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農民工工資算一算帳
國家統計局農村司三月十九曰發布2009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報告中公布:2009年度全國外出農民工共14533萬人,外出農民工月平均收入為1417元(年收入17004元)。與2009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440元相比相差1023元,甚至還達不到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431元的水平。監測調查報告還公布了:在外出農民工中,以受雇形式從業的農民工占93.6%,以受雇形式從業的外出農民工平均每個月工作26天,每周工作58.4小時。《勞動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也就是每個外出農民工每周要多加班14.4小時收入才355元 (每小時約6.1元)。按法定的工時制度,實際上每個外出農民工月平均收入只有1074元,剩余的343元是加班的收入。
農民工不是通常意義上的產業工人,他們屬于半無產階級化,他們的勞動力是商品,取決于資本需求,工資隨行就市,因而工資水平低下。他們在城里做著險、累、臟、差的活,用血汗勞動換取最低廉的工資,正是有他們中國的經濟才得以迅猛發展。
一年復一年就掙這點微薄的工資,他們認了,只是訴求得到社會對他們的尊重和認同,然而社會往住回饋給他們更多的是社會保障難、勞動合同難、維權難、生活難、子女教育難、發展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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