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位網友寫了個貼子《反對網絡實名制的都是怕死的》,意思是網絡問政,效果低下,提出了很多建議都沒有看到被采納,如財產申報等。但風險卻是實實在在的,那網友寫了貼,就有人要找他麻煩等。
反對實名制就是怕死嗎?這位朋友講了些理由“關鍵是不值。咱們能有什么能耐?無非是瞎議論。什么孫志剛可憐啊,什么繩油村農民冤枉啊,基本就是一個看客,不忍墮落為魯迅筆下那種‘冷漠的看客’所以把心里所想發出來而已。為這個進監獄,弄得象張志新那樣被割喉,弄得象東北那個冤枉的警察一關800天,出來一身傷痕滿頭白發,的確不值得。如果咱有驚天動地的主義,有救國于水火、解民于倒懸的本事,犧牲了也叫犧牲,后人也記得你。一個看客,一點議論,你還是為他好,結果進局子了,不值,實在不值。”
看了這一段,好象很烈士似的,又是擔心被割喉,又是擔心也被一關800天,所以覺得會“因小失大”,吃不上羊肉還惹一身臊,代價也付出了,居然于后世還“名之不彰”,所以他認為不實名好。
先說說所謂“割喉”的事。記得前一段時間看了一個叫蘇鐵山的同志寫的關于張志新案的一些情況,如果按當時媒體上公開的張志新的“罪行”,蘇鐵山同志在文革時間的言論要比張志新的嚴重得多,居然沒有被“割喉”,居然現在還能寫文章(當然他也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為什么?
原來張志新案不過是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為了否定毛澤東和毛澤東時代,別有用心地隱瞞事實,編造的一段陰謀歷史。如果那位網友不信,可以到烏有打“蘇鐵山”認真看一看。如果這位先生不愿意上烏有,也可以在強國社區查一下“陰謀史學”,“偽造歷史”和“張志新”等主題詞,搜索下看看。
看了之后,我想請那位先生糾正他自己腦子中的一個偏見,好象毛澤東時代沒有民主,一句話說錯了就可以被割喉。其實,一定程度上,毛澤東時代的民主尺度是很寬的,只要你不違反當時的法律和中共中央為糾正一些偏差而出臺的一些規定,人們的“發貼”不僅不用實名,而且可以寫你的上級領導的大字報,可以批評一些不公平的現實—只要你覺得他們不是為人民服務的。
當時的領導對待批評,可不象現在這樣一觸就跳,就把人關800多天。當時的人們有一種對群眾意見的高度敬畏的意識,因為毛主席說過: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如果我們有了錯誤,只要人民說得對,我們就改正。所以當時的領導者,基本上都很能正確地對待群眾意見。下面,我們不妨舉個例子來說明。
最典型的例子是,據于光遠同志的回憶:“(1975年9月26日,胡耀邦拿著《科學院工作匯報提綱》向國務院匯報)這時中國科學院有個造反派頭頭叫做柳某,他原先是個小干部,可是他敢向華國鋒提出問題,說華國鋒政治上有問題,在科學院工作上跟著鄧小平走,根據就是在胡耀邦向鄧小平匯報科學院工作時華國鋒的那個發言,而這個發言是有記錄的,白紙黑字。對柳某的攻擊,華國鋒完全可以不予理睬。
“可是華國鋒卻去為自己辯護,說那天國務院開會時他剛從西藏回到北京,《匯報提綱》是到了會場后才看到的,他來不及準備,即席講了些話,而且記錄得很差,記的不都是他講的話。我是那個匯報會的參加者,應該說那個記錄記得是很好的。知道這件事后,我有兩方面的想法:一是那時他是主持中央工作的領導人,連一個小小的造反派頭子都怕;另一方面是感到他不是個“厲害”的人,是一個不會“整人”的人,比較忠厚。我覺得他實在太膽小了。”
于光遠同志雖然是我比較敬重的人,但對他的觀點我是不敢茍同的。這里反映的不是華國鋒同志的“膽小”,反而是于光遠同志不經意地從一個側面告訴我們:當時的大民主是個什么樣子,大民主后的社會風氣是個什么樣!關于這一點,我想請那位因為“怕死”而不敢實名的網友認真地想一想,是不是能夠把頭腦中被一些西方勢力代言人強加的陰謀歷史的迷霧清理一下呢?
當然,現在這個時代,你別說讓我當面批評黨和國家領導人了,你更不要讓我當面批評我們領導了,就是向我老婆提意見,我也得趁她心情好的時候才敢小心地嘟囔那么一兩句。為什么呀,她掙得錢比我多,當然一切權力就比我大了。當今這個時代,錢多不就代表理足嗎,即使有錢人不掌握公共權力,但他可以通過錢來買啊。
所以,因為我們沒有錢,因為我們沒有權,又因為我們又對黨對國家對民族有那么一點點愛,所以我們看到不公平的事情就想說。但我們又不是人民代表,不能提出“政府不要再搞最低工資標準了,最低薪水應由市場決定”的驚世建議;我們也不是政協委員,沒有機會提出“降低富人稅負”、“不為窮人蓋房”及“高房價可控制人口”的名言。我們更不是哪個廠的工會副主席,可以建議開除被騷擾而膽敢控訴的女工。我們只是3億網民中微不足道的一員,在權力這只大象面前,我們只是一只小螞蟻。所以實名了又想說話,就可能會面臨關800天的危險。
那位網友不妨用對比的思維看一看,大民主和“特色”民主有什么區別呢。在“特色”民主條件下,不實名是一種很好的選擇。實名了卻可能找“死”,不過“死法”可能有兩種:
第一種是實名了后,從此敢于批評現實針砭時弊的精神死了,寫一些隔靴搔癢的東西,甚至是明諷實贊的狗屁文章。第二種就是實名了后,還堅持銳利的風格,那肯定會遇到種種的不順利的事情,比方過馬路和汽車親密接觸啊,比方被跨省追捕啊,比方被自殺啊,什么的等等,多了去了。這就看你銳利到什么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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