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刀實名制之后
wyl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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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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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blog.sina.com.cn/knowor
上海、北京實行了買刀實名制,估計將來會有越來越多的城市要引入這項政策。不知是否會長期執行下去成為一項“國策”,如果那樣的話,不得不說幾句。
如果要政策起作用,需要開設一個專門的窗口,用于辦理針對企業和商戶的“刀具購銷許可證”和針對個人的“持刀許可證”。將來我們可能會犧牲一下生活中的不便,如果你是賣西瓜的,必須要帶“證”上崗,否則刀被沒收了是小事,客戶想看一下西瓜的好壞只能“打”,而不是象現在用“劃”或者“切”;如果想在路邊吃一份“地溝油”炒餅,有可能等了半天沒上,一問,原來老板忘帶“證”了,沒法“切”肉和菜,回家去取“證”了。而且,管理部門還要有一項新的任務,需要隨時對街上出現的菜刀等刀具進行檢查。如果不這樣,這項政策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誰要有買刀的記錄,將來出了事情要有義務協助調查,當然,被當作嫌疑對象的可能性不大。
街上做刀的工廠和商戶的營業額可能在短期內要受一點影響,而且,違法違規的商戶會大量增加,因為有一些人買刀可能會用假身份證,商戶無法辨別真假。
一些少數民族所習慣的配帶刀的習俗恐怕要改改了,以服從大局。當然,這在一些學校里是必要的,以免熱血青年干傻事。
我國的武術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還被當作國家的瑰寶。從常規而言就有一十八般兵器,如果算上其它一些奇門兵器,可能會有上百種。可以想象,對于廣大武術愛好者,這項政策可能會影響他們練習武術的選擇,刀作為兵器之首的地位可能要讓一讓了,其它的可以選擇練棍嘛,材料隨時可以獲得,也可以達到強身健體的效果。
將來再出現在家把上門強拆的人刺傷刺死的案件,先要查一下傷人者是否有持刀證,如果沒有就好判了,首先他就存心不良,私自制作或者購買刀具,并有可能使用假身份證,絕對故意傷人。最典型的案子還有鄧玉嬌刀斃淫官案,如果當時有這條政策,P民們的注意力可能會集中在鄧玉嬌是不是有資格持刀,是不是首先違法,貴大同志都有可能被追認,黃得志也不用悄悄的,完全可以大方地說他已經調任了嘛。
不過,對于類似“鄭醫生”一樣的人,那條政策似乎并不大奏效,他都不惜干殺頭的事了,手里拿的什么東西好象不太重要了。這需要制訂政策的人好好想想了,是不是可以在下崗失業的人群里進行甄別,即使沒有上訪也可以提前把一些看起來不大穩定的人歸入“精神病”群體,地方ZF是有能力也應該有理由這樣做的,否則傷到小朋友和花花草草怎么辦?
但這看起來還是不夠,因為P民們太聰明了,如果想鬧事,他們還可以拿鐵鍬嘛,還可以拿磚頭,還有可能拿木棍嘛,雖然原始了一些,不如刀快,但一樣致命。這對于政策制訂者的智慧是一個考驗,要盡快拿出合理方案。
愚不才,愿意獻一策,但也是在“實名制”的基礎上衍生出來的,完全是受啟發,不敢居功,可以制訂“購鐵實名制”、“持帶尖物實名制”、“持板磚實名制”……
本文章只是隨興而發,我只是P民一個沒有資格對政策說三道四。如果有人對文中內容感到不適者,請隨時提醒留言。本人謝絕一切以“誹謗罪”對本人進行調查和打擊的行為,如有必要本人會聽眾勸告,予以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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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e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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