一個笑料而已》(舊文)
《教授袁偉時稱懲治漢奸言論是一個笑料而已》是《南都周刊》記者彭曉蕓、石磊和實習生劉源采訪袁偉時所作的報道。
http://bbs.rednet.cn/thread-10290584-1-1.html
咱們來看看袁偉時都說了些什么,同時談談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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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周刊:您是什么時候知道喻權域先生這個建議立法懲罰漢奸言論的提案的?
袁偉時:3月6日上午,有記者打電話給我告訴我說,有一個政協委員要提議制定一個“懲罰漢奸言論法”的法律,因為有人發表了很多叛逆言論,為鴉片戰爭八國聯軍翻案。我邊聽邊覺得好玩,電話交談中我從頭笑到尾。
抗聯老兵:
喻權域提議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你袁偉時豈能不知針對何人?屁股被扎了,還故作鎮靜!
說“覺得好玩”“從頭笑到尾”,真的么?笑得這么輕松哇?哼,我看不過故作鎮靜給別人看,想把自己擺在一個“居高臨下”的位置不過是一種壓低他人、抬高自己的拙劣手法,好顯示出你袁偉時的“鎮定自若”。
南都周刊:您在覺得好玩可笑的同時有沒有想到一件事,這個提案真的通過了會有什么后果?
袁偉時:他這個東西完全不可能被采納的。采納這個東西,馬上會對中國的國際形象帶來很大的損傷,同時對國內的學術思想文化的發展會帶來非常嚴重的后果。改革開放已經將近三十年了,普通人都不難看出這樣立法的后果,何況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領導和委員都是有豐富政治經驗的。因此,這件事不過是全國政協歷史上一個有趣的插曲,一個笑料而已。
抗聯老兵:
不要說的太絕對,喻權域的提案會不會被采納,還是要看客觀形勢的需要。喻權域為什么要這樣提議,就是因為在中國特別是在某些網站和紙質媒體的漢奸叛逆言論已經甚囂塵上,在社會上造成了相當惡劣的影響。喻權域也必定知道就目前來說這個提議還不會被采納。但拿出來敲打那些制造和散布漢奸言論的叛逆份子絕非沒有意義。如果漢奸們不僅不肯偃旗息鼓還要更加囂張起來,甚至通過網絡和紙質媒介制造出所謂的“民意”來影響政府決策、阻撓國家崛起,那么“懲治漢奸言論法”就必須出臺。我就不相信“采納這個東西,馬上會對中國的國際形象帶來很大的損傷”。某些所謂的民主人士,什么都要向歐美看齊,在這個問題上就不“看齊”了?一些歐洲國家對于贊揚納粹、為納粹翻案的言論,懲罰是很嚴厲的,他們的“國際形象”受到“很大的損傷”嗎?猶太人一直在追究包括猶奸在內的納粹分子,這種做法也得到廣泛的肯定。想拿“國際輿論”來壓中央?幾十年來阻撓和干涉中國的“國際輿論”都有誰啊,有哪個中國人不知道!你袁偉時倒是好大的口氣,想必拿“國際輿論”壓中央你肯定是胸有成竹了!
別說什么“普通人都不難看出這樣立法的后果”。普通人怎么看,你袁偉時代表不了。你袁偉時跟普通人根本就是兩股道上跑的車——走的不是一條路。也別說什么“一個有趣的插曲,一個笑料而已”,如果真這樣輕飄飄,你袁偉時也用不著劍拔弩張了。
南都周刊:這僅僅是一件好笑的事嗎?
袁偉時:當然不是。首先對這個事情的性質,要有一個判斷。
我認為這個事情代表了某些人的極端民族主義思想。思想文化應該是多元的開放的,任何現代國家都應該是這樣的。他說要有這么一個“懲治漢奸言論法”,“依法”懲治他所不喜歡的言論。若是三十多年前文化大革命還沒結束的時候提出這么一個議案那一點兒都不奇怪。而今改革開放已經將近三十年了,在這個時候出現就很奇怪了。奇怪中又有不奇怪,那就是中國的狹隘民族主義根深蒂固,不是那么容易化解的。
另一方面,它又是一個文化專制主義的思潮。稍微有點現代觀念的人,不會想出這么一個歪點子:用法令來懲辦“漢奸言論”。現在一些憤青在網上動輒給人扣漢奸帽子,如果喻權域的提案真正成為法律,查“漢奸言論”的熱潮就會席卷全國,太恐怖了!
抗聯老兵:
反對別人扣帽子,自己卻開口就用“極端民族主義”的大帽子壓下來,這就是袁偉時之流所慣用的“民主”手段。他們可以肆意打著自由言論的招牌為侵略者翻案、玷污中國歷史、阻撓國家建設、為美帝侵略他國叫好……,卻不允許別人對他們自由言論!
一般說來,極端民族主義以侵犯別的民族的利益來擴大自己的利益,所以極端民族主義就是帝國主義,這是西方國家的傳統。袁偉時你當然不會贊同這種觀點,你口里的“極端民族主義”就是對“愛國主義”的妖魔化。像你這樣響當當的人物,就直截了當地反對愛國反對愛國主義好了。你不敢這么做,就把愛國主義誣為“極端民族主義”,豈不是自知面目丑惡不便見人嗎!
“思想文化應該是多元的,開放的”——這話說的不錯,現在中國的實際正是這樣的。喻權域說了反對思想文化的“多元”和“開放”嗎?沒有。所以問題不在喻權域一邊,問題是你袁偉時“思想文化”的葫蘆里裝的是些什么貨色。喻權域“不喜歡”漢奸言論,所以提議懲治漢奸言論。你“喜歡”漢奸言論,所以你反對喻權域的提議。你以“思想文化應該是多元的,開放的”這個理由來反對“懲治漢奸言論”,說明你是把“漢奸言論”作為你的“思想文化”的一部分。“漢奸言論”竟然成了“思想文化”,你說你是什么本質?
“現在一些憤青在網上動輒給人扣漢奸帽子”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下面只舉兩條在一個叫“華聲論壇”網絡社區里出現過的言論:
“如果日本人能給我們人權,我不在乎是不是由他們統治。”
——日本怎樣才能實現對中國的“統治”?當然是再次動用武力侵略中國。此人為了他的所謂“人權”(實際是“狗權”),竟然嚎叫要日本人來“統治”。這漢奸帽子是別人給他戴的還是他自己戴的?
