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必潤老人曾經連續4屆當選為阜寧縣人大代表、連續3屆擔任阜寧縣政協常委,今年92歲了,去年因手術一直臥病在床至今,與其子陳榮、兒媳劉玉芬生活在一起,按理應該是在家安享晚年了,卻于2010年1月15日上午9時被阜寧縣的強制拆遷人員從家中強行抬出并棄于縣醫院門前,可憐九旬老人在這嚴冬凜厲的寒風中蜷縮在冰涼堅硬的地面上,饑寒交迫卻無人問津,直至夜晚被一熱心市民送至附近的小旅館,才免去了被凍死路邊的厄運。
陳必潤老人的兒子陳榮,是個退伍軍人,共產黨員,與妻子劉玉芬都是下崗職工。夫妻倆下崗后向親戚、朋友及銀行借款近300萬元籌建了阜寧縣裕太冷食品廠,占地5畝,廠房700平方米,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建設許可證,并經工商局注冊登記,正處于白手起家的艱苦創業階段。但2010年1月15日上午9時,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開發商協同公安、國土、消防、衛生、城管等部門等100余人,開著2臺挖掘機和1臺鏟車,闖進了陳必潤老人居住的阜寧縣裕太冷食品廠內,將臥病在床的老人強行抬出,其兒媳(阜寧縣裕太冷食品廠法定代表人)、兒子等人也被脅迫至廠外的公路上,就在劉玉芬向隨同前來的阜寧縣拆遷辦主任鄧正亞詢問“今天的行動誰負責?為什么要這樣做”時,馬上被幾個城管人員拖到路邊打到在地并猛踢其全身,老人的兒子陳榮等人試圖上前勸解時立即遭到了數十名拆遷人員的圍攻和毆打,造成劉玉芬、陳榮的面部、頭部及身體多處受傷,陳榮當場被群毆至休克,后被派出所警車送往阜寧縣中醫院搶救。經醫院診斷:劉玉芬右腿骨折、頭面部血腫、雙膝蓋積液;陳榮顱膜下血腫、積液,腎臟受損、血尿,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
陳必潤老人的家(阜寧縣裕太冷食品廠)很快就被夷為平地,室內價值5萬余元的家用電器等生活用品及60噸價值15萬元的原輔材料全部被埋入廢墟之中。原本幸福的生活也一下子墜落了暗無天日的深淵之中……
重病在床已經無法行走陳必潤老人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家園被毀、自己的親人被暴打卻無能為力。如果他還年輕,也許他會大聲吶喊奮起抗爭,因為這一切并不是他這個曾經參政議政的政協常委、人大代表奮斗一生所要的結果呀!看著所有這一切在自家門前發生,他恍若夢中,不敢相信這是真的,然而讓他更沒有想到的是,自己被強行抬出家門后竟會被棄于路邊無人問津,面臨被活活凍死的噩運!
作為阜寧縣裕太冷食品廠的法定代表人劉玉芬,曾經為拆遷事宜多次找相關主管部門表態,愿意按照縣政府的相關政策來結算拆遷補償費,但總是被拖延推諉。2009年12月19日劉玉芬又主動向阜寧縣政府申請聽證和裁決,當面向主管部門遞交申請時卻被拒收,后只能采用郵政快遞的方式遞交了申請,但依然無人出面過問,最終導致了2010年1月15這幕人間慘劇的發生。
在這里不去說陳必潤老人一家為拆遷事宜多次上訪無果,也不說政府部門為什么遲遲不作為,我們無意去評說孰是孰非,因為拆遷引起的人間悲劇太多太多了。但是不管怎樣,我們都不應該去漠視生命!
要強拆可以,但你要注意保護被拆遷人的生命安全。不要說被拆遷人“不配合”,或者“無理取鬧”、或者“暴力抗法”,陳必潤老人的兒媳、兒子只是僅僅因為詢問當時的現場負責人就被群毆。就算他們真的“不配合”,或者“無理取鬧”了難道這上百人還拉不開他們兩個人?我想完全可以將他們2個毫發無傷的拉開或者架走,何至于要將人打的顱膜下血腫、積液,腎臟受損、骨折?這完全是要致人于死命啊!至于陳必潤老人,你完全可以將他安置到養老院或者某個小旅館里,在這樣一個寒冷的冬天將一個92歲重病在身、無任何自理能力的老人棄于路邊,這跟蓄意謀殺有什么兩樣?
