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說說一人一票的民主
有個小姑娘談民主,說什么一人一票。民主是一人一票嗎?我們現在是有普選權的,每過五年,忽悠一把,選民登記,要求投票,象模象樣,應當說是“民主”了嘛。可是有人會講,你那一人一票只能選縣一級的人民代表,選不了國家主席。我們要求的一人一票,是選國家最高領導人。那么我要問,全國13億人,你選誰當國家最高領導人,還不是別人推出幾個候選人,供你挑嗎?我們現在的民主不是也別人推出幾個候選人,讓你挑嗎?你可能會說,人家西方是一半的差額,我們幾乎是等額。哦,那么問題的關鍵就不是一人一票了,而是這一票的選擇權問題:第一,要能選最高領導人,第二,最好能幾個中選一個,差額比較越大越民主。那么,我們的問題就不是民主不夠,而是民主方法的問題。我們只需要改進選舉辦法,規定一是全國選主席,二是規定主席必須差額選,是不是就民主了呢?
好象也不是這么回事。我們做最壞的打算,比如選舉團體,從精神病院逮一瘋子,然后從特殊學校選一傻子,供你們選舉,就倆人,而且是50%的差額比例,怎么辦?任何人都會選瘋子,跟著瘋子揚土,于是一個叫納粹德國的國家就產生了。這么看,民主制度不能保證我們選出最聰明最公正最熱愛國家和民族的理性的領導人。那又怎么辦?群眾是很好愚弄的,因此,我們控制選舉權,讓有錢人才有選舉權,有錢人比較聰明和理性,一般不會做出錯誤的判斷,這個辦法應當不錯,可以保證選舉不出錯誤。美國就是這么搞得。因為這種少數人的民主,于是出現了一個普選權的概念:我們看看世界各國普選權的發展歷史就知道了:新西蘭,1893年,第一個所有公民普選權的國家;澳大得,1967年,所有澳洲原住民獲得普選權 ;加拿大1960年,所有印地安人正式獲普選權;而我們右狗們最崇拜的美國呢,1965年,美國南部非裔美國人才有普選權。 要記住,偉大的民主國家,中國是1953年全民就有了普選權的!直到蘇聯解體前,西方國家叫自由陣營,社會主義國家叫民主陣營!自由就是嫖娼的自由,有了錢胡作非為的自由,民主就是老百姓的經濟民主!
有了普選權,你就能選出最能夠為國家服務的人嗎?好象也難,臺灣地區不是選出了最大的腐敗分子陳水扁嗎?日本幾乎每一屆首相都有腐敗問題,韓國就更不用說了,下一任總統第一要務是清理上一屆總統的腐敗問題,甚至搞得比較清廉的那位盧武炫跳崖自殺,亞洲民主的楷模菲律賓更不用說了,民主化后,沒有一任總統是清廉的,好不容易封建化一把,搞個世襲制,選出一個阿基諾三世,還有點癡,遇到災難性事件這小子總愛笑,惹得中國人很不高興!
這是個什么普世價值啊?美國選出一個連話都說不順溜的總統“小不是”,漫畫界自然而然地以猩猩的形象來描述他。世界最大的民主國家啊,居然選出一個類人猩當總統,好科學的民主制度啊!
啥叫稀屎民主,就是搞臭抹黑胡折騰!中國這么大,又這么不發達,折騰什么稀屎民主,就是亂國亂邦!
解決中國的問題,主要不在民主,而是對權力的有效監督!怎么監督,不是屁民的事情,領導們看著辦吧,是人民養了你們!
那么,怎樣才能既不引起動蕩又能夠有效地監督權利呢?筆者以為,現在馬上要開十八大,我們可以先期開展黨代表直接競爭活動,把提名權完全地交給黨員,由黨員聯名提出縣級黨代表,形成縣級黨代表直選。然后由縣級黨代會確定全國級黨代表候選人,由區域內全體黨員直選。最后再由全體全國黨代表,投三次票,決定選出中央委員會和政治局委員及總書記。總書記同時是中共中央軍委主席,擁有對軍隊的絕對指揮權。政治局委員和總書記由上屆中央委員會推薦出候選人,按照一比二的差額確定,由黨代會直選。
由于黨代會先于人代會,因此可以為人代會代表選舉積累經驗,在黨代會試點選舉的基礎上,隨后推行人民代表人民提和人民代表直選工作,全國人民代表的選舉程序同于黨代會,既縣級人民代表直選,市地省部級全國級的由縣級單位提出差額候選人,全體選民直選。國家領導人、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國務院領導人,由全國人代會差額直選產生。
所有候選人,組織人事部門的考察材料要全部公示,并由每個候選人做半個小時的競選演說。選舉成功的黨代表、人民代表,兩年淘汰30%。通過這個辦法,能夠使全國人民感到希望,能夠使人民群眾的意見得到有效表達,符合中央并于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表達權、選擇權、監督權的有關決議,這也是一個可行的辦法。基本上可控的,又不同于西式民主的辦法。不知領導們意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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