“日本政府除了才(在)袁世凱時期,都和中國政府保持了良好的關系,甚至在抗戰時期,蔣介石和馮玉祥還有其他我沒法說的派別都和日本人有聯系。”
——這樣一句話,就把日寇侵略中國燒殺擄掠奸淫婦女造無人區萬人坑搞細菌戰拿活人做試驗無惡不作的滔天罪行一筆勾銷了?此人的漢奸帽子是別人給他戴的,還是他自己戴的?
類似的漢奸言論還多著吶。請問袁偉時:這些言論是漢奸言論還是你的“思想文化”多元化?
還有什么“文化專制主義的思潮”,這“思潮”在哪兒吶?真要是“文化專制主義”不僅“思”而且形成了“潮”,那你袁偉時之流們的一系列叛逆言論還能夠發表得出來嗎?你在這里又一次把“漢奸言論”同“文化”聯系在一起;漢奸言論都在你袁偉時叫獸這里成了“文化”了,你說你袁偉時的“思想文化”葫蘆里裝著什么藥?毒藥!你說你堂堂教授,是在教授中國年青一代還是毒害年青一代?
南都周刊:您的一些文章,按喻權域先生的標準,好像是可以扣上“漢奸言論”的帽子的。被扣上這個帽子,您的感受如何?
袁偉時:當然是對我的辱罵了。但我自己是一種看戲的心態。我一向都是對所有的事情有一種觀眾心態,都是作為一個歷史現象去看去觀察去分析。所以我并不感到對我有特別的壓力。
抗聯老兵:
《南都周刊》的記者實在是高!喻權域要提議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他們就找袁偉時來采訪,太有針對性了!如果記者此行是受命而為,那么指示他們前去采訪的人當然更是高人了。可袁偉時還在沾沾自喜咧,這回可輪到我“覺得好玩”要“從頭笑到尾”啦!
某些所謂的民主人士,都是把別人的揭露、批判、譴責叫作“辱罵”的,袁偉時也不例外。這樣一來,他就可以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可憐巴巴的受侮辱、受傷害的弱者了,就可以博得大家的同情了。前面是“覺得好玩”“從頭笑到尾”,而這里又是“看戲的心態”“觀眾心態”,哪里會這么輕松?反復如此強調,正好表明你袁偉時此刻內心的“不輕松”。
南都周刊:在此之前,您知道喻權域先生這個人嗎?
袁偉時:對喻權域這個名字我之前聽都沒有聽過,直到這次才去找有關的資料,才了解有這么一個人。喻權域是跟我同一代的人,這代人因為與世界主流文化割斷了聯系,所以知識面非常窄,懂得的東西很少。直到改革開放后,國門打開了,我們才知道世界已經變了。有些人努力更新自己的知識,做出了杰出的貢獻;而另一些人,固步自封,夜郎自大,越來越落后于時代前進的步伐。反戰的日本人算不算“日奸”?
抗聯老兵:
“喻權域這個名字我之前聽都沒有聽過”,呦呦呦!70多歲的袁偉時教授口氣比起20出頭的年輕人狂妄口氣也絲毫不遜色嘛!其實,袁偉時這個名字我之前也是聽都沒有聽過;要不是喻權域的提案,我還真不知道當今社會居然有所謂的教授出書為侵略者侵略中國的歷史翻案!
袁偉時說他和喻權域是“同一代的人”,又說“這代人…懂得的東西很少”。袁偉時當然不是說自己“懂得的東西很少”,因為他“努力更新自己的知識,做出了杰出的貢獻”。其實就袁偉時來說,這個“更新”只能叫作“翻舊”,因為漢奸思想早已有之,算不得新鮮玩意。至于“貢獻”是否“杰出”,那就要外國老板來評價了,咱中國人謙虛一點別做這個評判。
袁偉時不只把喻權域規定為“懂得的東西很少”的人,還直指喻權域“固步自封夜郎自大,越來越落后于時代前進的步伐”。我就不明白,堅持愛國立場就是“故步自封”、“夜郎自大”?堅持同漢奸作斗爭就是“越來越落后于時代前進的步伐”?
這都是哪兒跟哪兒啊?!
“反戰的日本人算不算‘日奸’?”告訴你袁偉時,反戰的日本人中國人民將永遠記住他們感謝他們,歷史將以反抗法西斯的正義之士來記錄這些為了人性和良知而勇于“背叛”自己國家侵略他國的罪惡行徑的英雄。請問袁偉時教授,對于我們的那些漢奸你是不是想要歌頌他們的“思想多元化”?
堂堂教授竟能夠提出這樣的問題,實在讓人感慨良深。有的所謂民主人士總是指責中國的教育質量差。有這樣的人當教授非但要影響教育質量,就算整個民族的血性都會遭到毀滅性的災難!幸虧這樣的教授只是極少數,否則……
南都周刊:喻權域先生建議懲治漢奸言論的一個依據是,二戰后德國、奧地利等國都有“禁止為納粹辯解”的立法,您認為這和他提出的“懲治漢奸言論法”,有什么可比性嗎?
袁偉時:沒有可比性。因為納粹實行種族大屠殺,這些罪行經過國際法庭裁定,證據確鑿。針對這么一個具體的特定的罪行,為了避免人類重蹈覆轍,必須有這么一個法令。但是“漢奸”是一個泛化的概念,根本就沒有辦法準確界定;他自己都說不清“漢奸”的內涵、外延,又怎么立法呢?
抗聯老兵:
“沒有可比性”——多么的斬釘截鐵!可我要問:納粹殺死近600萬猶太人是“種族大屠殺”,日寇殺死3000多萬中國人算什么?中國人口基數大,不叫“種族大屠殺”,可你袁偉時能否定日本對中國人的大屠殺嗎?日本法西斯的罪行經過了遠東(東京)國際軍事法庭和南京軍事法庭的判決,你否認得了嗎?
德國納粹的罪行“證據確鑿”這話是什么意思?難道日本法西斯的罪行證據就“不確鑿”嗎?請你把話說明白!為納粹翻案判有罪你支持,為日本侵華翻案、為八國聯軍侵華翻案你反對,你到底什么意思?
