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病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病了還殃及他人!
對內蒙古警察高作喜“精神病”問題的拷問
人,不論他多么高貴或低賤,不論他多么富有或窮困,總是要生病的,最后總是要死的。其實,病魔總是與人相伴相生,只是有的病有的人輕微,不足以摧毀其的免疫系統,所以渾然不覺。而只有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才知道病已把生命送到盡頭,求生的本能使其痛苦至極,追悔莫及。因此,病與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明有病卻不知道或不承認,可怕的是對方明明無病卻強加有病,更可怕的是知道有病卻不去醫治。
現實是殘酷的,類似的荒唐透頂的事情就發生了。2007年12月10日晚,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大興安嶺農墾公安分局(以下簡稱農墾公安分局)東方紅派出所警察高作喜,在被農墾公安分局強行送到精神病院治療43天,因此被切除膽囊。今年3月,經鑒定,高作喜“精神正常”。很顯然,高作喜沒病,卻被強加有病,還是精神病呢。
如果這個故事的受害者是個普通人,或許沒必要這樣神經過敏。但高作喜是警察,警察的職責是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而作為警察的高作喜,連自己的生命安全都無法保障,他如何去保護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而富有喜劇意味的是,傷害高作喜的恰好也是警察,只是比高作喜職務高些而已。故,有必要查明到底哪些人病了,且病得不輕,該把把脈,處個方,該吃藥打針就馬上行動,該割一刀就得狠下心來。
其實,這件事是高作喜引起的。首先,高作喜有“正義病”。他在2005年6月出警執行公務時被群毆,向領導求助,居然沒有警察同事支援。然后認死理非要懲治兇手。但沒想到上面有人要“私了”,而有“病”的高作喜偏不答應,于是,兇手被刑拘。刑拘就算了嘛,還要賠醫藥費,后來簽訂協議,答應不再追究襲警一事。之后還認為被孤立排擠,于是越級上訪。2007年3月,高作喜與農墾分局簽訂協議,答應不再上訪。但該協議的附加條件——補償上訪、治療抑郁癥的費用并讓正副所長道歉。但高作喜始終認為該承諾并未兌現,而農墾分局方面認為已兌現。于是,高作喜到公安部上訪。高作喜的“病”“傳染”給了農墾公安分局,分局不愿“病”,反彈過來,才把高作喜送進了精神病院。
農墾公安分局和東方紅派出所的領導們有病嗎?警察的權利該不該維護,兇手該不該依法懲治?既然高作喜的醫藥費賠了,襲警一事也不追究了,此事就該平息了。但為何要排擠冷落高作喜?在上級協調下,高作喜與分局達成不再上訪的協議,但附加條件為何不兌現?在高作喜到公安部越級上訪后,卻不醫治“病根”,竟然制造精神病鑒定結論強加高作喜“精神病”,送到精神病院用精神病藥物摧殘他。
精神病院有“輕信病”、“幼稚病”,輕信公安局不會作假,不按照規程讓病人家屬簽字同意收治,犯了低級錯誤。不過,在發現收治程序不合法后就放了高作喜。懂醫學的人就不一樣,一發現自己“病”了,馬上藥到“病”除。
精神病院治愈自己的“病”,也等于幫助農墾公安分局治“病”。但分局卻不領情,還要精神病院繼續犯“病”,抓回高作喜。
高作喜本無病,卻被整出“病”。現在,幾年來的冤屈,讓高作喜真的“病”了,犯了“恐懼病”,他再也不敢回派出所上班了,害怕再被“病人”整出毛病。
有些人有病,不僅不積極診治,還要他人“生病”或“連坐”,還不承認自己有“病”。這種病人最可怕,他在一步步走向危險,必須立即用“法紀良藥”挽救,不然,還差一步就到懸崖了。也只有“法紀良藥”能有效防治,只要熬煎苦澀難吃的藥水,讓他服用一個療程,保證能夠治好。本來藥品廣告不能這樣承諾的,但看到病入膏肓,讓人心急啊,且已有臨床經驗可作參考。所以,就寬恕這次“廣告違規病”吧。
民警在派出所被圍毆后上訪遭強送精神病院
2009年12月22日 新京報
[導讀]高作喜在分局值班室,被6個人“包圍”,其中4人是民警。之后被強送進精神病院。他認為自己“落入一個設好的局”。兩年來,他堅持向“設局”者討說法。目前,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已立案調查。
12月1日,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大楊樹鎮,民警高作喜在家中愁眉不展。他已兩年沒到所里上班了。攝影/本報記者 張濤
邊看著電視,高作喜邊跟鄧毅聊著天。
這是2007年12月10日晚,內蒙古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大興安嶺農墾公安分局(下稱農墾分局)值班室。
高作喜是農墾分局下轄東方紅派出所民警,鄧毅是分局法制大隊隊長。
他們有一搭沒一搭聊著。按局領導安排,高作喜晚上就住在值班室。
與此同時,二樓會議室,正召開局領導會議。參會者有局長徐晨銘、副局長張強、李寶全等。
“焦點訪談”結束了,高作喜去旁邊小賣部買了洗漱用品,鄧毅陪著他。
回來時,他喜歡的電視劇要開始了,高作喜盤腿坐在床上,鄧毅坐在椅子上。
此時,二樓的會議接近尾聲。結論是一個字:送。
8點剛過,一樓值班室里,劇情開始前又插廣告,高作喜說,廣告真多。話音剛落,啪,值班室的門被撞開了,咚一聲彈在墻上。
4名民警和兩個陌生人進來,一名民警看了高作喜一眼,說:“開始吧!”
