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三思”為“二思”的荒謬和無知
鐘 聲
讀罷 11月5日 《人民日報》人民論壇欄目的《變三思而后行為二思而后行》的評論,尤其那極其牽強的引文或導言,甚覺不可思議,并且不乏荒謬和無知之感。這就是,雖然主流媒體在錯誤的路線上難有正確的輿論可言,但至少在理論文章的論題、論點、論據和行文上深思熟慮,不致出現拙劣的常識性錯誤吧?不妨請看其引文或導言:
“現在很多人都以為‘三思而后行’是孔子的主張,其實這是誤解。恰恰相反,孔子是反對三思而后行的。我們不妨看看《論語》原文:‘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聞之,曰:再,斯可矣。’(見《論語·公冶長第五》。)這段話的意思是:季文子要三次考慮以后,才去做某一件事。孔子聽到這事,說:‘考慮兩次,就可以了。’……‘多思轉多私’。因此,這第三思要不得,要下決心變三思而后行為二思而后行,把個人的利益拋在腦后,時刻以黨和人民的利益為重,只要是有利于黨和人民事業的事情,就毫不猶豫地去做。”
真難以想象,《人民日報》及其作者即便尊孔拜孔,也不能把自己都承認的“三思”為“多思(轉多私)”而獨出心裁地改為數學意義上的“二思”;把“再,斯可矣”單純、淺薄地理解為思考“二”次而無須三思或多思呀?況且,意指做事謹慎,需要再三思考的“三思而后行”,恰恰是防止和避免“轉多私”和黨員領導干部“轉腐敗”的重要因素,那么就此意義上講,你們愚蠢地減少了一思的“二思”,特別是在私欲公行、腐敗無所不在的現實條件下,能不被人理解為不要多加思慮,要“大膽地闖、大膽地試”和更加“轉多私”甚至“轉腐敗”都無須“三思而后行”?
尤其那“如果有第三思,往往就是考慮推動這項改革會不會對我個人利益有什么影響,會不會得罪人、丟選票,會不會對個人政治利益、經濟利益甚至人身安全帶來風險,等等。一句話,就是滋生私心雜念,‘多思轉多私’。因此,這第三思要不得,要下決心變三思而后行。”《人民日報》的先生們如果尚有良知和文理修養的話,稍加細讀就很容易發現,該是何等十足的連自己都將羞愧難當的屁話!因為推行資本主義私有化改革31年來的無數實踐業已證明,類似成克杰、胡長清、慕綏新、陳良宇和許宗衡那樣的高級黨員領導干部,除了搞資改和搞腐敗這“二思”外,剛好是缺少或根本不要“把個人的利益拋在腦后,時刻以黨和人民的利益為重”的“三思”或“多思”,以致最終走上以改革之名而大搞腐敗的不歸路!
誠然,《人民日報》的先生們意在告誡各級領導干部,“改革進入攻堅階段,發展進入關鍵時期”,要“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被任何干擾所惑,堅持改革開放不動搖。”殊不知,不用說這些欲言又止的毫無實質內容的屁話實難被所告誡者理解,即“攻”什么“堅”、“關鍵”在哪、什么“風險”、“干擾”和如何“不動搖”等等,甚至連那“歪批三國”類的令人不齒的《變三思而后行為二思而后行》之論,都將使被告誡者和天下人極為不屑,更不用說聽信和照辦了。「 支持烏有之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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