“漢奸”怎么就“沒有辦法準確界定”?照你袁偉時這么說,汪精衛自然就不是漢奸了。1946年4月至1947年2月,國民黨高等法院審理漢奸案530余件,終結381件,其中判處死刑14人,無期徒刑24人,有期徒刑265人。照你袁偉時這么說,是不是要把這些案子都翻過來呀?肯定你沒有這個本事,你這么說是著眼現在。如果人們被你蒙騙了,承認了你的漢奸“沒有辦法準確界定”漢奸行為只不過是“思想多元化”,那可就熱鬧了,漢奸們都可以優哉游哉招搖過市,愛怎么折騰就怎么折騰了。
當然,今天要根據新的形勢在法律上界定“漢奸”,那必定要十分嚴謹,這是法學界的任務。只要有需要,法學界能夠很好地完成這項任務。
南都周刊:按照喻權域先生的說法,“漢奸行為,就是有直接的行動;跟侵略者帶信、帶路,把我們的軍事情況通報給他們,這一類就叫漢奸行為,這一類的罪更重,奧地利的法律就是這樣的。”然后他說提出立法要懲治的是“漢奸言論”,他認為“歪曲歷史事實”就是“漢奸言論”,“而且前幾年漢奸言論不那么多,現在漢奸言論逐步地增加了。”
袁偉時:“懲治漢奸言論”的說法,一是概念不清,二是邏輯混亂。“漢奸”是針對漢民族的,而漢民族沒有成為一個單獨的國家也沒有單獨的自治區。一個多民族國家的中央政府可以立法保護少數民族的利益,但要立法來懲治某民族的犯罪分子,而對其他民族不適用,這是不可能的。“漢奸”怎么界定,這是個大問題。他有沒有觸犯刑法?如果觸犯了刑法,那對任何民族的人都是適用的。這么看來“懲辦漢奸言論法”就已經不通了。第二個是“言論”,通過立法來限制言論,這在全世界任何國家都是一個反動措施。此外,由誰來判定這個那個言論是“漢奸”還是“漢英”呢?
抗聯老兵:
“漢奸”最初是特指漢民族中的賣國賊,所以其他民族的賣國賊就叫“×奸”,比如“蒙奸”。不過,長時間以來,“漢奸”已經具有某種泛指的特征,也就是“漢奸”成了“賣國賊”的代詞。這一點袁偉時堂堂教授是絕對不可能不清楚的,但你卻偏偏裝糊涂,企圖把“漢奸”這個詞給狹義化!如果真要制定法律,用詞當然要嚴謹、要科學。那么,叫作“懲治賣國言論法”或者“懲治危害國家利益言論法”是不是可行?
這篇采訪中提及的一些歐洲國家,他們就是通過立法來限制為納粹翻案的言論的,你袁偉時在前面說“為了避免人類重蹈覆轍,必須有這么一個法令”,怎么接著就說出“通過立法來限制言論,這在全世界任何國家都是一個反動措施”這樣的話來?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也不要打的這么“及時”呀!就是所謂的民主人士最尊崇的美國,在法律上對言論也是有諸多限制的,袁偉時你不會不知道吧?
至于由誰來判定某個言論是“漢奸”還是“漢英”,當然是由人民(通過法律)來判定了。若由你來判定,所有的“漢奸”都成“漢英”了。
南都周刊:我一直覺得“漢奸”這個詞屬于我們童年在影視作品中出現的詞。長大后,覺得這個詞已經留在歷史里面了。您是怎么看待這個詞的呢?
袁偉時:漢語中的“漢奸”,不是嚴格的法律語言,也不是準確的學術概念。出賣國家利益、機密,破壞國家安全,那是罪行。即使這些行為也不是沒有前提的,如果面對一個對內鎮壓、屠殺人民,對外侵略或制造恐怖活動的國家,揭露他們的反人類措施,那絕對是正義行動。抗戰時期,日本是侵略的一方,而當時反戰的日本人也代表正義,并不存在“日奸”。而且,歷來對“漢奸”這個詞的使用很不嚴格。例如,中國第一位駐外公使郭嵩燾就被一些文人污蔑為“漢奸”,現在有不少漢族人在美國政府工作為美國謀利益;在美、日等國的大小公司工作的漢人更比比皆是,他們為外國老板服務這些人是“漢奸”嗎?
抗聯老兵:
袁偉時為當漢奸找出的這些“理直氣壯”的“理由”,只是在制造認識上的混亂,根本站不住腳。晚清政府勾結帝國主義,對內鎮壓、屠殺人民,有誰說過反對腐敗的滿清政府是“漢奸”了?美國對外侵略,大搞國家恐怖主義,有誰說過反戰的美國人民是“美奸”了?當年反戰的日本人不是“日奸”,吃里爬外給日本鬼子做狗的中國人就一定是漢奸。你袁偉時可不要以為否定了“日奸”就否定了“漢奸”!
漢族人在美國工作要看怎么做;一門心思幫美國或日本整中國的,那他就是地地道道的漢奸,比如安德烈·平可夫之流。你袁偉時說“在美、日等國的大小公司工作的漢人更比比皆是,他們為外國老板服務”是不是想把那些出賣中國國家利益的漢奸行為也劃到“為外國企業工作”之中?
南都周刊:現在網上大量的文章帖子,把“漢奸”一詞普及化,甚至在現實中有大學生幫老外砍價當翻譯,地攤女子還大罵大學生是“漢奸”,這個詞被拿出來,您覺得它還有什么新的生命力嗎?
袁偉時:“漢奸”是十九世紀鴉片戰爭以后到二十世紀上半葉的歷史產物,我覺得這個詞用來判別中國公民現在的言論行動已經沒有意義了。三四十年代抗日戰爭時期懲辦賣國賊,那時候是有意義的;此后,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五十年代還有些戰犯正在審判,還有一定意義。現在隨便說別人是“漢奸”十分無聊,是愚昧無知的表現。
抗聯老兵:
要不怎么說《南都周刊》的記者實在是高吶,看,跟袁偉時大教授討論問題,竟然拿“地攤女子”作為“對立面”了。這不是變相地損袁大教授水平太低嗎?簡直是拿袁偉時大教授開涮嘛!這樣玩弄教授于股掌之上,教授還在那里美不滋兒地發議論呢。像這樣子,要是有人把你袁偉時賣了,你豈不要幫他數錢嗎?