高作喜正困惑,六人沖上前,兩人扭住了他的胳膊,兩人抱腿,一人抱頭。另一人拿出注射器扎入他體內。
驚慌中,高作喜隱約注意到,大隊長鄧毅一直坐著沒動。
有個念頭瞬間清晰,他覺得自己落入了一個局。
不過,藥液注入,他很快失去了意識。
被毆的“高大虎”
4年前,人高馬大的民警“高大虎”被圍毆了。打人者“逍遙”,高作喜告狀
時間回到2005年。
那一年,民警高作喜被圍毆了。
在被打前,高作喜很有威名,有個綽號,叫高大虎。
東方紅派出所60歲的治安員葉成江說,高作喜人高馬大,辦案正直不講情面,東方紅農場十里八里的小偷小摸都怕他,因此得名。
2005年6月14日晚,派出所接到有人鬧事的報警,高大虎與同事張振勇出警。后來,張帶了兩個人回所里問訊,高作喜獨自留在現場。但隨后來了一撥人,“高大虎”被圍毆了。
高作喜回憶稱,過程中他先后四次撥打分局的值班電話,沒有等來同事的支援。打人者走后,高作喜住進了醫院。
次日,副所長王君利與張振勇到醫院看望。王副所長說,所里人手不夠,你住一天院就得上班。
高作喜沒有聽領導的話。醫生認為他有輕微腦震蕩,他在醫院住了9天。
出院后,高作喜找到所長馬春生,要求報醫藥費,并追究肇事者責任。馬所長說,追究肇事者,歸分局管。
高作喜又找到時任分局政委韓金樁,韓認為,這是治安案件,還是應由派出所領導處理。
在高作喜看來,所領導與局領導是在“踢皮球”。這讓他非常窩火。
高作喜的同事葉成江說,那段時間,常看到高作喜愁眉不展、喝悶酒。老葉認為,警察被打,本身就是件窩火的事,何況“高大虎”又是個很要面子的人。
現任巴彥派出所所長的馬春生告訴記者,如認為襲警者涉嫌妨害公務罪,應由檢察院立案批捕,但呼倫貝爾市莫力達瓦自治旗檢察院不立案。
被打一個多月后,高作喜又找到韓金樁。雙方交談不悅。
高作喜稱,當時他提出,再不解決問題,他只能到市局去反映;韓說,你愿到哪告到哪告。
這話未得到韓金樁證實。
可以證實的是,高作喜的告狀路,開始了。
抑郁的訪民
事情私了了,但高作喜覺得跟領導“過節”沒了,受到排擠,他不停舉報
2005年8月底,高作喜得到了一個讓他滿意的回復。
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局長高蘇和批示:這是近年來唯一的一起民警在執法中被打案件,要從強化執法力度、維護民警權益的角度,查明此案。
很快,農墾分局成立了專案組。2005年9月9日,帶頭打人者何四民被刑拘。
高作喜說,接下來的發展讓他意外。
他說,所長馬春生希望此事能私了,“馬所說,人都刑拘了,再追究有啥意思。”高作喜稱,他沒答應,所長威脅他“警察不想干了”,他頂了一句“你吹牛皮”。
對此情節,馬春生說,他并沒威脅高。他認為,既然高受傷并不重,不必糾纏于此。他認為高一直糾纏,只是為得更多賠償。
不過,他稱“私了”不是他的意見,是上級領導指示。馬春生說,檢察院領導也多次要他們做做高的思想工作。此情節,未得莫力達瓦自治旗檢察院證實。
高作喜稱,后來分局領導也多次找他,希望他“私了”了事。這讓他感覺壓力越來越大。后來他答應了。
在莫力達瓦自治旗檢察院工作人員公證下,2005年9月15日,高作喜與何四民的哥哥何愛民達成協議,何家賠1.3萬元醫藥費,高不再追究襲警一事。
不過,事情并未就此結束。
高作喜感覺受到了正副所長排擠,陷入孤立。開會沒人喊他了,聚會活動也不通知他,甚至也沒人給他派工作了。他認為,這與他曾向分局反映所長逼他私了之事有關。
馬春生后來說,他不曾排擠高作喜,可能有時言語上有過激。他說他與襲警者并無瓜葛,不是高“懷疑的那樣”。
高作喜的同事葉成江說,東方紅派出所民警不足10人,當時大家都知道高作喜與所長們有矛盾,沒人敢理他。
高作喜的妻子竇艷敏稱,高作喜從被打起就陷入抑郁狀態,每天睡眠很少。高說自己的安全都保證不了,何以保障家人的安全。
