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關注一位新四軍老戰士的不幸遭遇?
收到浙江一個朋友的信很多天了,他請我關注一位新四軍老戰士的不幸遭遇,然而筆者遲遲沒動筆回復,我算什么?一個草民而已!然而,心里總像壓一塊石頭,今天拿起筆寫上幾句,算是一個交待和減壓。
吳紹德同志:看了你的信,深表同情。希望你了解以下幾點:
一、你的不幸不是你一個人的不幸,是追隨領袖毛主席繼續革命一代人的不幸。這種不幸是新壓迫階級階級意志的勝利表現。
二、你不是最不幸的,還有的革命者被殺頭(如江西李九蓮);判死緩;判無期(如浙江張永生)等。
三、不只是你有功勞,像康生、謝富治功德無量,依然受到了鞭尸。
四、不要指望地方官為你平反昭雪,他們不愿、不敢也無權力作此事,也不要指望中央哪個領導,他們誰也不愿為公正而得罪黑教改革教派及教主(我也多次寫過上書類文,希中央重新評文革和糾正錯案,都是泥牛入海無消息)。
五、歷史總會還你這一代人的清白,但還需要一段時間,我們要指望“上帝!”,這個上帝就是人民大眾,所以,用各種形式告訴“上帝”真相就夠了。
六、實際上相當多的“上帝”都知道了真相,視你等為革命者,你應為此而感到自豪!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祝你晚年幸福。
致禮!
附
一位新四軍老戰士的不幸遭遇
我叫吳紹德,1939年3月(時值13歲)參加新四軍,1945年6月入黨,1954年3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五軍醫大學畢業,正連級上尉軍銜。是黨哺育我成長。歷經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榮獲獨立自由獎章、解放獎章、淮海戰役、渡江戰役獎章各一枚,曾參加孟良崮戰役,記三等功、四等功各一次。軍旅生涯20年。后轉業浙江省天臺縣人民醫院任外科醫師。
“文革”開始后,一個對黨懷著無限感恩的我,響應毛主席號召,投向文化大革命,但我懂得這與“抗日”、“解放”性質完全 不同,必須堅持說理,以理服人。自“文革”以來,我從無動手打人,更沒有打傷、打死任何一個人;也沒有砸毀任何公、私財物;更沒有搶得任何單位或個人的錢財。卻被定為犯打、砸、搶罪,判刑10年,后改判7年。原因是當時社會嚴重派性干預和插手公、檢、法,為羅織罪名,人為割裂社會事物不可分割的因果關系,以致是非顛倒,真正搶槍者無罪,打死人者逍遙法外,移罪于追繳槍支、真正想維護社會治安的我的頭上,真是天大的冤枉。
臺州中級法院對我的改判是1984年11月,中共中央早已下達中發(1982)9號文件,明確指出:“要判刑的,只限于參與謀害毛主席;策動反革命武裝政變和叛亂;直接策劃、親自參與陰謀篡奪省、市、自治區或中央、國家機關部委領導權的野心分子;直接策劃、親自參與誣陷迫害黨和國家領導人、迫害干部群眾,造成嚴重后果、罪惡昭彰,不判刑不足以平民憤的極少數人。對照這一文件,我什么都不是。根本不是判刑對象,但已服刑7年。因此,就改判7年。根本沒有從定罪源頭上復查。離場返家后,單位開始發給我每月60元,后改為116元所謂生活費。我滿 以為我黨歷次政治運動過后都有復查糾偏的過程。我老老實實、忍氣吞聲、翹首以待、等待復查,可是,望眼欲穿,春去春又來,一年復一年,沉冤30多年,直至今年3月寫了申訴狀,于 6月29日 送交省高級法院,迄今已近4個月,還是音信杳無,特此再次上訪,致函省有關領導,要求給予及時解決。
報告人:吳紹德
201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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