袁偉時在對自己的話“打補丁”,可是洞大二尺五,是補不勝補的。看看袁偉時剛剛說過的話:
“‘懲治漢奸言論’的說法,一是概念不清,二是邏輯混亂。‘漢奸’是針對漢民族的,而漢民族沒有成為一個單獨的國家,也沒有單獨的自治區。一個多民族國家的中央政府可以立法保護少數民族的利益,但要立法來懲治某民族的犯罪分子,而對其他民族不適用,這是不可能的。‘漢奸’怎么界定,這是個大問題。”
此刻怎么啦?“十九世紀鴉片戰爭以后到二十世紀上半葉”、“三四十年代抗日戰爭時期”以及“五十年代”難道漢民族就形成了“一個單獨的國家”或“單獨的自治區”了么?那么現在個時期“漢奸”的界定怎么就有問題了?分明是你袁偉時的邏輯混亂還要說別人“邏輯混亂”,我實在怕不懂邏輯的先生講邏輯,沒想到堂堂教授竟然也是這樣的人!還什么‘漢奸’是針對漢民族的……誰告訴你了是僅針對漢民族的?
“此后,這個問題已經解決了”是什么意思,按你袁偉時的意思是自那以后中國就沒有漢奸了?怎么有點“欲蓋彌彰”的意思啊!漢奸是你說沒有就沒有了的么???
這些話也說明了:把“五十年代”及“五十年代”以前的漢奸如實地叫作漢奸,袁偉時是不反對的。而把現在的漢奸如實地叫作漢奸,他就要堅決反對了。這就是對待老漢奸和新漢奸的區別吧!這是不是等于說老漢奸不關你袁偉時的事,新漢奸還是與你有牽連的呢?
袁偉時這些話還說明了:這位教授不是不懂什么是“漢奸”。袁偉時在這里說“三四十年代抗日戰爭時期懲辦賣國賊,那時候是有意義的”,用“賣國賊”這個外延相對較大的詞來代替“漢奸”這個外延相對較小的詞,就說明了他知道“漢奸”就是“賣國賊”。
可鄙人不知道“賣國賊”這個詞是不是“嚴格的法律語言”,是不是“準確的學術概念”,袁大教授能不能給個明確的說法?
南都周刊:這一個詞語的大量使用,折射出中國社會一些人的什么心理?
袁偉時:這就是一種民族主義情緒。民族主義情緒在中國要解決并不容易。許多有悠久歷史的國家,一發展后,往往就伴隨著嚴重的民族主義。有遠見的政治家和有遠見的知識分子要努力逐步引導、化解這些情緒。大同世界終有一天會實現,世界正在走向一體化,必須化解這些情緒。這不等于抹殺歷史,那些侵略罪行,屠殺罪行,是人類的野蠻史,應該弄得清清楚楚,永志不忘。但要分清過去和現在,同時要客觀、全面、冷靜分析,拒絕情緒化。
言論自由的邊界究竟在哪里?
抗聯老兵:
首先,“漢奸”這個詞的大量使用,是因為當前特別是在某些(網絡和紙質)媒體出現了大量的漢奸言論,要說“折射”也是“折射”了客觀實際。
袁偉時一會說“極端民族主義”,一會說“狹隘民族主義”,一會說“民族主義”,借用袁教授的話來請教袁先生:你是怎樣界定“民族主義”的?這幾個不同的詞,它們的內涵和外延都是一樣的嗎?看來你袁偉時用詞也不是那么嚴謹嘛!
袁偉時還要“化解”什么“情緒”,說白了就是要消磨人們的愛國意志。我看你也別妄想了,在倍受某些國家的壓迫、圍堵、遏制的今天,人們的愛國意志你消磨不了。
你所宣稱的“大同世界終有一天會實現”,那是未來的事,不是今天!到春節時有人要請你吃一頓美餐,你是不是等候那頓美餐現在就不吃飯了?還什么“世界正在走向一體化……”你袁偉時倒是講清楚到底是“經濟一體化”還是“政治一體化”?你說明白些,別那么含糊其詞。在政治上,很多國家提倡的是“多極化”,就是不能讓美國“一體化”了去。你那個“世界正在走向一體化”到底是為誰張目啊?
“侵略罪行,屠殺罪行,是人類的野蠻史”的說法,更是鮮明地刻畫出袁偉時的尊容。什么叫“人類的野蠻史”?日本侵略中國,奸淫燒殺擄掠,那是日本強盜的野蠻史,不是被害者中國的“野蠻史”。不要把日本的野蠻史把包括中國在內的所有受害國家甚至整個人類給和面似的攪和在一起!把日本的野蠻史扣在全人類頭上是無恥的!想不到咱受害者中國也要因為你袁偉時教授沾日本這個“野蠻史”的“光”了嘛!
你切記:把大眾當作傻瓜的人,自己才真正是不折不扣的傻瓜。
還有什么“要分清過去和現在”,我實在不喜歡你袁偉時這種“啞謎”手法。你就干脆說過去的“那些侵略罪行,屠殺罪行,是人類的野蠻史,應該弄得清清楚楚,永志不忘”,而今天如果發生“那些侵略罪行,屠殺罪行”之類,反而應該“鼓掌歡迎”不就得了!就如美國入侵伊拉克,所謂的民主人士就曾大鼓其掌,說是歡迎美國查處伊拉克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而“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被證實是捏造的,所謂的民主人士又大鼓其掌,說是歡迎美國為伊拉克“送去了民主和自由”嘛!
南都周刊:喻權域先生提到“懲治漢奸言論”的法律依據是憲法的第51條和54條,他說“你言論自由,學術自由,但是還不能危害國家的利益”。您是怎么看的呢?
袁偉時:這就牽涉到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言論自由的邊界在哪里?看看憲法的原文吧:“第五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第五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這些說的都是“行為”。言論和行動是有區別的。而且所謂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也應有嚴格的法律界定,不能以某個人隨心所欲的意見為準繩。以言治罪是中世紀專制國家和現代極權政府的行為,現代民主國家都不愿掉進這個污水坑中。一些國家和地區處理言論案件奉行的準則是:就對公共事務發表的文章和談話,除了具有“明顯且即刻的危險”性質的煽動言論,都不予追究。研究歷史問題,有不同意見,就要以“漢奸言論”治罪,未免太好笑了吧!