2005年7月8日,高作喜被北京協和醫院診斷處于抑郁、焦慮狀態。
當年10月起,高作喜開始給市、自治區及公安部寫信,舉報自己被襲被要求私了之事,并稱遭到所長排擠產生抑郁。
民警高作喜,正式成為了一名訪民。
被激化的矛盾
副局長說,越級上訪是“嚴禁”的,但“我們的警察”堅持越級上訪,這讓局領導十分惱火
高作喜有做記錄的習慣。一些談話他會錄音,他還記備忘錄。
2006年3月26日,分局局長徐晨銘到所里調解他與所長的矛盾。高作喜的備忘錄里記著,局長答應讓馬、王兩名所長公開道歉。
徐晨銘后來對記者說,高作喜稱馬、王排擠他,讓他患上抑郁癥、糖尿病,需補償,“但這沒有道理”。他說,沒有證據證明馬和王違法違紀,并且兩人當著他的面給高作喜賠禮道歉了。
馬春生與王君利也稱,已向高作喜道歉。
不過,高作喜否認。
他稱,他們不但沒道歉,還威脅他不要再告狀了。
在高作喜不斷堅持下,2006年12月,農墾分局作出“關于對馬春生、王君利進行口頭批評的情況說明”,稱兩人身為派出所領導,不注意工作方法,使民警高作喜產生不滿情緒,分局領導已對兩人進行了嚴肅口頭批評,責令他們向高賠禮道歉。
高作喜認為,這份“說明”明顯避重就輕,不提私了之事。
馬春生的父親曾任大興安嶺農場管理局局長;王君利與分局副局長也有親戚關系……高作喜心有猜疑。他繼續上訪。
2007年3月30日,在自治區公安廳、呼倫貝爾市公安局兩級維權組協調下,高作喜與農墾分局正式簽署協議,答應不再上訪。
高作喜稱,簽協議的前提是,分局領導承諾,補償他上訪產生的費用及抑郁癥的醫藥費,并讓馬、王公開道歉,但廳、市局領導走后,承諾未兌現。
于是,他又繼續告狀。
“說實話,我們局領導對高作喜被襲案的處理過于草率,沒有引起足夠重視,才有了事件逐步惡化的局面。”如今已調離農墾分局的李寶全認為,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激化了矛盾。
2007年11月份,高作喜再次去公安部上訪。
李寶全回憶,這讓農墾分局承受了巨大壓力,“公安部和自治區公安廳曾多次批示,嚴禁越級上訪。我們的警察上訪,而且多次越級。這讓市局和分局領導感覺壓力巨大,十分惱火。”
家屬不知的“精神病”
那一晚,分局領導的確在圍繞高作喜的事情開會,只是,議題是:送入精神病院
高作喜一度以為,自己的要求要實現了。
2007年12月10日,高作喜接到了分局局長徐晨銘的電話。讓他去分局一趟,說局黨組將開會討論如何解決他的問題,
當日晚飯后,徐晨銘讓高作喜在值班室住宿,等候局黨組意見。并讓法制大隊長鄧毅陪著他。
當晚8點,在高作喜看電視的時候。局黨組確實在開會,也確實圍繞高作喜。
只是,議題是:強送高入精神病院。
齊齊哈爾市第二神經精神病醫院精神二科主任高緒寅回憶,當時,他們接到了農墾分局副局長張強的電話,稱該局有一名嚴重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希望醫院配合采取強制措施。
高緒寅說,精神病院配合公安機關強治有嚴重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并不鮮見。
他介紹,當時他和護士莫軼強坐火車,到了農墾分局所在的大楊樹鎮,徐晨銘和副局長張強接站,“穿著警服,開著警車”。
高緒寅稱,徐晨銘告訴他,高作喜多次揚言要殺人報復,分局已請示了公安部、自治區公安廳,批示可強行送治。徐出示了一份鑒定書,是2006年4月3日,赤峰安定醫院為高作喜做的鑒定,結論為“神經癥”。
