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沒官員說百姓收入嚴重偏低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出臺了電價調整方案,自2009年11月20日起將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8分錢。正當人們因為這次調價沒有涉及民用電而感到欣慰的時候,國家發改委緊接著給了百姓當頭一棒?! ?/p>
11月19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就電價調整答記者問時表示,我國現行居民電價嚴重偏低,擬推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遞增電價。(發改委網站)
為什么現行居民電價嚴重偏低?該負責人說,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5~2倍。而我國長期對居民用電實行低價政策,據統計,2008年全國居民用電平均價格為每千瓦時0.50元左右,既低于工業電價,也低于平均電價?! ?/p>
該負責人說,受金融危機沖擊影響,購電成本劇增。今年1-8月,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公司虧損161億元,同比減少利潤238億元。如不及時疏導電價,一方面可能影響電網企業正常經營;另一方面,價格信號失真,不利于引導電力需求,促進用戶合理、節約用電。
這類比較法我們耳熟能詳,百姓都聽出耳繭來了。這樣的理由,事關民生的所有壟斷行業,都能整出個1234ABCD來。每次要漲價,我們都能聽到這類令百姓心寒的聲音。
我不知道國家發改委公仆們有沒有作過這樣的比較,把發達國家的收入水平與物價水平比一比,把中國收入水平與物價水平比一比,再把發達國家的收入水平、物價水平,與中國的收入水平、物價水平比,比出來結果是中國居民電價嚴重偏低,還是中國居民的收入水平嚴重偏低?
我不知道國家發改委公仆們有沒有想過這樣的結果,當所有事關民生的行業的價格都不“嚴重偏低”的時候,居民本就嚴重偏低的收入會更加嚴重偏低到什么程度?
物價事關民生大事,是百姓得以認可“中國特色”的最后防線,牽一發而動全身。我們一直在強調,中國是發展中國家,還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如果百姓的收入水平很好地體現了這樣的經濟定位,那么物價水平同樣應該符合這樣的定位?! ?/p>
記得以前要漲價時,政府不僅慎重其事地發一個通知,各級組織還很注重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并且在漲價前發放漲價補貼。盡管是十補九不足,但是百姓還是感到很受用,因為其中畢竟還有執政為民的況味?,F在倒好,改革了,把這一切都改掉了。弄出個聽證會,還變成了“聽漲會”。只聞物價嚴重偏低的聲音,不見有官員說百姓收入嚴重偏低。這是為什么?百思不解!
200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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