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風牛馬不相及的聯想
——芻議公共利益的異化與公權的異化
馬望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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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 北京青年報》(2010/08/06)上,讀到了似乎是風牛馬不相及的兩篇文字;不料卻讓我發生了聯想;從公共利益的異化聯想到公權的異化。這個聯想得有沒有理?很難說。請大家幫我分析分析?! ?/p>
先看第一篇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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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車被指堵燒餅店門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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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 宋旸)近日,在菜戶營西街的一些商戶和居民發現,一輛執法車經常停在一家燒餅店的門口。開燒餅店的店主認為這是因為他們此前和執法人員發生過沖突,執法人員與他們過不去才這樣做。而執法車所屬單位表示并非長期停在該店鋪門口,而且此舉是為了維持該路段的經營秩序。
■執法車門前停放多人稱每天都來
前天下午,在菜戶營西街道路南側,一輛車門上寫有“盧鄉執法09”字樣的貨車停在一家燒餅店門口,車輛距離大門不到兩米,車身整體將不大的燒餅店門臉擋住,貨車前后都沒有車牌。三名身著不同顏色制服的男子坐在車外。
“這車在這兒停一個多月了,每天都過來,就停在小店門口?!瘪R路對面城南舊貨市場的工作人員稱,執法車是負責管理整條街上的商戶的,至于為什么停在小店門口他也不知道。該路段環衛工人也證實執法車已經在燒餅店門前停放一個多月了:“每天一大早就過來了,到晚上才離開。燒餅店老板曾經和執法人員打過架,但不確定這就是堵門的原因。”
■燒餅店主欲轉租稱執法人員報復
燒餅店大門的玻璃上已經貼上了轉讓的告示。燒餅店老板娘介紹說,在6月底的一次聯合執法過程中,由于對執法人員沒收小店的設備不服,老板和執法人員發生了沖突。雖然后來在民警的調解下雙方和解,但沒過幾天這車就開了過來,每天從早上5點一直到晚上8點,如今已堵在門口一個多月了。
“我覺得他們就是故意的,車往這兒一停我們沒法再做生意了。”老板娘說,她們一家都是山西人,六七年前租下了這間房子做起了小本生意,營業執照也都齊全。以前交完一年5.5萬元的房租,還能維持一家四口的生活,但大門被堵以后,生意少了一半多,連房租都掙不出來,所以想把房子轉租出去?!氨緛懋敵跻呀泤f商好了,不知道他們為什么還要這樣做?”
■執法車所屬單位:并非長期堵門
前天下午,記者找到該執法車所屬單位盧溝橋鄉政府了解情況。盧溝橋鄉政府宣傳部工作人員介紹說,一直以來菜戶營西街商戶占道經營的現象普遍,已經造成了交通擁堵,并給附近居民出行增添了麻煩,而且影響了環境。
鄉政府多次對該處進行整治,但只要執法人員一走,商戶緊跟著又把攤點挪出來,因此將執法車停放在該路段是為了長期維持良好的經營秩序。至于車輛停放的位置,是選擇整條道路的中段,并不是商戶所說的長期停放在其一家門口,而是針對違規情況進行停放,即哪家違規將攤位擺出,車輛就會移到哪家門口。
昨天下午,記者再次來到菜戶營西街,看到執法車已挪至路邊,執法人員在道路上巡邏。
■攝影/本報記者 宋旸
■線索提供/關先生
(《 北京青年報》2010/08/07 本報記者 宋 旸 )
讀完這一篇消息,我腦子里斷斷續續出現了幾個問號:
1,為什么這輛執法車每天都停在同一個地方?
2,為什么這輛車一個月都停在這一個地方?
3,為什么這個現象會被附近的一些商戶和居民發現?
4,為什么這一家開燒餅店的店主會認為執法人員與他們過不去才這樣做?
5,這個選址和這一家開燒餅店的店主此前和執法人員發生過沖突真的沒有關系嗎?
6,這個選址真的“是選擇整條道路的中段,并不是商戶所說的長期停放在其一家門口”嗎?