2009年12月8日,赤峰安定醫院精神科二科副主任常素清說,神經癥的癥狀為抑郁、焦慮間或產生臆想,“很常見,一般不會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她是給高作喜做鑒定的三名專家之一。
高緒寅稱,當時他提出,強行收治精神病人,須家屬同意。徐晨銘說,高作喜與妻子剛離了婚,孩子小,父母住很遠,只能聯系他在分局刑警隊的二哥高作成。
據高作喜之妻竇艷敏講,因領導們頻繁讓她勸說高不要上訪,2007年12月初,他們辦了離婚手續,高作喜拿著離婚證去給局領導看:以后有事直接找我。(兩人后在2008年初復婚)
高緒寅回憶,2007年12月10日晚7點,徐晨銘與兩名副局長帶著他和護士,去高作成家。到門口后,“徐局長說我們不用進去,他給家屬說就成。”10分鐘后,徐從高家出來,稱家屬已同意,但不愿出面。
當晚,高緒寅和護士列席了分局領導會議。領導們決定,送高作喜入院。
連夜,高作喜被分局的越野車運走,法制大隊長鄧毅全程“押送”。
領導批示“強送”
公安分局給市局寫申請,希望送“精神病患者高作喜”入院,市局副局長批示“同意”
2007年12月11日,高作喜醒過來,一度恍惚。
他發現自己躺在陌生房間,有穿格子服的人圍著自己,那些人目光呆滯。
“你有精神病,需要治療,公安局送你來的。”醫生告訴他,他在黑龍江齊齊哈爾市第二神經精神病醫院,在“重癥監護室”。
該醫院所在的富裕縣,離高作喜家約500公里。高作喜很是驚慌,連稱自己沒病。醫生說,有你的精神病鑒定。
這讓高愕然。
根據醫生所說的鑒定日期,他查備忘錄,2006年4月3日,是一次會見。那天,分局副局長李寶全給他電話,說自治區政法委領導要跟他面對面談案情。當日,高作喜見到的“領導”是兩男一女。
原來那是醫院的人———精神病院里,高作喜“頓悟”:這是一個設計已久的局。
2009年12月8日,李寶全承認,當時的確是假借領導談話,對高進行了精神鑒定。之所以隱瞞,是怕高情緒激動拒絕配合,“這是我工作的一個失誤”。
李寶全稱,是徐局長安排他找的醫生。鑒定經過和結論,都沒告訴高本人和他的家屬。他說,高不停上訪,分局壓力非常大。不過他本人并不贊成送高入院。
醫院里,回頭想,高作喜認為,他其實早被“警告”過。
他的備忘錄記著:2006年5月5日,副所長王君利對我說,你要再告,花點錢給你送到精神病院去。
東方紅派出所多名民警證實,馬、王二人曾當著高的面說,再告狀就送進精神病院。不過,馬、王二人均否認。
高作喜之妻竇艷敏稱,2006年6月中旬,副局長張強曾到家里,說高作喜越級上訪,已決定對其停職,在外遭遇任何不測,后果自負。
此事的背景是,當年6月9日,在北京治糖尿病的高作喜曾給徐晨銘打電話,稱:“再不處理馬、王二人,我就去公安部告。我等一小時。”一小時后,沒等來局長回復,高作喜到公安部交了舉報材料。
竇艷敏稱,張強后來又找她談話,稱各級領導都對高作喜越級上訪很生氣,可能要追究責任,如果家屬能證明他有精神病,就不追究了。
竇艷敏拒絕:“他怎么可能有精神病”。高兄高作成也稱,全家人從來都不知弟弟有精神病。
據李寶全講,高作喜2007年11月又到公安部上訪后,分局領導向市局寫了申請,大意說高作喜有精神病,需采取強制措施,市局主管信訪的副局長批示:同意強送。
李寶全和徐晨銘均稱,高作喜有嚴重暴力傾向,多次稱“如果上訪沒結果,我就殺人報復”。
高作喜否認說過類似話語。他稱自己與領導的見面,都是自己平靜,領導“拍桌子罵娘”。
43天后“逃離”
三天后,做刑警的二哥被局領導找去,家人才知道高作喜被送精神病院了
精神病院里,高作喜曾琢磨“越獄”。
作為一名民警,他清楚,如沒有家屬同意,不能送他入院,但醫生告訴他,你二哥同意了。這讓他一度絕望。
他想,那只能是這樣———逃。
他被當做重癥精神病人治療,打針,以及一次三餐后吃藥。那些藥讓他不清醒。
