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嶺礦難模式
王家嶺礦難救援工作大頭已經拿下了。
人類之所以比其它動物高級,一個就是,凡有所大的遭遇之后就應會有所反思與總結。
一、提個“王家嶺礦難模式”。
我國當代,在王家嶺礦難之前,也發生過難以計數的其它礦難,但是,留下的基本印象一般都是,瞞報,發封口費,封鎖消息,礦主逃跑,大比率礦難人員的遇難,社會唾罵,事后的追究責任,……
人類在世間,意識形態不同,做出來的事會有天大的差別。如果我把人類處置礦難(災難)的意識形態態度,及由此而來的具體方式方法,粗分為正面積極與負面消極兩類的話,上面所說的,處置礦難(災難)的意識形態態度,及由此而來的具體方式方法,應該就是負面消極類型的,而王家嶺礦難模式應該屬于正面積極類型的。
迄今為止,在我國,正面積極類型的礦難處置范例是那么的少,所以,我們姑由此次礦難而總結提出個“王家嶺礦難模式”,使正面積極類型的礦難處置從此彰顯出來,形成范例,以為后人。
二、具體。
㈠、整個礦難救援行動當中大核心精神的歸結。
此次王家嶺礦難拯救當中最大的社會行為核心精神顯然就是偉大的“人本精神”。
所謂“人本精神”,就是以人為本的精神,就是人命關天,不惜一切代價拯救處于危難境地國民生命,人命及其尊嚴至高無上,尊重人命及其尊嚴,不斷發展與提高國民生命尊嚴的精神。
人世間有一個最明顯、最淺顯卻又是最根本的大理就是:是的,黃金有價,億萬財富有價,人的生命及其尊嚴有價嗎?人,如果連生命及其基本的尊嚴都沒有了,都得不到保障,那么縱然有萬里江山之財富及一萬個共產主義,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很簡單,公民的生命及其尊嚴,天然就應該是要被高看到至高無上性社會價值地位的。
這個基本精神不僅要成為現代世界各國憲法的第一基石,而且還要深深地扎根到每一國社會上至國家最高領袖,下至每一個平民百姓的基本精神內心當中。
我族人民的基本精神意識形態當中,總的來說還是比較缺乏這種東西的。
幾千年以來,我國基本上都是集體主義發達的極權制社會,在列朝列代以來的傳統意識形態當中,“草民”意識形態都比較發達與猖獗,在我們的社會集體存在當中,一般老百姓與個別老百姓的生命、生命尊嚴,長期被嚴重輕視與無視。
自近代以來,對西方世界人本社會精神及其大善的不斷目睹,使我族人這一方面精神也漸漸不斷的被啟蒙,被激發,被成長出來。特別是最近以來,共產黨及政府高層,開始著重強調與傳播“以人為本”的社會精神,從而把這一寶貴的人類普世精神在我國社會推向了某種高潮。這是可喜可賀的。逍遙子能親眼目睹我國社會的這一顯著進步,真是有幸。
王家嶺礦難,顯然是我族社會對“以人為本”社會價值精神的,一次實踐踐行與具體詮釋。
不過,我們也必須清醒地意識到,王家嶺礦難,只不過是我族社會精神,朝人本社會意識形態精神發展變化的一次小詮釋而已。
也許我們只能把王家嶺礦難作為我族社會人民,社會意識形態精神,顯著卻還是剛剛朝“人本精神”轉型的一個開端,我族人,人本社會意識形態精神成長的萬里長征路,應該才剛剛開始。
在以后漫長的歲月當中,必將會還有億萬件民事在等著全體老百姓,執政黨和每一屆政府去踐行“人本精神”;我國社會必將還有億萬個角角落落在等著全體老百姓,執政黨和每一屆政府去踐行“人本精神”。
㈡、整個礦難基本進行模式的粗歸結。
1、礦業安全生產工作永無止境。
縱觀與對比世界各先進國家的發展歷程,我國現在的社會發展階段,確實是各種生產事故多發的階段。
但是,面對無數鮮活的生命,面對無數斷手指頭,面對無數的中毒,……,我寧可拒絕承認這種“經驗論”。
歷史是人創造的,事在人為,我更看重今天與現實的事在人為。
A、此次礦難之后,國家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部門,對全國各地各種生產建設企事業單位,特別是那些重大事故頻繁發生的各種生產建設企事業單位,要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與事故發生預防范方面的工作力度。
我們不要礦難,我們不要中毒,我們不要開胸驗肺,我們不要斷手指,……,我們要盡量把這一切最大限度地消滅在預防發生之外。
