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社會的國家制度
金寧《論社會主義社會》摘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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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有各社會主義國家之制度,脫胎于資本主義國家制度,與資本主義國家基本相同。公安、法院、檢察院、政府、議會,等等。
* 社會主義國家的政府要管理龐大的公有生產資料。迄今為止,各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公有生產資料,都是由國家的行政部門來管理的。行政與生產資料管理是截然不同的。這兩者混在一起,導致了一系列問題。比如控制了幾乎全部生產資料的行政首腦很容易走向獨裁,比如官員的營私舞弊受不到有效的監督。
* 現有的社會主義國家的國家制度里,行政與生產資料管理混雜所造成的矛盾,實際上就是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的矛盾,是社會主義的經濟基礎和資本主義式的上層建筑的矛盾。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專制和官員腐敗,實質上都不是社會主義社會本身的弊病,而是在社會主義生產關系下使用資本主義式的國家制度而導致的弊病。
* 社會主義社會的國家制度,其公有生產資料的經營管理應該獨立于其他部門,應該是立法、司法、行政、和公有生產資料經營管理的四權分立。社會主義社會的民主,將以生產資料經營管理的民主為根本,將比資本主義社會的民主更加進步。
* 這個公有生產資料的經營管理部門,必須要能夠保證公有生產資料的公有性質。也就是說,這個部門必須能防止官員營私舞弊,能保證公有生產資料不被侵蝕,并且這個部門必須是真正的全民部門,不能被少數人把持 --- 否則全體人民的公有生產資料就成了那少數人的“公有生產資料”。其決策層必須是任期制的且必須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其決策過程必須向人民公開---這里不得不注意到技術進步的作用,互聯網已經使得這種公開成為可能。并且人民要有彈劾的權力。而不再負責公有生產資料的經營管理的行政部門,將擁有監督公有生產資料經營管理部門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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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產公開
公仆民選
立法、司法、行政、經濟生產四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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