那么,言論自由的邊界在哪里?幾百年來,世界各國不少杰出學者已經寫了不少輝煌的著作。那些優秀著作是人類文明的結晶,正在建設法治國家的中國應該認真吸取。
照我看來,有三條邊界是不能逾越的:誹謗或侮辱他人,侵犯他人的權益;泄露他人或集體(如公司等等)的秘密;泄露國家機密。還要注意,中國正在推行信息公開,不能胡亂把一些公民理應得到的信息加上機密的名義入人以罪。
但有兩條所謂的“界限”是根本站不住腳的。一條是喻權域說的,學術研究的成果只能在少數人范圍中討論,而不能公之于眾。這里立即碰到一個問題,由誰來判斷哪些學術問題只能在少數人中討論?這些人的這樣的權力又是誰授予的,有沒有合法性?更重要的是,學術研究就是要不斷推陳出新,用行政或政治手段干擾學術研究本身不但是錯誤,而且是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其中有些甚至是罪行。
另一條是另外一個學者說的,學術研究要以憲法和法律為準繩。學術無禁區,任何國家的憲法和法律都是可以研究和批評的,否則就不可能改進了。同時,學術是探索未來的,沒有這個探索,社會就失去了改進的重要驅動力。例如,現行法律是禁止賣淫、嫖娼的,但是有些社會學家總結海內外各國的經驗,主張紅燈區合法化,認為這有利于控制性病,保護性工作者的人權,解決一億多民工的性需要。這樣的探討明顯違反現行法律,卻是學術研究的正常現象。這是學術活動的常識,居然有人要向這樣的常識挑戰,我不知道這是可憐還是可悲!
抗聯老兵:
從狹義上來說,“言論”和“行為”是有區別的。言論一詞通俗地講是特指人嘴巴說出的話(拓展一點還包各種媒介上記錄或發表的文字)。而行為則指人受思想支配而表現出來的外表活動;也就是說,言論是屬于行為范疇的一個動詞,都是由人的思想支配而表現出來的外表活動。你袁偉時有意見么?
但在憲法條文里面,這個“行為”是相對于“言論”的狹義上的“行為”嗎?既然這“牽涉到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我就再次告誡你袁偉時:不要在這樣的問題上玩文字游戲。這不是中學生在上語文課,也不是什么“學術”討論會,這是一個非常實際的國家根本大法的實踐問題。
按你袁偉時的說法,用嘴巴泄錄國家機密、出書詆毀顛覆中國燦爛的歷史、為侵略者侵略中國翻案、在網絡媒體歪曲丑化黨和國家領導人……就不必受到憲法的懲罰了,因為這不是行為,是言論!可見你袁偉時腦子里是什么思想,在支配什么言論了!當然,如果你袁偉時教授之流的言論不是受你們自己大腦思想支配的無意識外表活動,那當然不方便懲治了;要不怎么說神經病(精神病患者)殺人不償命呢?
在“華聲論壇”上曾有人公開號召新的“陳勝、吳廣”起來推翻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權,你說這是可以不負任何責任的單純的“言論”,還是要承擔某種責任的“行為”?
對于“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今天有誰說過或者哪個文件規定了“以某個人隨心所欲的意見為準繩”?自己假設一種情況,然后又由自己來批判自己假設情況,這可是袁偉時們的老一套手法了,你不是“更新”了自己的知識么,怎么拿不出一點新鮮貨色?
袁偉時在前一句話里說:“以言治罪是中世紀專制國家和現代極權政府的行為,現代民主國家都不愿掉進這個污水坑中”,接著在下一句話里就提到“一些國家和地區處理言論案件奉行的準則”。那么,這些國家到底是有“言論案件”,還是沒有“言論案件”呢?你一個大學教授,說出的話這樣自我沖突,你給學生講課當中會有多少這類的笑話呢?
你袁偉時還這里要“界定”那里要“界定”,那你的所謂“以言治罪”的概念是不是也應該“界定”一番呢?真正的“以言治罪”當然要不得,但要拿“反對以言治罪”來保護犯罪更加要不得!
如我在前面舉的例子,某人在公開號召推翻社會主義國家政權,這樣的言論是否具有“明顯且即刻的危險”怎樣“界定”?對于這樣的人,若依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他以處罰,按你袁偉時的說法也是以言定罪咯?
袁偉時說:“有不同意見,就要以‘漢奸言論’治罪,未免太好笑了吧!”誰說過“有不同意見,就要以‘漢奸言論’治罪”呢?請提出你的根據。如果是你瞎編的,無中生有地以“莫須有”來批駁他人,那就不僅是“太好笑”,而且是“太下作”、“太無恥”了。再者,不要企圖把“漢奸言論制造者”和“有不同意見的人”混為一談!你這么做,無非就是想把所有“不同意見的人”統統列為漢奸,或者跟你們綁在一起。企圖讓國家打擊漢奸的同時也傷害到所有“不同意見的人”因而有所顧忌不敢打擊漢奸!這跟恐怖分子劫持人質的做法如出一轍!
袁偉時在這里規定了“不能逾越”的“三條邊界”,其中第一條就是“誹謗或侮辱他人,侵犯他人的權益”。顯然,這一條對袁偉時特別有用,誰要是批評他,他就可以說別人是在“誹謗”或“侮辱”他,侵犯了他的“權益”,不論他這個“權益”是不是正當的。
而在“三條邊界”中,涉及國家的,就只有一句“泄露國家機密”,憲法規定的“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完全不見了蹤影。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你袁偉時就可以把國家根本大法拋在一邊,另起爐灶搞個什么“三條邊界”嗎?你把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置于何地?不要說憲法這個條文說的是“行為”,你說的是“言論”。你那個“三條邊界”里面,“泄露他人或集體(如公司等等)的秘密”和“泄露國家機密”都是“行為”,而不是你說的狹義詞——“言論”,除非你袁偉時的言論不是受你大腦思想支配的無意識外表活動。你在多個地方這樣自相矛盾還講什么“邏輯”,拉倒吧教授先生!
喻權域關于“學術研究”的話是怎么說的,你袁偉時心中有數,不要故意曲解別人的話。更不要把什么問題都說成是“學術研究”,“學術研究”不可能成為你的“萬能擋箭牌”。也是在“華聲論壇”,有這么一個人公開叫囂,說等美國打到中國來,他要向美國大兵借一支槍,來殺中國人。這樣的話是不是屬于你的“言論自由”的范疇?這樣的話可不可以作為你“學術研究”的課題?世界上的事物多種多樣,決不是一個“學術研究”就可以涵蓋的。重復一句:“學術研究”不可能成為你的“萬能擋箭牌”!
