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網 4月5日 轉引《燕趙都市報》消息“云南教育局女科長蹊蹺死在檢察院”:日前,云南昭通市昭陽區教育局教育科科長魏靜玲,在帶隊前往轄區鄉鎮進行中小學開學例行檢查途中,被昭陽區檢察院反貪局4名工作人員以“了解情況”為由,帶回檢察院調查。 3月26日 ,也就是魏靜玲在接受調查的第三天,她卻死在該檢察院(鏈接:http://news.sina.com.cn/c/2010-04-05/101817325458s.shtml)。
死者長已矣!我們已無法得知死者在九泉之下會有什么想法,但據死者親屬稱,“死亡的疑點太多了,只是最終的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我們不方便說,也不愿別人瞎猜測!”,因此筆者也不想對與死者的死因做過多猜測。不過在該消息中,有兩點是不太嚴肅的。一是該區檢察院檢察長所說的嚴肅處理,即“該檢察院的一名副檢察長被停職檢查并被昭陽區紀委立案調查,另外的3名反貪局辦案人員和一名法警均被雙規。”一方是未明原因的離奇死亡,相對方是以“停職接受調查”及“被雙規”為內容的“嚴肅處理”。雙方比較,哪一個更“嚴肅”?一目了然。如果這僅是先期調查行動,請不要濫用“嚴肅處理”四字,以免寒了人心。二是昭通市委政法委在“昭通政法網”上發布的通告,稱“目前,此案正在偵查和調查中,市、區黨委、政府及政法部門將全力查清案件真相,嚴肅處理責任人。”確切地說,這是嚴肅過頭了。如此案涉嫌犯罪,最可能涉及的罪名是刑訊逼供,依刑法有關規定,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殺人罪論處,所以最可能涉嫌的罪名應是“故意殺人”。若如此,應當由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如本地公安機關回避,則應由外地公安機關進行調查。但“通告”中的調查者是誰呢?“市、區黨委、政府及政法部門”,黨委、政府什么時候承擔起人命安的調查來了,再說,這么多的調查人,究竟聽誰的是?嚴肅過頭,也就是非常不嚴肅了。
消息中有關方面的說法,雖然怎么看怎么不嚴肅,怎么看怎么像是在忽悠,但說法僅僅是說法,不能光看怎么說,重點還得看他們怎么做,所以我們也不必在這說法上過多地糾纏。最終結果如何,我們還得拭目以待。畢竟,最后的說法也不是說給我們這些局外人的,而是要向死者及其家屬有一個交待。
然而依目前已經得到且應當比較可靠的信息,也是極端令人匪夷所思的。找人去“了解情況”,就把人給了解“死”了,這怎么也說不過去。該檢察院平時都是怎么了解情況的?“了解情況”畢竟不同于“拘傳”,不同于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你接受了解可以,不接受了解自可不必理他,這是你的權利。若是接受了解的風險這么大,那么今后檢察院“了解情況”這條途徑基本上走不通了。現今人們已經知道,看守所是風險比較大的地方,不能喝開水,也不能上廁所,不能用紙幣開手銬,更不可躲貓貓,否則均有喪命的可能。但接受檢察院了解情況居然也有這么大的風險,還是第一次聽說。
即使有關方面咬緊牙關,抱定了“打死你,我也不說”的堅定態度,但所有人對這些離奇死亡的原因還是心知肚明的。近日有位領導稱“接二連三的非正常死亡損害了某部門”的形象,但該領導卻忘記了這更損害無辜者或罪不至死者的生命。一般說來,生命應當重于形象。雖然刑訊逼供已于N年前即被禁止,但實際情形是禁而不止。這一點不僅有關部門內部人員知道,外人知道,有關部門領導應該也知道,除非是傻子,沒有人不知道。有人打了不說,有人則換了一種更聰明的方式,比如車輪戰,三組人員三班倒,對被調查人進行輪番審訊。我們知道,無論是貪官還是一般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會一到某機關就竹筒倒豆子,痛痛快快地把違法犯罪行為全部交待出來。至于電視上的演的什么審判專家,心理戰,親情戰,提幾斤水果去看看犯罪嫌疑人的老母親,犯罪嫌疑人就一把鼻子一把淚地全招了。那基本上是瞎掰。所以調查人面對抵死不認的犯罪嫌疑人還是會搞那么一些違法的小動作乃至大動作。這種辦法確實很奏效,但一些冤死鬼也就因此而誕生。不僅如此,看守所也用“打”的辦法來管理被看守人員。讓“老資格”的領導其他人員教訓、管理“新資格”的,不老實,就打。全國那么多看守所,每年打死那么幾個人還稀奇么?死了人,麻煩自然就來了,于是想辦法蒙混過關,離奇古怪的死法便接踵而至。明明是被打死的,非得造出一個不必承擔責任的死法來,其中難度可想而知。檢察院稍好一點。就算下手吧,檢察官下手也有些分寸,一般不至于打出人命。所以檢察院出現離奇死亡的情況遠少于看守所。而看守所多數是些什么人,大家想必清楚,殺人越貨打群架以及光頭刺青之輩自是不在少數。看守所里打起來,多半沒什么好打。
進到看守所或檢察院的,也并不見得全是壞人。被冤枉的也是有的。然而一旦進來,沒幾個人拿你當好人。拍桌子、砸板凳,甚至巴掌、拳頭招呼一下也難免。君不見,常有不知天高地厚的檢察官叫囂“老子是檢察院的,不老實整死你”,這至少不全是威脅,他們確實有這個本事。不過無論是好人、壞人,進了檢察院,待遇基本上是公平的。而看守所則不然,好人是吃虧的。壞人無所謂,尤其是最壞的人。要打么,不就一條命么?遇上同樣不怕死的,半斤八兩,勝負各半。遇到上膽小的,就要敬著你。看守所里沒什么秩序,一般的法則就是叢林法則。如果尋求法律秩序,得等到走出看守所之后。這些東西都不合法,但確實存在,且不是在小范圍內存在。
對于這些大家都心知肚明存在的東西,沒有多少人去較真。原因無他,大家還是基于一個認識,來到這里的沒好人。即使違反法律規定吧,壞人本來就要受懲處。所以人們對發生在這里的違法行為,從心底里有那么一種容忍,有時甚至是支持。但大家也忽視了兩個問題,一是司法腐敗有可能導致該進來的進不來,不該進來的進來了;二是越是好人,膽子越小,其因為被“打、誘、騙”而屈招的可能性就越大。而司法機關對這種情況的漠視乃至默許,則表明其懶惰的思想占了主導地位。不用到處跑,在黑屋子里拍拍桌子、抽兩個耳光就把問題解決了,就像拍室內劇一樣,不僅簡單易行,還節約了辦案成本。既然如此,出人命就不稀奇,出冤案也不稀奇。如果否認這一切,那么聶樹斌、杜培武、佘詳林案中,三個人總不會無緣無故地往自己頭上扣屎盆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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