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烈要求經營者 按《公司法》辦公司
(2010-03-27 )
我公司工人們成為公司股東后,股東意識日益覺醒,尤其是今年年底后,遲遲不見經營者公布這一年的經營情況,并且幾年來,總說虧損。(只有一年說盈利3萬2千元)他們的話讓工人們非常懷疑其真實性。
問題是其間工人們幾次提出依法民主選舉公司監事,總是被經營者置之不理,他們是財務負責人和公司監事集于一身,工人們說:“他們是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不滿之情日益嚴重。
進入2010年后,工人們多次當面要求經營者,把這幾年的經營情況說一說,到底賠了多少錢,賠的錢怎么辦,對此問題,一主要負責的經營者竟以不知道來回答工人,工人說:“你是一問三不知呀。”
其實作為公司主要負責的經營者,根本不可能不知公司的經營情況,他們就是對工人們成為公司股東懷恨在心,認為私有化的蛋糕本來已經切給了他們,卻被工人們強行分去一塊,在行動上,具體表現就是利用經營者的優勢地位,并不拿工人們當股東看待。所以你在問經營情況時,他們就以“不知道”來回答。看你怎么辦?
還有公司的資產,資金情況,經營者始終拒絕向個工人股東公布,在工人中越來越引起強烈的不滿。工人們打定注意,你不是不說么,要盯著你問。
在工人們的壓力下,2010年3月23日,公司經營者開會,邀請了兩名工人股東參加,形成了幾條公司決議,本來是當天下午就打印出來了,但遲遲不予下發,直到參加會議的一名工人去要,3月25日快下班時,我們才見到這份“會議紀要。”
3月26日,我把“我的幾點意見”在工人們都看到以后,送給董事長。以后情況進展如何,本博客將隨時報道。
1:會議紀要說:“。。。。召開了股東擴大會議”
此處表達錯誤,因為,我們也是股東,但并未參加會議,所以此次會議連股東會都談不上,就更非是什么“股東擴大會議”了。
2:會議紀要說:“公司現有設備找專門機構進行評估”
此處應明確時間,評估何時開始,何時結束,何時公布結果。
3:會議紀要說:“財務監理由孫學軍,仰景明擔任。”
此做法值得商榷,因為,《公司法》并無財務監理一職,只有公司監事,建議依據《公司法》辦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一或兩名公司監事,這也是公司工人股東幾年來多次強烈要求的,公司進行規范治理,我們雙手贊成,但首先應該進行規范的是公司的組織結構,包括股東對經營者的選舉產生,因為“火車跑的快,全憑車頭帶”有一個工人擁護的經營者班子極為重要。此問題應召開股東會,充分聽取股東意見。
4:會議紀要說:“公司資產情況尤其是(債權債務)進行詳細統計,此項由財務負責”
此處語焉不詳,公司資產情況是否指的是當初國有資產的購買價格?無論是作為當初的改制職工,還是我們今天擁有的公司股東身份,我們都有權知道,這是我們的知情權,知情權不容侵犯。對此我們強烈要求的是:立即公布。
債權債務進行詳細統計后,也應立即公布,何時公布應有一個時間表。
5:會議紀要說:“ 嚴格考勤制度,要作到缺勤必扣工資”
對此堅決擁護,“家有家規,國有國法”要搞好公司,必須有嚴格的規章制度。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