世界上每一族的人都是要不斷進化自己的。我族社會現在正處在一個快速進步的歷史時代。我們當代的礦主、董事長、廠長、總經理、老板,……,我們要不斷殲滅自己內心世界當中,那些資本原始積累時代的心態,輸入更多的現代人本精神,不斷提升自己對工人的對待。
相信我國每一個社會部門的掌管層,都能在這種人性的整體進化中,找到更多更大更現代文明的生產力。
B、此次礦難之后,建議,起碼是大地區級的地方(或者核心城市)消防,要增置重大事故的防救器材,要增加重大事故的防救科目學習與訓練,大地區級的地方消防相互之間,大地區級的地方醫療單位相互之間,……,要建立起“重大事故周邊協同聯動機制”。以后,但凡遇到象王家嶺礦難這樣的重大事故,盡量能夠地方處理就地方處理,避免動輒“舉國”。
2、即時上報。
從這次王家嶺礦難當中我們明顯可以感覺到,發生重大采礦事故之后,即時而積極的上報,對整個礦難之后的拯救工作,是多么的重要。
是的,以后,一旦發生重大采礦事故(遠遠超出自己的拯救能力),事故主要相關負責人一定要即時上報情況,給政府后續大規模營救工作的開展爭取寶貴的時間。
今后,對那些能夠積極上報重大采礦事故的,事故主要相關負責人,可以給予一定的從輕量責與量刑。
對那些不積極上報(甚至還想方設法瞞報、封報、……)重大采礦事故的,事故主要相關負責人,可以給予一定的從重與加重量責與量刑。
3、充分準備。
事情發生之后,迅速組織專家進行事故預分析,并馬上進入積極的準備程序工作,統籌安排,周密部署,使救援工作能有條不紊,井井有續地進行,也是非常重要的。
這次王家嶺礦難,為151個井下礦工準備了151套醫療救援小組,武警、供電、通信、運輸、后勤、……,各方面準備工作都跟上了。
當中所發揮的營救效率作用也充分地體現出來了。
一句話,系統營救準備工作做的不錯!
值得嘉獎!
我們要把當中的經驗教訓好好總結出來,形成科學的,后人可以直接借鑒的“王家嶺礦難拯救模式”。
4、救人,決不輕言放棄。
這次王家嶺礦難,在救人意志上留給我們的一大經驗教訓顯然就是,堅持,堅持,再堅持。以后我們一直都要保持這種精神。是的,人命無價,救人,決不輕言放棄。民間有句話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尸。是的,與人命相比,再多的人力錢財花費都是值得的。生者要讓他得救,死者要讓他安息,讓他的家人無怨。如果說主義,那么任何一種主義,無論它是資本主義,還是社會主義,它們都不過是為了人命的主義,而不能是無視人命的主義。如果說政治,那么老百姓的生命及其尊嚴,才是世界上任何一種政治與每一國政府的最高目標。
這次王家嶺礦難當中,一百多條鮮活而神圣的生命就是在堅持,堅持,再堅持這樣的救人精神之下得以生還的。
做的好。
嘉獎。
總結并結成經驗教訓,以尉后來。
5、徹底的善后處理。
在我國社會以往的礦難案例當中,很多礦難最后都是糊糊蹋蹋,渾惑而過的。
當然,這跟社會人群當時的綜合社會素質,及經驗總體尚且不是很高,也有關系。
但是,現在,我們不能再象以前那樣了,我們要逐步建立各種正規化的災難事后問責程序制度。并依據我國法律法令,進行徹底的災難事后問責,無論涉及到誰,一查到底,論罪而罰,沒有禁區。
我們要一次比一次做的好。
我們要爭取盡早形成程序化的災難處置社會普遍意識形態。
三、關于對每一屆政府形成重大事件功過記評的膚淺建議。
筆者常在隨想,每一個國家,每一屆政府,他們做事往往也是有功有過,那么誰來即時評價與記載這種功過呢?
譬如這次王家嶺礦難的拯救,本屆政府做的不錯,覺得社會可以為本屆政府記嘉獎一次。
其中張德江與駱琳先生可以特別提出表揚。
下次,如果還有更重大的事情,做的更好的話,還可給當屆政府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
如果政府在某件事上做的不好,我們可以記過,記大過,……。
覺得這種東西應該能夠對每一屆現政府公務員形成一定的作用。
逍遙子
20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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