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公布了一份我國地方債務報告,地方債務總余額在4萬億元以上。而據央行最新的報告顯示,地方政府負債僅去年上半年就達到了5.26萬億元,負債規模急劇擴大。
有專家分析,造成地方政府爭相負債的深刻原因,一是轉軌時期,地方政府過于龐大的事權與有限的財權之間的矛盾;二是過濃的政績意識,助長了地方政府的大量舉債,表現為明顯的短期行為;三是公益項目大量貸款,政府承擔還款責任,加劇了政府債務負擔,使得投資風險不斷向地方政府集中。
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可能最終引發金融危機
目前中央財政形勢一片大好,因而從一定程度上掩蓋了嚴重的地方政府債務危機。如果不趁著中央財政良好的時機解決地方債務風險,一旦經濟形勢變化,地方政府的債務赤字將發生雪崩式的影響。債務危機已超越金融危機,成為我國經濟的頭號隱性威脅,并可能最終引發金融危機。
我國各級政府在防范金融風險方面已經做了大量工作,金融改革在大方向明確的情況下,有步驟有計劃的逐步推進。銀行、保險、股市方面的信息批露機制正在完善并得到實施。地方債務風險的解決,牽涉到中央與地方的關系、政務財務公開、地方行政層級劃分、官員考核體系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問題。這些問題的研討在中國才剛剛全面展開。因此,地方債務相比金融壞賬,具有更強的隱蔽性。“明槍易躲,暗箭難防”,地方債務是
中國經濟的“暗箭”。
金融風險與財政風險的關系十分密切,目前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中,有相當一部分來自于地方政府的隱性債務。再者,金融系統極有可能將為地方政府的債務危機買單,債務危機因此演變成金融危機。目前,各級地方政府的官員,離任或調任后對自己任期內的負債并不負責,因此地方債務的信用程度極低,不還少還的現象比較嚴重。這大大影響了政府的聲譽。隨著地方債務的積累,到了對社會安定不利的情況下,中央政府將被迫為地方債務買單。買單的方式有兩個,一是財政買單,二是金融買單。如果我國的經濟繼續高速增長,中央財政的勢力足夠強大,財政買單的方式將被采用,風險被控制政府財政的范圍之內。可一旦經濟增長放緩,中央財政難以支撐,將被迫采用金融買單的形式,也就是通過增發貨幣來償還數額巨大的地方債務。在經濟放緩時期,增發貨幣的影響是惡劣的,到時候經濟放緩與通貨膨脹將接踵而來。
地方政府債臺高筑的“政治危機”
經濟學原理告訴我們,經濟危機的后果是導致企業破產、銀行倒閉,宏觀經濟衰退,經濟不景氣。所以,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世界經濟大危機之后,發生經濟危機的各國政府都注重加強宏觀經濟調控,用“看得見的政府之手”對市場經濟進行適度干預,力避本國經濟危機的發生。盡管那以后,經濟危機在這個世界并沒有絕跡過,但其每次危機的深度、廣度和時間長度都沒有象三十年代的危機那樣。同時,經濟學原理還告訴我們,一個國家中央政府是可以向國民發行國債用于特別支出的。
然而,一個國家的地方政府普遍債臺高筑則是危險的。有朋友對我說:按照商業法則,債臺高筑的地方政府應該倒閉了,而且有的地方政府可以倒閉幾次了。正是這幾句話,讓我感到了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后面隱藏的“政治危機”。盡管在一個國家內,地方政府無論債臺筑得多高也不至于倒閉,但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后面隱藏的“政治危機”是客觀存在著的。
1、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勢必會截留、挪用專項資金彌補政府債務窟窿,于是就有截留,挪用移民補償款、救災款、扶貧款、征地款等違背國家政策、與民爭利的行為發生。
2、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勢必會巧立名目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于是就有政府向政府職能部門下達收費、罰款、攤派任務指標等政府不依法行政的行為發生。
3、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勢必會做能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的各種事情,于是就有庇護不法礦主非法開礦、不法藥商制售假藥等與人民政府性質背道而馳的行為發生。
4、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勢必會依賴有錢的私營老板,于是就有對私營老板言聽計從或“權為商所用、情為商所系、利為商所謀”等政府成為老板代言人的行為發生。
5、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勢必會拖欠銀行貸款和工程建設款,于是就有政府主導的工程建設貸款不還,工程款不付或只付百分之幾十等降低政府信譽的行為發生。
6、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勢必拿不出更多的錢來用于公益性事業,于是就有把公立教育、公立醫院推向產業化、商業化等政府履行發展公益事業職責不到位的行為發生。
7、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勢必難以實現好,維護好人民群眾的利益,于是就有不執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政策等偏離“執政為民”要求的行為發生。
以上行為歸結起來,既損害了政府形象,又會引發熱點問題;既疏遠了政群關系,又會失去民眾信任,這就是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后面隱藏著的“政治危機”。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政府為解決債臺高筑問題,千方百計地找“出路”,出賣當地的國有企業,國有土地,國有山林,國有房產,甚至國有醫院,國有學校,一切可賣的國有存量資源都賣。試想,一個靠賣國有存量資源來彌補負債窟窿的地方政府,還能按照“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的要求,履行“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進人的全面發展”的諾言嗎?履行不了諾言,不能取信于民,這也是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后面隱藏著的“政治危機”。
不可否認,在地方政府高筑的債臺中,包含著還城市建設滯后歷史舊帳的一部份,包含著還城鎮居民住房短缺歷史舊帳的一部份,包含著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薄弱歷史舊帳的一部份。但更多的是不量而行、所謂“大手筆”的“政績工程”和“面子工程”所造成,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不顧債臺高筑,熱衷于舉債建豪華氣派的辦公樓,大花園。比如,有的地方一個區政府辦公樓建筑面積超過4.5萬平方米,辦公區占地149畝,周邊園林用地381畝,投資幾億元;有的地方一個縣政府辦公樓模仿天安門建筑,投資近億元。為了政府辦公樓豪華氣派,欠下一大筆債務,不但丟掉了艱苦奮斗,謙虛謹慎,戒驕戒躁的作風,而且掉下了應該為群眾辦又沒有辦的很多事,人民群眾從政府蓋辦公樓“闊氣”與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問題“小氣”的對比中,會對政府有很多的感嘆息。這也是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后面隱藏著的“政治危機”。
執政要靠樹立良好的形象,要靠人民群眾的信任,一個債臺高筑的地方政府,難以樹立良好的形象,難以贏得民眾的信任。按照政治法則,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后面隱藏著的“政治危機”,雖然不會導致任何一個地方政府的倒閉,但地方政府不能因此而悠然自得的把債臺高筑下去。有句成語說“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如果地方政府債臺高筑后面隱藏著的“政治危機”長期積累下去,將會由點到面削弱執政的整體效應。所以,地方政府要有對執政地位不是“與生俱來,一勞永逸”的清醒認識,不能再靠債臺高筑來維持“政績”了;考核地方政府政績,也要看一看在“政績”后面負了多少債,莫讓債務把地方政府拖偏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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