7,這個選址果然“是為了維持該路段的經營秩序”嗎?
8,這個選址為何在燒餅店“大門被堵以后,生意少了一半多,連房租都掙不出來,所以想把房子轉租出去”之際,一被人指出了就開始有所改變?
9,改變了原先停車地點的選定,“執法車已挪至路邊”,是否又出現了“商戶占道經營的現象普遍,已經造成了交通擁堵,并給附近居民出行增添了麻煩”?
10,如果不諱疾忌醫的話,那么主其事者是不是應該老老實實、誠誠懇懇地承認,把執法車一個月都停在這同一個地方,至少是沒有考慮會給這一家店鋪帶來的困難處境(要是不說故意給這一家店鋪造成的困難處境)吧?說的輕松一點,處理這個問題時是不是有點失算(假定不說處理這個問題已經費心進行了算計)呢?
。。。。。。
說到大天去,我想,這無非是心胸狹窄者缺乏大度者利用職權給自己討厭的人有過節的人穿小鞋穿小玻璃鞋的鬧劇罷了。沒想到,下面的一篇文字,卻讓我想的更深入了?! ?/p>
請再看第二篇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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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公共利益被異化
汪玉凱(國家行政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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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有關“公共利益”或“公眾利益”的概念被廣泛使用。所謂公共利益,是指涉及大多數人利益的利益,換句話說,當一個事情關系到多數人利益的時候,就自然上升為公共利益。比如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公共政策、環境、社會秩序以及公共設施等,都屬這一范疇。
公共利益與國家利益、人民利益在本質上是高度契合的,因為維護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捍衛國家的政治經濟利益,都與人民的根本利益息息相關,也毫無爭議地成為社會的公共事務,涉及公共利益。但是,無論是國家利益、人民利益還是公共利益,都需要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和具體路徑來實現,政府需要在實現公共利益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而政府說到底是由一個個機構和一個個具體的公職人員組成的,而人都是有利益訴求和情感表達的,如果政府及其官員缺乏嚴格的自律,不能有效地控制自身的行為,公眾又沒有足夠的手段來約束政府,就可能出現我們所說的“公共利益被異化”的可能。而這種異化的過程,往往會是一些政府機構以維護國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名義,或者以追求公共利益的形式來進行的,公共利益被異化,也常常是與政府謀取自身的特殊利益聯系在一起的。一旦這種異化的過程被加速或放大,就必然使公共治理呈現出嚴重的病態,從而引起政府與公眾之間的利益沖突,甚至引發嚴重的后果。
上面的分析主要是針對公共利益被異化的一般現象而言,但公共治理的現狀同樣不能令人樂觀。之所以有這樣的擔憂,絕非要否定我國政府在實現公共利益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不是說這種公共利益被異化的現象已經成為政府管理的主流,而是說,我們必須要高度警惕公共利益被異化的現象。大量的事實已經證明,無論是群體性事件頻發、社會矛盾凸顯,還是政府公信力下降,幾乎都與公共利益被異化有關。而公共利益被異化在現階段的直接的表現,就是被民眾廣泛詬病的政府與民爭利的行為,以及得不到有效約束的公權力的濫用。
政府與民爭利在現實中有多種表現。比如,少數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與出讓的過程中,常常打著公共利益的旗號,強行從農民手中征用土地,由于補償不合理,把農民排斥在獲取土地增值收益之外,從而形成對農民的剝奪,導致群體性事件頻頻發生。又比如,政府在競爭性領域創辦的一些國有企業,借助壟斷地位攫取巨額利潤,甚至出現了壟斷行業“吞吃”全民福利的現象。資料顯示,2008年壟斷行業就業人數只占全國就業人群的8%,卻拿走了全國工資福利的一半,問題的嚴重程度可見一斑。