他必須保持清醒。但如果不吃藥,護士會強灌,吃藥后還檢查舌頭。為“表現好”,每次他都主動吞藥,護士走后,再去衛生間吐掉。
為了“越獄”,他偷偷磨尖了一支牙刷,還把被子里的棉花搓成了繩。
他還觀察到,下午6點到8點間,整個病房只有一個女護士。
這是逃跑的最佳時機。
不過,他最終沒實施計劃。因為他后來得到一個打電話的機會,二哥高作成說,自己根本不知情,沒有家屬簽字。
刑警高作成,是高家最早知曉此事的人。
他回憶,2007年12月10日晚,局長徐晨銘找到他,說組織上要處理高作喜。他說,只要合理合法,“我服從組織安排”。
三天后,法制大隊長鄧毅把他叫到副局長李寶全辦公室。鄧說,高作喜有精神病,已被送去治療,你補寫個材料,證明家屬知情并同意分局送治。
高作成說,他此時才知道,弟弟被送去精神病院了。他沒寫材料。
2008年1月10日,高作喜二姐高春珍等人到了精神病院。
此時的高作喜,面色蠟黃,目光呆滯,頭發像枯草般支楞著。家人差點認不出他。
因長期強制性嘔吐,高作喜不但厭食,還得了膽囊炎。醫生認為他有生命危險,必須轉院治療。
醫生高緒寅說,他給鄧毅打電話。鄧回復說,局領導不同意高轉院。
高春珍提出,家屬不知情,而無法定監護人簽字,醫院屬非法拘禁。高緒寅稱“誰送進來的,我們對誰負責”。他說所有入院手續都由公安局完成,要放人須公安局同意。
高妻竇艷敏又輾轉找到了主管副院長孫本生。2008年1月24日,孫本生了解情況后很吃驚,讓醫生立即放高出院。
被作為“精神病”治療43天后,民警高作喜“重獲自由”。
尚未結束的對峙
高作喜說,分局幾次叫他回去上班,但他擔心,會不會以他犯病為由,發生其他事?
夢魘一般,高作喜說。
那43天,除了精神折磨,身體最直接的損失是———膽囊摘除了。
去年1月25日,離開精神病院次日,高作喜就被家人送去做了手術。
之后,他繼續上訪。只是,舉報的主要內容,變為了被強送精神病院的“凄慘”經歷。
分局也沒放棄“挽救”他的努力。
據孫本生回憶,高作喜出院次日,農墾分局來了兩個副局長,指責醫院放走高作喜,要求盡快找回。幾日后,農墾分局還給精神病院所在的富裕縣衛生局傳真稱,醫院方不顧大局,使高作喜處于失控狀態,“給我局造成嚴重負擔”,要求醫院盡快追回高作喜,“對其繼續治療”。
不過,醫院和衛生局都沒“追回”高。
孫本生說,沒有監護人簽字,“那不真成非法拘禁了”。他認為當時接收高作喜的醫生是“一時糊涂”。
目前,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已立案,調查高作喜反映的被強送精神病院之事。2009年12月8日,該院稱“此案很復雜,還處在調查階段”,未進一步介紹情況。
富裕縣衛生局副書記李會武說,呼倫貝爾市檢察院到醫院調查過很多次了。他說,衛生局和醫院的態度很明確,實話實說。
2009年12月3日,大興安嶺農墾公安分局主管紀檢副局長張強稱,當年送高作喜入院是局黨組的決定,“作為個人我沒有什么好解釋的”。而一手經辦高作喜入院的法制大隊長鄧毅說,他做的“都是組織的安排”。
檢察院立案后,天津市精神疾病司法鑒定所受委托為高作喜做鑒定。12月7日,該所岳姓醫師稱,鑒定結果今年3月就已作出,“檢察院和我們鑒定中心,都當面向他宣布了鑒定結果,精神正常”。
不過,高作喜的家人說,他們至今未拿到鑒定結論。
高作喜一直沒回派出所上班。
他說,分局曾幾次叫他回去上班,他沒去。他的理由是,沒有一個結果證明自己是正常人,那么,回去上班會變得“很危險”。
他擔心的危險是,局里能送他進精神病院,會不會以他犯病為由,做出其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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