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么說,肯定有人批評我:你錯了,群眾利益無小事。君不見,報端媒體義正辭嚴,領導干部信誓旦旦,“群眾利益無小事”,“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都是這么說的,說得多好啊!這些話都要被用爛了,怎么到你這里倒成了群眾利益無大事了呢?你究竟是站在什么立場說話?
批評得對,我接受。別人能聽到的,我也能聽到,大人、老爺們確實是這么說的。然而,說歸說,做歸做,完全是兩碼事,不摻和。無論是看報紙、讀文件、聽報告,只要涉及到群眾利益的,均要搞上這么一句“群眾利益無小事”,這句話掛在嘴邊上已經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了。可是大家也都明白,群眾到機關辦事,臉子總算是比以前好看了些,但辦事的結果卻與好臉色明顯不符。事情辦不成的理由均是堂堂正正的,人少事多,大事還忙不過來,小事實在無暇處理。要么就是踢皮球,本事項不歸本部門主管。不越位、不缺位是依法行政的必要要求云云。群眾跑來跑去,竟無一個部門承認該事項應由本部門主管。偶爾運氣不錯,碰到一位比較負責的領導,大筆一揮,寥寥數語,上訪八年未解決的問題,最長不超過一星期,絕對辦得讓你心服口服,感激萬分。古代群眾喜歡告御狀,現代群眾喜歡進京上訪,確實不是為了炒作,而僅僅是知道,只有這么個辦法,問題才能得到解決。
總結起來,群眾利益無所謂大事小事,領導關注,即便真是小事,那也是天大的事,領導不管,即便是天大的事,那也是小事。再說直白一點,領導的小事也是大事,群眾的大事也是小事。領導下基層檢查,基層干部連領導什么時間在什么地點撒尿都要考慮好,這都是大事。而群眾上訪,即便是因為吃飯問題,那也是小事。一言之,領導的事無小事,群眾利益無大事。這是隱藏在“群眾利益無小事”這句口頭禪之后的現實。
群眾利益無小事,某些人一直在這么講。群眾利益無大事,某些人一直在這么做。然而小事可以積出大事。幾年上訪,問題得不到解決,多半就容易生出一些事端。暴力沖突、流血事件,一般都不是突發的,而是由于小事不解決,積小成大,最后造成爆炸。我們的群眾是能吃苦的,保護自身合法權利的意識也不如西方國家那么強,一般情況下,不是涉及其重大的、關鍵的、關系到其切身利益的事件,不會上訪,更不會采取砸車燒樓這種過激的手段。事物都是辯證的,越是能忍的群眾,忍到不能忍的時候,其爆發出來的威力也就越大。解決辦法唯有一條,就是處理好群眾的小事,使其不必忍。沒有小事的積累,自然也就沒有大事的發生,沒有忍,自然也沒有爆發。
一般而論,領導管大事,其他干部管小事,但現實情況是,其他干部也愿意做領導該干的工作,老想管大事,尤其是領導交辦的大事。既然如此,要想辦好群眾的小事,僅靠其他干部已經不能,還須要領導關注。不然,小事沒人管,出了大事誰也管不了,“少數別有用心的人煽動不明真相的群眾”之類推托責任的話又不讓用了,再出了大事,領導與其他干部便都有不少麻煩。不是要解放思想,我看在這方面也要解放一下,領導不要只關注大事,要多關注群眾的小事。小事解決了,也就沒什么大事了。
群眾利益無大事,全是小事,權且這么認為吧。但各位領導要注意了,要做好工作,就得從小事做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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