政府外部與民爭利的問題,也助長了內部公共利益被異化的管理行為。其突出表現是,政府過度關注自身的福利待遇,追逐特殊經濟利益,形成種種特權,使權力部門化、部門利益化的問題日益突出。少數政府部門甚至利用手中的規則制定權,將部門利益法定化或者個人化,從而導致公共政策制定天平的變形和扭曲。難怪有人尖銳地指出,一些政府部門的公共政策制定已經被強勢利益集團所俘獲,甚至變成既得利益集團攫取錢財的工具。
公共利益被異化以及政府特殊利益行為的惡性膨脹,其后果是十分嚴重的。從市場經濟的發展來看,公共利益被異化造成嚴重的市場壟斷,破壞公平競爭的環境;從公共政策的制定來看,公共利益被異化使政府政策的公平、公正受到質疑;從權力的運行來看,公共利益被異化導致了公權力的濫用,使政府的公信力下降。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必須加大政府改革的力度,從約束公權力、制止政府與民爭利這些最核心的領域著手,從而遏制公共利益被異化的勢頭。同時,要繼續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為深化政府改革掃清障礙。只有這樣,公共治理才能真正回歸維護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屬性?! ?/p>
(《 北京青年報 》2010/08/07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警惕公共利益被異化》)
汪玉凱不愧是教授,他指出的公共利益被異化,的確是近些年來一種常見的社會現象,一個重要的社會問題。簡單說來,就是公權力被亂用了,公共利益被異化了。而這種異化,不僅有以權謀私的一面,也還有以勢壓人的一面?! ?/p>
以權謀私的一面,我門見得多了。在汪玉凱教授上述文章發表的次日——2010/08/07,就有讀者表示意見,舉例給予證實。河南市民張全虎這樣寫道:
“讀了貴報8月7日的評論文章《警惕公共利益被異化》,筆者忍不住也想談點看法?! ?/p>
我們這兒在沿街道路兩旁的人行道上,突然立了很多鐵板房,開始幾乎50米就有一個,招租廣告說,這是為城市旅游服務的旅游信息亭,初一聽倒像是為了公共利益。后來筆者發現這些亭子,都是經營香煙、飲品,還有賣燒烤的,和旅游信息根本不搭界。筆者打電話給聯系人問過租金,一個攤位最低兩萬多,位置好的要四五萬。這些亭子是誰規劃的,誰收的錢,用到了哪兒,至今恐怕沒幾個市民清楚。
筆者懷疑這又是在打著公共利益旗號,牟取私利。”
這個例子,很明顯是把公共利益變成了部門利益或地方利益。而更多的例子,是把公共利益變成了私人利益以至個人利益。一個月以前,在香港《信報》(2010/07/09)上,還有所披露。任慧文在《官員腐敗加劇信任危機》中寫道:“東能集團董事長王某向某領導行賄1500萬元后,以4000萬元收購4·9億元凈資產的國有企業。”類似的事情,三十多年來已罄竹難書,并眾所周知,這里就不去細說祥敘了吧!去年7月25日在吉林發生的驚動中外的通化鋼鐵公司抵制私有化工潮,就濫觴于此種弊病。難道不值得注意么?還需要再加提醒嗎?
至于以勢壓人的另一面,我們見的也不少。前面所引述的《執法車被指堵燒餅店門一月》,不過是小巫見大巫中的一例而已。就拿官員報復舉報人的事情,也就是動用公權打壓群眾批評意見的典型案例而言,近年來就有過不少:重慶的“彭水詩案”,山西的“稷山文案”,河南的“孟州書案”,陜西的“志丹短信案”,海南的“儋州歌案”,山東的“高唐網案”,遼寧的“西豐短信誹謗案”,等等。按我國《刑法》第246條規定,侮辱或者誹謗他人“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也就是說,如果官員認為自己被“誹謗”,要主動提起訴訟才能進入司法程序,可是在以上的案件中,被“誹謗”的官員都沒有走自訴程序,卻是對公檢法施加壓力,由公檢法以“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為借口,對提出批評的者提起公訴或進行處理。這不是以勢壓人是什么?俗話說,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此之謂也。萬幸,萬幸,好在上述冤假錯案,在全國百姓呼吁和媒體維護下,還是得到了公正的解決,讓公權維護了正義和和真理,回歸了公眾、人民一邊。這真是十分難得的天大好事。然而,回過頭來細想深思一下:今后我們能放過那種公權被異化的個人獨裁、霸王作風、長官意志、專橫行徑、封建遺毒、法西斯作為,任其橫行施虐、胡作非為么!