我國的立法是將生命權規定為一項獨立的人格權而加以保護的,生命權是自然人的一項根本的人格權,它在維護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的同時,也成為自然人享有有其它人格權的前提和基礎。公民的各項人格權均以公民的生存為前提,一旦公民的生命權遭到侵害而喪失生命,則其他人格權也不復存在。難道拆遷真的就是一項比天還大的事情?大到可以不受法律約束?大到可以草菅人命??
在阜寧,在這個寒冷的冬天,被強制拆遷而失去家園、身心遭受重創的并非陳必潤老人一家,他們互相鼓勵,互相攙扶,結伴依法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盡管他們的家已經沒有了,盡管他們滿腹冤屈,但還是在家園被毀的危急時刻,喊出了“人民政府為人民”、“共產黨萬歲”的心聲!在充分關注民生和法制的今天,他們相信政府會來主持公道,相信打人傷人者會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重病在床已經無法行走陳必潤老人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家園被毀、自己的親人被暴打卻無能為力。如果他還年輕,也許他會大聲吶喊奮起抗爭,因為這一切并不是他這個曾經參政議政的政協常委、人大代表奮斗一生所要的結果呀!看著所有這一切在自家門前發生,他恍若夢中,不敢相信這是真的,然而讓他更沒有想到的是,自己被強行抬出家門后竟會被棄于路邊無人問津,面臨被活活凍死的噩運!
作為阜寧縣裕太冷食品廠的法定代表人劉玉芬,曾經為拆遷事宜多次找相關主管部門表態,愿意按照縣政府的相關政策來結算拆遷補償費,但總是被拖延推諉。2009年12月19日劉玉芬又主動向阜寧縣政府申請聽證和裁決,當面向主管部門遞交申請時卻被拒收,后只能采用郵政快遞的方式遞交了申請,但依然無人出面過問,最終導致了2010年1月15這幕人間慘劇的發生。
在這里不去說陳必潤老人一家為拆遷事宜多次上訪無果,也不說政府部門為什么遲遲不作為,我們無意去評說孰是孰非,因為拆遷引起的人間悲劇太多太多了。但是不管怎樣,我們都不應該去漠視生命!
要強拆可以,但你要注意保護被拆遷人的生命安全。不要說被拆遷人“不配合”,或者“無理取鬧”、或者“暴力抗法”,陳必潤老人的兒媳、兒子只是僅僅因為詢問當時的現場負責人就被群毆。就算他們真的“不配合”,或者“無理取鬧”了難道這上百人還拉不開他們兩個人?我想完全可以將他們2個毫發無傷的拉開或者架走,何至于要將人打的顱膜下血腫、積液,腎臟受損、骨折?這完全是要致人于死命啊!至于陳必潤老人,你完全可以將他安置到養老院或者某個小旅館里,在這樣一個寒冷的冬天將一個92歲重病在身、無任何自理能力的老人棄于路邊,這跟蓄意謀殺有什么兩樣?
我國的立法是將生命權規定為一項獨立的人格權而加以保護的,生命權是自然人的一項根本的人格權,它在維護自然人的生命安全的同時,也成為自然人享有有其它人格權的前提和基礎。公民的各項人格權均以公民的生存為前提,一旦公民的生命權遭到侵害而喪失生命,則其他人格權也不復存在。難道拆遷真的就是一項比天還大的事情?大到可以不受法律約束?大到可以草菅人命??
在阜寧,在這個寒冷的冬天,被強制拆遷而失去家園、身心遭受重創的并非陳必潤老人一家,他們互相鼓勵,互相攙扶,結伴依法向上級部門反映情況。盡管他們的家已經沒有了,盡管他們滿腹冤屈,但還是在家園被毀的危急時刻,喊出了“人民政府為人民”、“共產黨萬歲”的心聲!在充分關注民生和法制的今天,他們相信政府會來主持公道,相信打人傷人者會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
目前除了重病在床無法行走的陳必潤老人外,其被打成重傷生命垂危的兒子陳榮及兒媳劉玉芬一直在阜寧縣中醫院治療,但卻被限制了行動自由,24小時有人看押,無法轉院去條件更好的醫院接受治療。希望政府相關部門、各級報刊電視等媒體以及法律界的熱心人士能夠給予這些因強制拆遷而飽受折磨的樸實民眾更多的關懷和關注,讓無家可歸的他們在這個寒冷的冬天感受到社會的溫暖。陳必潤老人的兒媳劉玉芬的電話為18912572679,走進他們,走進被拆遷的弱勢群體,聽他們講述我們平時無法想象的遭遇!
請去天涯社區頂帖支持受害人http://www.tianya.cn/techforum/content/828/31184.shtml,讓更多人知道真相!
原文發表于鶴鳴家園http://home.hmting.com/space.php?uid=345959&do=blog&id=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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