“學術研究要以憲法和法律為準繩”和“任何國家的憲法和法律都是可以研究和批評的”這兩句話,完全應該是并行不悖的。憲法規定“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你的“學術研究”就不能違反這一條。假如你的“學術研究”課題涉及國家機密,你卻以學術交流為名,明知會危害祖國的安全,仍有意地將國家機密泄露給外國人,這就違反了憲法和有關法律。不要說什么“學術無禁區”,真的“無禁區”,你怎么會弄出“三條邊界”來?你看你說話有多少自相矛盾之處,這樣顛三倒四,完全沒有一定準則,此等教授豈不誤人子弟,趕快回家吧!
賣淫、嫖娼不論在哪個國家,都被視為極其丑惡的現象。你袁偉時竟能把賣淫、嫖娼說的這樣冠冕堂皇,還知道什么叫“丑惡”什么叫“羞恥”嗎?什么紅燈區合法化“有利于控制性病,保護性工作者的人權,解決一億多民工的性需要”?從舊社會到如今的妓女、暗娼,都是濫交而傳播性病的,合法化怎么就“有利于控制性病”?誰去控制,是你去控制嗎?是的,你袁偉時就是負責叫,政府不按你的想法做你就一直叫,如果真按你的想法做了社會問題搞壞了擦屁股的反正不是你袁偉時;要真這樣,恐怕你袁偉時到時又有話茬叫個不停了。
艾滋病就是從紅燈區合法化的國家傳播開來的,合法化控制了什么?還“性工作者”吶,要這些女子當合法的妓女,就保護她們的“人權”了么?把這樣的“人權”免費送給你家里的女人,你歡迎嗎?妓女也是為了生計找不到正當的工作才被迫出賣自己的肉體的,當然有些妓女一旦走上了這條“不費力氣就能賺錢的買賣”很難自拔。堂堂教授提出的不是怎么解決她們的生計問題,卻叫囂什么妓女合法化、賣淫嫖娼合法化,是在令人感慨良多!
你怎么知道一億多民工都有這種“性需要”,民工里面有多少潔身自好的,你以為都是你這樣的偽君子嗎?解決民工需要?我看是你想解決你的需要吧?
你們這些人士何曾設身處地為底層民眾想過?你們怎么不好好動動腦子,建言獻策,幫助國家更快地富強起來,幫助底層民眾盡快過上富裕日子?真不知道你們是可憐還是可悲,叫我說你們什么好啊!看來“叫獸”跟“教授”果然不同……
南都周刊:喻權域先生提議“懲治漢奸言論”,一個出發點可能是為了防止“為歷史翻案”,您怎么看他說的有些人為歷史事件“翻案”?
袁偉時:許多歷史人物,查一查從大清帝國到民國到共和國的歷史,有哪一個法院判過這些人的罪?沒有。既然沒有判過罪,也就沒有翻案這個詞。即使判了罪,也可以研究,是冤案也可以翻。歷史事件更是要不斷研究,把一些人偽造的歷史揭穿,努力揭示歷史的本來面目。
抗聯老兵:
我還是要奉勸袁偉時:不要放這種“隔山空炮”。歷史人物多著吶,你的“許多歷史人物”都指那些人?要不要逐一列出名單,列舉幾個人看看?
你問:“有哪一個法院判過這些人的罪?”我在前面說了國民黨高等法院審理漢奸案件的情況,解放后鎮反時期也判處過相當一部分人。這些都是經過法院判決的,你說一句“沒有”就“沒有”了嗎?你說一句“沒有”就,那些為漢奸特務“翻案”的事實就不是“翻案”了么?你真的以為堵住自己的耳朵去偷別人的鈴鐺,那鈴鐺就不會響嗎?
還有什么“歷史事件更是要不斷研究,把一些人偽造的歷史揭穿,努力揭示歷史的本來面目”,還是“隔山空炮”!你倒是說清楚哪些歷史事件“更是”要不斷研究啊,要“揭穿”哪些人“偽造”的什么“歷史”啊!人家韓國沒有歷史,他們的叫獸也要捏造個9200年的歷史來,硬搶也要把中國的領土、歷史文化、古跡搶到他們的“歷史真相”中。你袁偉時之流的教授大腦受這樣的思想支配,顛覆什么樣的歷史“真相”做不到?咱中國你袁偉時之流的教授倒果然跟韓國的那些叫獸之流有著天壤之別嘛!
南都周刊:是不是說,歷史真相總是無法完全地、絕對地還原,但作為史學家有責任不斷地去接近它,這種探究不是翻案不翻案那么簡單?
袁偉時:對,不斷去接近歷史真相,將它基本還原是可能的,但完全一致是很難的,因為史料是有限制的。
抗聯老兵:
如果真的“不斷去接近歷史真相”當然應該受到稱贊。問題在于什么是“歷史真相”。你袁偉時說“許多歷史人物,查一查從大清帝國到民國到共和國的歷史,有哪一個法院判過這些人的罪?沒有。”而事實是歷史上許多罪犯受到了法院的審判,所以你這句話這就不是“歷史真相”。象你這種不能實事求是地對待歷史、對待客觀事物的人竟然侈談“歷史真相”,居然還堂堂叫獸!實在滑天下之大稽!
南都周刊:但是,喻權域先生認為,重新解讀歷史要分場合,你在少數人中間研究它這個是自由的這個不犯法。你拿到報紙上登,讓青少年談論這個東西會毒害青少年。
袁偉時:他不相信我們現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是有獨立判斷力的。公民的理性態度要從各種不同觀點自由討論中才能夠形成。并不是說把青少年隔絕起來,通過思想過濾,青少年才能健康成長。這樣成長起來的青少年很可能會變成政治野心家的工具,因為他完全沒有獨立判斷的能力,不可能獨立判斷是非。這是歷史經驗已經證明了的東西。
抗聯老兵:
別給“現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戴高帽,把“現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看成傻瓜的就是一些所謂的民主人士。所以他們才認為“現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可欺,不顧一切地向“現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灌輸歪理論和所謂真相的假歷史,試圖通過他們的“思想過濾”,讓一些青少年喪失獨立判斷是非的能力,接受漢奸言論,變為他們的賣國工具。
看看鳳凰衛士《一虎一席談》欄目中反對中國建造航母,認為中國根本就不需要加強國防的袁偉時教授以及那幾個說“如果造了航母的話,人家西方就會掀起新一輪反華”和“如今美國說一句話,中國受得了么?”的兩個年輕人。這就是你袁偉時認為的中華民族的脊梁?我看是典型的亡國奴做派!居然口口聲聲什么“缺乏獨立判斷能力”、“可能會變成政治野心家的工具”,再多點你這樣的教授,中國豈不要亡國?