寫到這里,竊以為,咱們對公共利益被異化的防范,不僅要反對以權謀私,而且要反對以勢壓人,亦即同時要警惕公權的被異化!其實,說到底,公共利益的被異化乃開始于公權的被異化。我們千萬不能不加倍地加以注意啊!
(2010/08/11)
——附錄:《公共利益的異化與公權的異化綜合癥 》(新聞、評論剪貼)
附錄者告白:“公共利益的異化與公權的異化綜合癥“是在下杜撰的名詞,其內容無非是說,那是以權謀私和以勢壓人的密切與完美結合而已。請看:疑似智障的兒子坐上了疑似公務員的崗位,理所當然的舉報者成了心懷不滿的報復者,是不是公共利益被異化了,是不是公權被異化了?這就是權勢的作用啊!沒有權勢者,何來此種能耐?但是,且慢,螳螂撲蟬,黃雀在后。作惡者自會有天譴的!不是不報,時候不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我堅信!這對于有悖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的當權派以至各種首長,都是千萬不能忽視的忠告?。 ?/p>
·新聞·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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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源縣調查“法院院長招錄兒子”
法院院長兒子未經考試就被招進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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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電廣東省東源縣法院院長主持法院黨組會議,同意不經考試就招錄自己的兒子為工勤人員。這個崗位雖不是公務員,但有人事部門的正式編制,由財政統發工資,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是名副其實的“鐵飯碗”。對此,當地人事組織部門認為“沒問題”、“不違規”。然而,一些公眾質疑:“一把手”行使職權能不回避直系親屬嗎?記者進行了追蹤調查。
■法院院長兒子被招錄
近日,《東源縣縣委書記特批法院院長的傻兒子進法院》的網上實名舉報引起公眾熱議。記者發現,這起舉報的核心內容有三點:一是縣委書記特批法院院長的兒子進法院工作;二是院長兒子是公務員編制;三是院長兒子是傻子。
對此,東源縣委宣傳部和縣法院的書面材料稱,縣法院原院長徐周定的兒子叫徐行。去年7月,縣法院黨組討論決定招收徐行為勤雜人員。徐行智力比正常人稍微低一點,被安排在法院檔案室從事輔助裝訂案卷等勤雜工作,基本能勝任工作。
徐周定現已改任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他對記者說,兒子徐行只是性格內向,智力并沒有問題。他強調,舉報人被東源縣法院判過刑,有情緒。
東源縣委書記成偉明接受采訪時表示:“不存在我特批的問題,是法院黨組討論通過?!?
■院長兒子“吃皇糧”遭質疑
徐周定、東源縣法院現任院長彭春文、主管人事的政工科長阮志剛等都向記者證實:招聘工勤人員并沒有具體的條件和程序要求,一般都是黨組會議討論通過就行。
縣法院出示的工資表顯示,徐行月工資為1540元。東源縣作為廣東省欠發達地區,農民年人均純收入剛剛跨過5000元。
對于這起事件,當地一些群眾表示不滿,他們認為,大學畢業生想進機關事業單位要公開招考,能“過關斬將”的沒幾個人,而法院院長兒子輕易就能“吃皇糧”,還有公平嗎?
