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錫中
近日,一條“美女不配合強奸導致施暴者生殖器折斷、被奸女子獲刑”的新聞在網上瘋傳,雖然漏洞很多,但還是有很多人相信,這不能不引起反思,其中有什么奧妙?
新聞肯定是假的了,有當地法院、檢察院聯合發的辟謠聲明為證,但假新聞中反映的官員欺壓百姓,在現實中是客觀存在的。鄙視“屁民”的高官酒后卡女孩脖子、懷揣大款的官員對修腳女“推坐”、檢察院女公務員暴打小學生。違法征地、強行征地拆遷,征地給予補償不足甚至不給補償。近日又發生了因拆遷而導致的自焚事件,造成一死一傷。
城管野蠻執法,多年來解決不了的痼疾。剛剛在昆明引發了群體事件。城管部門、公安部門本來是維護社會秩序為百姓服務的,但為什么很容易引起與民眾的對立?難到民眾都是刁民?為什么一個曾經是軍隊的優秀士兵也能與城管生死相搏?
社會上存在著這些現象,在大家看來,官員強奸民女不算什么稀奇。
假新聞中反映的司法不公、葫蘆僧荒唐判斷葫蘆案屢見不鮮。女子喝醉、扒開防盜護欄、高層墜落,從任何角度說概率都是極小的。彭宇案中,法官“從常理分析”而非以客觀事實來判案,顛覆了我們幾千年文明古國的價值觀、道德觀,造成了及其惡劣的社會影響,大家不敢做好事了,在街上看到倒地的老人誰都不敢去扶。甚至有人調侃道:“好人苦不苦,扶個老太四萬五;好人累不累,送個朋友賠十萬。寧添一座墳也不幫一個人!這是南京法官教我們做人的原則。”
轉基因問題上,農業部那邊澄清“從未批準種植轉基因糧食作物”,旋即被揭露湖北轉基因大米案。早在2005年綠色和平組織就揭露出,轉基因稻種流出幾萬斤。
力拓間諜一案,胡士泰等對中國國家經濟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有人計算,僅僅經濟損失就是巨大的,平均全國每人攤4000元。
人們可怕地發現,某些政府部門、權力機關失去了公信力。
荒唐事件層出不窮,僅在看守所的死法就有“躲貓貓”、“做噩夢死”、“鞋帶自殺”、“喝水死”、“掉床死”“摔跤死”、“發狂死”、“睡姿不對死”、“上廁所死”……
繼雷人的判決“臨時性強奸”后,又出現“假設性電死”。搜索“雷人判決”,你還會看到“判決書搞錯被告”、“打死人判3年緩刑,理由是被害人不經打!”、“杭州撞死人雷人判決書”、“奸淫兩幼女民事賠償700元”……
法律法規保護犯罪嫌疑人。法律本來是用來保護好人懲罰壞人的,但現在壞人成了保護對象,受害者反抗、見義勇為者不慎傷害到犯罪嫌疑人要受到刑事處罰。
河南洛陽男子曹天追趕一盜車小偷,導致對方摔死,被法院判三緩三,并賠償小偷家屬2.5萬元。
你遇到別人或自己遭到搶劫或其他傷害,就忍受吧,不能反抗,輕微反抗可能遭致更大的傷害,反抗過激傷到了犯罪嫌疑人,就有可能受到刑事處罰加經濟賠償。
類似的情況太多了,尤其是鄧玉嬌案,更是涼了民眾的心,此假新聞與鄧玉嬌案有共通的地方,引發關注就不奇怪了。
假新聞瘋傳的背后,消滅公有制企業,實行私有化,造成的社會不公,是假新聞實假貌真而導致瘋傳的深刻社會原因。公務員喊出了“替黨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證明了某些官員已經將自己的利益與人民的利益對立起來,因而制造了許多“強奸你,你必須配合,否則獲罪”的社會現實。分配領域、征地拆遷、高房價、教育、醫療、推行轉基因……社會不公遍及社會各個領域,弱勢群體處于被強奸并且必須配合的悲慘境地,嚴重干擾了和諧社會的科學發展。
地方官為了“發展”,引進高污染的產業,毒化了環境、傷害了百姓的健康,誰敢不配合?引進印尼金光集團,大肆毀滅中國的原生植被,種植人稱“亡國樹”、“抽水機”的轉基因桉樹,耗盡了水資源最豐富的地區的水,造成大旱,誰敢不配合?國家極其重要的資源礦產,廉價出賣給外國,誰敢不配合?
就連在中國人最重視的節日春節,央視也公然在春晚中植入大量廣告強奸人們的眼球,把大家的歡樂幸福變成了商業鬧劇。
正是此假新聞折射了社會現實,類似的事件是客觀存在,才使這類假新聞引起了人們的共鳴,確信此事千真萬確。這種情況是很危險的。如果社會的一些方面如同積累了一堆干柴、火藥,那么一個微不足道的火星就可能點燃了整個社會,而這個火星往往是一個謠傳,這是有歷史教訓的。中國古代發生的數千起民變中,散播謠言引發的占了很大一部分。
我們的敵人也會制造謠言達到目的。在羅馬尼亞的巨變的過程中,敵對勢力將醫院中的尸體拉到大街上,擺拍出了“屠殺新聞”,立刻掀起了民眾的憤怒,促進了政府倒臺。這些年西方開動新聞媒體針對中國制造了許多謠言,成功地對某些中國人進行了洗腦,很多人在網上反黨反政府就拿這些謠言做依據。一些人在網上為谷歌鼓噪,目的之一就是為了維持谷歌傳播謠言的工具作用。
對這則假新聞引起的社會效應,上上下下都得進行思考了。溫總理提出“公平正義比陽光更重要”,如何維持公平正義,是和諧的社會如何科學發展下去必須面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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