另外,我也可以打著“學術研究”的名義,要求公開調查、考察袁偉時的血統是否純正,袁偉時為何能有如此叛逆言論,是否家族有漢奸史……這個時候,袁偉時肯定要跟我急!為啥?還不是怕人誤解,對他的名譽造成打擊?
所以說,袁偉時不是不知道喻權域說的“重新解讀歷史要分場合,應該在少數人中間研究它”的意思!如果我以“學術研究”的名義公開調查、考察袁偉是否家族有漢奸史,不管最后結論如何,從一開始就已經對他的名譽造成了打擊!而若我就是朝著考察袁偉是否家族有漢奸史并專門搜索這方面“證據”,恐怕或多或少總能得出點“正確”的結論!因此,某些所謂的學者的所謂“重讀歷史”和“學術公開化”絕對要當心!中央如果忽視了,搞不好將是對整個民族的災難!
南都周刊:目前評論的聲音基本上是一邊倒地反對喻權域先生。這在您意料之中嗎?
袁偉時:對。這次爭論,中國的國際形象是得分的。為什么呢,首先起來批判喻權域的是《中國經濟時報》,這是國務院一個部委辦的報紙,是中國政府辦的報紙,還有《中國青年報》;第二天《南方都市報》也發表批駁他的意見的文章。從國家到地方的報紙都發表評論,而且都是旗幟鮮明地反對這么一個錯誤言論。網上又是多種意見并存,而多數人捍衛言論自由體現出寶貴的理性態度。中國人經過改革開放那么多年,經風雨、見世面,判斷是非的能力大大提高了。這是值得高興的。
抗聯老兵:
首先我要問:“中國的國際形象是得分的”是美國給了“分”還是日本給了“分”,抑或是袁偉時給了“分”?
再要問:《中國經濟時報》《中國青年報》《南方都市報》的文章,是個人的署名文章還是代表報社立場觀點的社論?
別拉大旗作虎皮,沒用的。一塊街道黑板報可能就一件事情道出真理,一張大報對一件事情的論述可能出現謬誤。一個普通士兵會為國捐軀戰死沙場,一個大人物如汪精衛之流竟叛國投敵當了漢奸。
有些人反對喻權域毫不奇怪,其中有一部分人正是為了保護自己,若他們不奮起反擊一旦提案得到實施那他們豈不是要玩完了?所以至少要鬧出一個“民意”來。在網上有一部分人猖狂攻擊喻權域甚至罵他是漢奸,正是因為喻權域的提議是他們這些真正的漢奸的致命威脅,你不也喊出“太恐怖了”嗎?
抗聯老兵:
研究袁偉時的時候,袁偉時最好不要跳起來!
因為可以告訴袁偉時,不要“不相信我們現在的公民,包括青少年,是有獨立判斷力的。公民的理性態度要從各種不同觀點自由討論中才能夠形成。并不是說把青少年隔絕起來,通過思想過濾,青少年才能健康成長。這樣成長起來的青少年很可能會變成某些所謂學者的陰謀家的洗腦成果,因為他完全沒有獨立判斷的能力,不可能獨立判斷是非。這是歷史經驗已經證明了的東西。”
呵呵!基本上抄襲了袁叫獸的原話!算是還給他!
網友評論:
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shehui2_bbs/39OJ290J00011SM9.html
話題:袁偉時:懲治漢奸言論?一個笑料而已!
網易中國農業大學網友ip:202.112.*.*2009-02-2820:14:52發表
袁偉時就是個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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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浙江省杭州市網友ip:219.82.*.*2009-04-2009:47:04發表
袁偉時,有博大的胸懷,可以包容帝國主義的蹂躪,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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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廣東省東莞市網友ip:59.39.*.*2009-01-2321:37:45發表
送你們幾句:
欺世盜名把人蒙,方知美國豢養成。
緣何犬吠缺馴教,任其禍國亂折騰?
土地紅線養眾生,豈容奸賊把民坑?
惟盼天公重抖擻,借我神兵斬囂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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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四川省網友ip:119.7.*.*2009-03-1122:25:25發表
我看袁偉時先生是在玩偷梁換柱,若按其所言,漢語中的“漢奸”,不是嚴格的法律語言,也不是準確的學術概念。“那就能忘懷這一切。”過去了就那么的能輕易地就過去嗎?
我在四川南充,有一事求教袁偉時先生,漢奸少將畢書文,被陳毅元帥點名槍殺,而其子畢一匡,在1984年為其父爭取到了“平反”。
袁偉時先生,能給一個確切答復嗎?
請看本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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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天津市網友ip:117.8.*.*2009-03-2718:09:06發表
袁偉時就是個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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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天津市網友ip:117.8.*.*2009-03-2718:10:53發表
袁偉時就是個漢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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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北京市網友ip:218.30.*.*2009-04-1621:53:53發表
中間路線萬歲!不過支持對魏京生,王千源之流實施暗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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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四川省成都市網友ip:119.4.*.*2008-07-3011:20:54發表
袁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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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易江蘇省南京市網友ip:221.226.*.*2009-03-1121:52:28發表
網易中國農業大學網友(202.112.*.*)的原貼:1
袁偉時就是個傻逼!——你就是個SB。還農大怎么出了你這么個敗類。(此貨大概為袁的盲目崇拜者)
二、大學教授袁偉時的漢奸言論和混蛋邏輯
——陳立紅痛批中山大學教授袁偉時的檄文《中國要歡迎強盜來家殺人放火?》(舊文)
http://club.chinaren.com/bbs/index.jsp?boardid=567&hotmsgid=53162086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鳥都有。最近,中國青年報“冰點”發了一篇奇文《現代化與歷史教科書》,作者是中山大學教授袁偉時。這樣的文章由所謂教授寫出,又由權威報紙中國青年報登出,流毒甚廣,害人不淺。不是披著羊皮就能變成羊的。戳穿袁大教授的學術外衣,我們來看看他的漢奸言論和混蛋邏輯,防止他繼續害人。我這里列了12條混蛋邏輯。本人才疏學淺,請各位高人繼續。
第一條混蛋邏輯:圓明園可以不被火燒,只要清政府遵守賣國條約。
袁大教授也未免太天真可愛了吧?按照袁大教授的邏輯,如果沒有費迪南德大公在薩拉熱窩的被暗殺事件,就不會有第一次世界大戰;如果沒有宛平城日本兵的“失蹤”就不會有日本侵華戰爭,如果薩達姆真的沒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就不會被美國進攻——那世界歷史真的要被袁大教授改寫了。這種寄希望于侵略者的仁慈心腸、良心發現有什么意義?