■東源縣成立調查小組
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系教授任劍濤表示,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回避暫行規定》,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的錄用等公務活動中,凡涉及直系血親等親屬關系的,應自行申請回避,不得參加有關調查、討論、審核、決定。徐周定在擔任“一把手”時,主持會議并做出錄用決策,顯然違背上述規定。
東源縣委、縣政府表示已成立由縣有關部門組成的調查小組。調查小組負責人、縣政法委書記黃金來說,將進行詳細調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h法院也表示,今后一定認真吸取教訓,嚴格用工管理?! ?/p>
(《 北京青年報》 2010/08/09 新華社電:《 東源縣調查“法院院長招錄兒子”》)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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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被辭退院長被處理
東源縣法院糾正違規招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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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電(記者 鄭天虹 孔博)廣東東源縣委宣傳部10日告知記者,東源縣委、縣政府對“縣法院院長招錄兒子”事件作出處理意見,責成縣法院黨組對違規招錄行為進行深刻檢討并予以糾正,目前正在按程序辭退徐行。
原東源縣法院院長徐周定日前主持法院黨組會議,同意不經考試就招錄自己的兒子徐行為工勤人員。這個崗位雖不是公務員,但有人事部門的正式編制、由財政統發工資、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是名副其實的“鐵飯碗”。事件被群眾舉報后,當地政府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調查。東源縣委、縣政府9日就此召開專題會議,10日形成了《關于“縣法院院長招錄兒子事件”的處理意見》。一是責成縣法院黨組對違規招錄工勤人員寫出深刻書面檢討,并對招錄徐行行為作出處理。目前經縣法院黨組討論決定,正在按有關程序辭退徐行。二是建議河源市中院對徐周定同志進行批評教育,并根據黨紀政紀有關規定處理。三是通過這一事件,吸取教訓,舉一反三。要求組織人事部門嚴格把好進人關,違反規定的嚴肅處理?! ?/p>
(《北京青年報》2010/08/11 新華社電記者 鄭天虹 孔 博)
·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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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的智障兒子與舉報者的心理問題
安徽職員 吳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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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友發帖舉報廣東東源縣委招錄法院院長兒子,并稱該法院院長兒子智力存在問題。對此,東源縣委和縣法院稱,去年7月,縣法院黨組討論決定招收徐行為勤雜人員,不存在縣委書記特批;徐行智力比正常人稍微低一點,基本能勝任工作。(8月8日新華網)
東源縣委宣傳部和縣法院提供的書面材料主要解釋了院長兒子的智商問題,其一面稱“智力比正常人稍低”,一面又稱“智力沒有問題”。讓人懷疑到底是誰的智商出了問題。
本來事情到了這一步,都還在可以理解的范圍內,畢竟這么多年來,公眾已經對于這類內部招聘的潛規則,以及打死不認錯的中國式“死撐”現象也實在是見得太多了,而真正暴露出的問題也屬冰山一角,大可用“不幸”來形容。但偏偏事件的敏感人物——縣法院原院長徐周定似乎還意猶未盡,他強調——舉報人被東源縣法院判過刑,心里有情緒。
這真是一個神來之筆,成功地把公眾對其子是否符合任職資格以及程序是否合法的質疑,轉移到了舉報人的心理問題上。其言外之意是,判過刑的人心里有情緒,一個心里有情緒的舉報人的話能信嗎?或許在他看來,自己兒子是否智障是小事,而舉報者的心理是否正常才是大事。
很難相信,這是一個在法院工作多年且擔任過一把手的“老法院”說出的話。法院工作以法律為依據,以事實為準繩,你只需要根據別人舉報的內容,通過合法程序來自證清白就可以了,關人家舉報者的“心里”什么事?事實上,但凡是舉報者,心里都是有情緒的,看不慣貪官污吏,痛恨權力腐敗,無法容忍現實中的那些丑惡的潛規則,這都帶著一種強烈的情緒,沒有情緒而舉報才是一件怪事。
然而我們不得不承認,動不動就拿舉報人的“心里”說事兒,并非徐周定的一時而語,而是在現實中非常普遍的一種現象。譬如許多地方的上訪民眾被地方政府關小黑屋,辦學習班,乃至“被精神病”。這種思維的可怕之處,不在于對上訪者和舉報者人格上的侮辱和對這個群體的妖魔化,而在于對民眾基本權利的一種壓制和打擊:先給你扣上一頂“心理有問題”的帽子,任你再說什么都不重要了。某種意義上說,這已經是對舉報者乃至輿論監督的一種威脅和恐嚇了。吳龍貴(安徽職員)
(《 北京青年報》2010/08/09 安徽職員吳龍貴:《 院長的智障兒子與舉報者的心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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