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物業收費說開去
不知從何時起,也不知是誰的創新,小區的物業費按業主住房的面積收取了,而且似乎成了理直氣壯的定規。正如“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一樣。
然而這樣收費有道理嗎?我的回答是:沒有。
因為此收費跟住房面積扯不上一丁點兒的關系。
眾所周知,物業服務的內容全部是室外的,比如共用的場地和道路的清潔衛生、共有的綠化設施的整理維護、垃圾的清運、共用的下水道化糞池的清理疏通等等,全部是室外。這與業主的住房大小有關系么?沒有。如果一定要說有關系,那就是住房的面積越大,相對來說物業服務的共有面積便越少,如果按住房面積收費應該少收才是。既然沒有關系為什么還要按面積收物業費呢?不知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想出這個主意來的人肯定精打細算過,這樣收肯定劃算。否則何必以此為收費標準呢?豈不與自己與錢過不去?
要知道,凡唯利是圖者總是想方設法盡可能又多又快地得利,為了把別人的錢迅速地據為己有,他們是挖空心思無所不為,甚至不惜出賣良知和靈魂,出賣黨性和信仰,出賣國家和人民,如那些貪官惡吏和奸商。
就拿通信套餐來說,五花八門,七彎八繞,誰能弄得懂?一不留神就進了套,你不餐也不行。又如飯店自帶酒水的問題解決之后,又來了開瓶費消毒餐具費的問題,以后說不定還會出來桌椅板凳空調電扇之類的收費。法就跟在后面氣喘吁吁地追吧。
但通信套餐也罷,物業收費,餐具收費也罷,盡管近乎是無理無賴,但畢竟還提供了一些服務。而那些公路收費站呢?直接就是攔路打劫。審計署05年底就審計出遼寧湖北等16個省市地方的100條(段)公路違規收費高達149個億。這筆錢哪里去了?全國又是多少?
十幾歲的許霆(惡意)取錢被判無期,這些掛政府牌子索要買路錢的該判多少?不過收費站倒還象個漢子,他不藏著掖著,穿上行頭扛起招牌就明火執杖地強要。
相比之下公款消費就猥瑣無恥得多。他們悄悄地一擲千萬金地揮霍著納稅人的錢,而納稅人竟一無所知,因此很象小偷的干活。
《揚子晚報》手機報報導福州市長鄭松巖說去年給國企退休工人每月增加三十元(僅僅三十元!)便遭到反對,理由是財力不夠。但當市政府宣布不拿出這筆錢,便不準用公款消費(吃喝、出國、買車)時,問題便立馬解決了。
這告訴我們,許多人的思想從傳統道德觀念的禁錮中解放出來之后,不但膽子變大了,而且臉也變厚了,更可怕的是心變黑了。他們能在短短一年間便揮霍公款數千億元之巨!公款何來?人民血汗耳。而給退休工人可憐的低薪增加三十塊錢就哭著喊著說財力不夠。良心真是大大地壞了。
但這些跟國有資產流失比較起來卻又是小巫見大巫了。一紙紅頭文件下來,打破鐵飯碗。于是工廠企業便改制,于是幾千幾萬元便把工人打發回家,失業。而他們幾代人艱苦創業積累起來的工廠企業的資產卻一下子就變成了幾個人的私人財產,年薪高達十幾萬幾十萬乃至百萬千萬。
工人的鐵飯碗打破了,飯盛到哪里去了?國有資產流失至今,究竟流失了多少,都流到哪里去了?
為養家糊口計,有的工人便去踏三輪。繳上一千五百元的押金從車把頭(大名叫什么管理辦)那里租輛三輪車拉生意。他們只能租,因為有規定,自己買的車子不準上路。除了要無償地做流動廣告到處跑之外,每天還要上繳三塊錢的管理費!管理是收錢的代名詞。人性何在?!對于構建和諧法治社會來說是不是太有點南轅北轍?人民公仆到這個份上,是不是太有點嗚呼悲哉?
這樣類型的問題,估計兩會期間也許有代表提出,但解決卻不是朝夕之事,套用江澤民書中的一句話,要充分認識到其“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
因此還是回到物業收費的話題上來。物業費到底應該以什么為標準收取呢?以在下之愚見,應該按人頭收。因為所有的共用場地和設施、共用服務項目肯定是人人享用的。既接受了人和設施的服務,就應該付費。這應該比按面積收費要有理得多,因為它和住房面積怎么也扯不上關系。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為自己謀利是應該的,但有利還要有理和有節。為利而不擇手段甚至謀之以權,耍之以賴那就難免要違法犯罪,最終是要得報應的。前車覆轍可謂多矣,但以之為鑒者恐怕不多。因為金錢的誘惑實在是太大了,而人的貪欲一旦釋放便如毒癮發作一般令人喪心病狂廉恥盡無。
然而這次的兩會又有代表提出了官員(包括配偶子女)財產要公示的議案,我以為這是一個信號。一些對錢很癡情而手里正好又有點權的人可得注意了,這是遲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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