“落后就要挨打”,沒有“火燒圓明園”,也可能會有“火燒方明園”。狼吃羊還需要理由嗎?
第二條混蛋邏輯,流氓無賴法國神父馬賴不該死。
袁大教授說,馬氏違反《黃埔條約》,被清地方政府處死,按照程序正義優先的法學觀點,中方無疑理虧。按照袁大教授的邏輯,洋人定的規矩,洋人是可以違反的,我們是不能違反的。洋人違規不算違規,我們違規就算我們“理虧”,這是什么強盜邏輯?
馬賴何許人也?兄弟我抽空查了一下:
(1)違規傳教:
《黃浦條約》規定,法國人只準在上海、廣州等通商口岸傳教。但馬氏1852年潛入中國內地湖南、貴州、廣西等地活動,1855年又進入廣西西部偏僻地區西林縣進行非法傳教活動。
(2)違反天主教戒律,勾引奸淫婦女:
天主教倫理生活的基本準則“十誡”中第六誡明示:毋行邪淫。但根據西林縣當地百姓揭發:馬神父千方百計勾引長相較好的婦女入教,時常單獨與這些婦女同處并趁機實施奸淫;教徒結婚時都是由他做彌撒,而他往往利用這些機會奸污新娘。
(3)破壞當地風俗,干涉教徒婚姻:
西林縣是民族聚居地區,各族男女有較多的婚姻自由權利。馬賴卻借“教規”規定教徒子女必須嫁娶教徒,如果對方不是教徒,必須受洗入教才準結婚。
(4)勾結貪官強盜,擴展教會勢力
馬賴通過當地教徒與黔桂邊境的“綠林”勾結,擴大實力。馬賴曾為拉攏當地土匪,出面行賄當地一位姓陶的縣官,使攔路搶劫殺死婦女的土匪無罪開釋。
第三條混蛋邏輯:洋人進城,小事一樁。
且不說廣州城不讓洋人進對不對,袁大教授講洋人進城小事一樁,實在是混帳話。不讓洋人進城是“小事”嗎?國家的主權和尊嚴如何體現,還不是通過口岸、海關進出體現。進美國還要留下指模呢!要是讓袁大教授當外交部長,堂堂中華豈不成了可以隨便進出的菜市場了。再有,“引狼入室”的故事就不用多說了吧,相信除了袁大教授,大家都是懂這個道理的。
第四條混蛋邏輯:賣國本屬平常事。
袁大教授振振有詞地說:“修改(《黃埔條約》)有關的通商條款,本屬平常外交事務,清政府也一再拖延,加深了雙方的矛盾。”人家修訂條約要干什么?不就是列強要從中國更多的漁利嗎!不就是要進一步侵害國人嗎!難道我們非得痛痛快快地讓人家得逞,連拖延都不行嗎?
第五條混蛋邏輯:洋人可以打我們,我們打洋人就不行。
袁大教授講大沽口一戰,我們不打這一仗,圓明園不會被燒。袁大教授的邏輯是,面對侵略者的時候,我們別抵抗了,就洗凈了脖子讓侵略者砍吧。按照這個邏輯,日本鬼子打來了,我們就投降把,抗日戰爭也別打了。順便問一句,那汪精衛就是民族英雄了。
第六條混蛋邏輯:賣國條約就是國際法。
袁大教授號稱是研究歷史的,應當知道《江寧條約》、《望廈條約》是不平等條約吧,應當知道這些條約是列強用槍炮頂著中國人的腦袋制訂的吧。您不會告訴我那幾個不平等條約就是我們要遵守的“國際法”吧!拿今天的概念說100多年前的事,時空混亂了吧!
您老人家還唾沫橫飛的說我們不應該不遵守那些條約,那我就用槍頂著您的腦袋逼您簽一個夠您惡心一輩子的條約,也讓您“雖然喪失了不少權利,問題總算有個著落”,反正你肯定是不會不遵守的,我怕什么?
第七個混蛋邏輯:列強走哪條路進京都是可以的。
“大沽口”是當時清政府的軍事要塞,地位很重要。不允許從“大沽口”進入,是任何一個主權國家的正當要求。請問袁大教授,如果你在美國,你能自由穿過美軍軍事基地嗎?人家讓你換個路線,你就會打人家嗎?
第八個混蛋邏輯:義和團敵視摧毀現代文明,八國聯軍才進軍。
袁大教授為何看不到:1840年以來,侵略者在中國犯下的罪行有多少,殺了多少人,擄掠了多少財物,霸占了多少婦女?呵,我只聽說哪里有侵略哪里就有反抗,在袁大教授那里,卻成了哪里有反抗哪里就有侵略!
第九個混蛋邏輯:袁大教授不知道的,就是不存在的。
袁大教授說,“義和團,起山東,不到三月遍地紅。孩童個個拿起刀,保國逞英雄”的歌謠,他沒查到,所以不足為據。
請問袁大教授,你有幾個腦袋,你有多大本領,你真得能窮盡所有的史料嗎!除了你,天底下還沒有人敢說自己查不到的就不存在呢!天哪,這是什么學閥作風!
第十條混蛋邏輯:義和團破壞鐵路是蓄意破壞財產。
八國聯軍想通過鐵路運輸軍隊打過來,我們破壞這個鐵路有什么錯?請問袁大教授,抗日戰爭的時候,我們的游擊隊為了打碎鬼子的“囚籠”政策,延遲敵人的進攻破壞鐵路,不也成了“蓄意破壞財產”了。
第十一條混蛋邏輯:中日兩國教科書是一回事。
袁大教授是外星人吧?把中華民族被侵略被欺侮的歷史與侵略者施暴的歷史等同在一起,漢奸賣國賊的嘴臉昭然若揭。袁大教授還有沒有一個學者的底線,有沒有一個中國人的底線!
第十二條混蛋邏輯:我們都是吃狼奶長大的。
都知道侵略者是狼,被侵略者是羊,從來沒聽說鼓勵愛國就是給人家吃狼奶。
如果這么多年我們吃的都是狼奶,那袁大教授吃的什么?“洋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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