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7月18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5時05分報道,仿佛一聲令下,從去年年底開始,幾乎所有的中國城市都陸續加入了自來水漲價的大合唱。尤其最近兩個月以來,包括上海、天津、沈陽、廣州、南京等多個大中城市都已經舉行了水價上調的聽證會。其他城市則正處于準備階段。詳細內容下面我們連線中央臺記者馮雅。
水價上調在全國大部分城市大勢所趨
主持人:介紹一下現在都有哪些城市水價已經上漲或者即將上漲?
記者:目前各地水價確實已經“漲”聲四起。從今年1月1日起,廣州自來水全面漲價,4月1日,南京上調自來水價后,無錫、揚州、常州等水價上調方案也排上日程;4月27日,上海市發改委舉行居民用戶水價調整聽證會;5月6日,沈陽市物價局召開調整自來水價格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聽證會,雖然最終的調價方案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后實施,但各方在水價上漲的大方向上沒有分歧,上漲是定局。5月10日,北京市水務局透露,將采取調整綜合水價、出臺節水獎勵辦法等措施緩解用水危機。與此同時,一些中西部城市也開始醞釀提高水價,5月20日,昆明市發改委發布公告,自6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單價提高8毛錢。6月初,河南周口、駐馬店在全省率先舉行漲價聽證會。6月30日,銀川召開污水處理費調整聽證會;7月11日,河南洛陽公告將于31日召開城市供水價格改革調整聽證會。總的來說,水價上調在全國大部分城市基本上都已經是大勢所趨。
漲價理由:減輕供水企業經營壓力 提高市民節水意識
主持人:為什么各城市普遍要求上調水價?給出的理由是什么?
記者:昆明市自來水企業和當地政府給出的漲價理由是,目前的水價處于較低水平,不但供水企業面臨經營壓力,也不利于發揮價格約束機制,提高市民節約水資源的意識。根據最新統計,全國36個大中城市平均供水價格為每立方米3.77元(含污水處理費),比上年同期提高4.7%。長期以來水價構成不合理和水價偏低,沒有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環境治理成本,導致目前水資源浪費相當嚴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這也是全國各地的水價上漲中被普遍提及的兩個理由。
在4月27日上海市水價調整聽證會上,上海市官方承認調整水價的主要目的是幫助水務企業保障供應。他們出示的數據稱,2008年度上海自來水企業主營業務利潤為-4.18億元,凈利潤為-2.65億元。排水企業主營業務利潤-1.95億元,凈利潤-1.95億元,供排水企業合計虧損4.6億元。一些水務企業表示,現在價格水平總體較低,污水處理費更低,部分地區甚至不足以支撐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更無法反映環境成本。
城市居民對水價上漲反應不一
主持人:城市居民對于水價上漲或即將上漲有什么樣的反應?
記者:客觀的說,并不是所有的城市居民都反對漲價,支持或者不反對漲價的也大有人在。這些城市居民認為,當前城市水資源浪費現象嚴重,正是由于水價偏低。當然反對漲價的聲音似乎更多一些,尤其對于水價上漲是為了彌補水務企業的虧損這個理由,大家普遍表示反對,認為,水務單位是壟斷經營,在虧損原因不明的情況下以提價方式彌補虧損,難以讓人心悅誠服。
國家:應加快推進水價改革 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價格杠桿的作用
主持人:國家對于水資源的價格改革有什么樣的思路?
記者:今年3月9日,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曾表示,長期以來水價構成不合理和水價偏低,沒有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環境治理成本,導致目前水資源浪費相當嚴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因此,必須加快推進水價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價格杠桿的作用。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一位官員則表示,地方政府有自主上調水價的權利,不需要經過國家發改委審批,也不需要備案。但是從資源價格改革的目標來看,今年包括水價在內的資源價格改革肯定會加快推進,這一點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明確做了要求
主持人:目前我們的水價上漲空間有多大?
記者:跟發達國家來比,中國的水價處在中下水平。全國平均供水價格只有1.4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只有0.4~0.5元/立方米,省會級的城市平均供水也只有2.4元/立方米,污水處理費只有0.6元/立方米。國家有關部門曾要求污水處理費提高到0.8元/立方米,但目前很多省會級城市都沒有達到這個水平。
建議提高水價的同時出臺對貧困人口的配套政策
記者:應該說,業內專家普遍是支持水價上漲的,認為國內的水價長期偏低,有些專家表示,低水價是資助了高收入者,而不是資助了低收入者。因為高收入者通常用水量大,水價偏低,高收入者可以每天用自來水給游泳池換一遍水,但是低收入者還是用不起。因此建議提高水價的同時出臺對貧困人口的配套政策,提高給予低保戶的補助,這才是一個很公正的促進資源節約、合理消費的政策。
有的專家表示,隨著我國《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的實施,水質標準已經從原來的35項增加到106項,這樣水處理的成本也在提高,更高的水質標準有利于居民的生活健康。而提高水價,適度增加處理費是保障優質優價的前提。
外資參與我國水務經營促進水價上漲
主持人:也就是說,外資參與城市的水務領域專業經營在一定程度上對居民的自來水價格產生了影響?
當地方自來水公司與外資進行合資時,在地方政府與外資的合同中,對水量輸出和水價都是逐漸提升的,一般都會在合同里對水價上漲進行一個規定,每年合資水廠價格上漲的依據是,以成本水價乘以K系數,而K系數共有5個因素,分別為電價、化學藥劑價格、工人工資、匯率變化系數、CPI指數,按照這些因素,水價必然只會上升。
自來水在到達用戶終端時,一般要經歷兩個過程,首先是外資水廠進行水處理,然后把水賣給國有的管網自來水公司,然后由國有公司賣給百姓,這樣看起來,外資水務公司和老百姓并不直接發生關系。但關鍵在于地方政府往往是根據合同價從外資手里買水的,比如一噸水的成本是1.5元,政府的收購價格可能在1.8元到2元之間,然后政府再以低于收購的價格賣給城市居民,這一來一去就造成了虧損,時間長了,政府無法再承擔之時,水價上漲就是唯一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