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似乎不是一個問題,而更像是一句廢話。許宗衡倒臺了,王榮市長不是上任了嗎?深圳市政府在深圳市委與王榮市長的領導下,不是重新走上了健康運作的道路嗎?王榮市長不是上任伊始就做出“誰打著我的旗號去辦事也不要相信”這樣的聲明嗎?深圳市政府在王榮市長的領導下不是風氣為之一新嗎?不是受到當地群眾好評了嗎?不是令當地人民群眾為之歡欣鼓舞了嗎?如此甚好,深圳市政府幸甚,深圳市人民群眾幸甚,皆大歡喜也。
然而我提出題目中的問題的實質是:許宗衡倒臺自然首先是許宗衡的損失,但深圳市政府在許宗衡的倒臺中究竟損失了什么?真是安然無恙嗎?去腐生肌,是好事,但這說的是人。人身上長一個毒瘤,不除不行,除去了對人體不僅沒有危害,反而能使人體更健康,因為這是純粹生理上的問題,不會因此影響一個人的社會信譽。政府呢?
許宗衡是否曾經做過一個真正的優秀干部,這我不清楚,但他在落馬之前的社會評價的確不錯。“三不干部”、“親民愛民干部”等,這是群眾送他的雅號。我想他或許也應得過什么紅旗手、優秀、模范、獎章之類的東西。這些榮譽證書隨著許宗衡的落馬變成了街頭牛皮癬廣告中的假證件。這里有一個很搞笑,但很真實的鐵一般的規律,就是許宗衡如果在任期內就像《水滸傳》中的牛二一樣,是一個流氓無賴,那么他的落馬給深圳市政府造成的負面影響會很小。人民群眾會為他的落馬放鞭炮,殺雞宰羊進行慶賀,會把紀委當作青天大老爺來崇拜,會長長地松一口氣:深圳市的惡夢終于結束了。然而壞就壞在許宗衡的社會評價的確不錯上。像許宗衡這樣的官不只一個,青島市出了一個,繁峙縣出了一個,其他地方也有。人民群眾會怎么想?連許宗衡這樣一直社會評價的確不錯的“優秀”干部都……,那么……。許宗衡不僅透支了本人的信用,也透支了深圳市政府的公信力。深圳市人民對本地政府的信心受到嚴重打擊是必然的了。許宗衡從深圳市政府公信力方面借的債,他自己是還不清了,只有王榮市長領導的現在的深圳市政府來還了。這些話很不中聽,我也知道,但分析問題需要,不得不說,如果讓誰不舒服了,還請諒解,就此致歉。
如果你借了債,由別人來還是必然的,是否要你以其他方式承擔責任是偶然的,那么你可能更傾向于肆無忌憚地舉債。要你承擔責任的概率與你舉債時膽子的大小成反比,要你承擔責任的概率越小,你舉債的膽子就越大。反之亦然。需要說明的是,膽子小不是沒有膽子,反腐風暴刮得猛烈的時候,貪腐的官員不過變得更加小心而已,比如天價煙暴光后,有的地方開始使用裸煙。也就是說,當風緊的時候,貪腐官員選擇的不一定是“扯乎”,而更可能是由膽大妄為改革為膽小妄為。膽子由大變小了,但妄為是要堅持的。這是因為伸手不一定被捉,僥幸心理依然有望得到回報。因此反腐機關有時像在玩打地鼠的游戲,你在這里打下去,地鼠又在另一個地方冒了出來,只要游戲不結束,地鼠總是打不絕。這個游戲是不是玩下去,不取決于玩家,而是取決于地鼠或是GM。
在許宗衡式的游戲中,我們或許玩錯了方向。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們的目光基本沒有離開過兩個人。一個是許宗衡,一個是王榮。許宗衡倒臺了,我們的反腐人士為之歡呼。王榮履新了,我們又產生了新一輪的期待。這里我又要說一句難聽的實話。你對一個人說,他一定會死。他知道這是實話,但他可能會打你。即使他打死你,這依然是實話。那么我們有什么依據確信王榮不會演變為許宗衡?除了不同的人,品格、性質、脾氣必然不同之外,我們還改變了什么其他的更有力的東西,以此來確保王榮不會成為下一個許宗衡?據我所知,沒有。“誰打著我的旗號去找你們辦事也不要相信,一律拒絕”這句話并沒有說到家,“誰打著我的旗號去找你們辦事,那個人一定是冒充的,直接打110或紀委舉報就是了”,這么說,算是說到家了,然而也不過就是一句話。市長的近親屬找你辦事,就算你知道市長堅決反對,并極有可能一旦知道你辦了此事就處分你,但你會選擇什么?我們不得不面對現實。所以說這句擲地有聲的保證也不過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保證。王榮市長如果擲出這個保障就感覺萬事無憂的話,那么這個保證幾乎不會產生任何作用。我再把王榮市長拔高一下,他足以讓包拯、海瑞、于成龍慚愧死,那么我們用什么保證下一任市長還和他一樣,用什么保證全國的市長都和他一樣?如果有人說,上級領導的眼光是雪亮的,他們的選擇是沒錯的,那么我要問的是,是誰選擇了許宗衡?
雖然許宗衡落馬的時候帶出了幾個副市長,但我們在把目光聚集在許宗衡、幾個副市長與王榮身上的時候,我們依然忽視了許多關鍵問題。許宗衡與幾個副市長為所欲為的時候,深圳市政府的其他人在干什么?深圳市政府的黨組織在干什么?深圳市的群眾在干什么?我這里說的黨組織不是深圳市委,而僅指市政府內部的黨組織。我從個人認識的角度來分別回答一下上面的三個問題。
深圳市的群眾不能干什么,也確實干不了什么。官員財產不公開,政務公開水平有限,群眾個人不能對政府的某項政策提出質疑,群眾也很難結成有組織的社會團體,結社權并沒有得到有效保障。這些都是事實。許宗衡干的那些事,他也不會對深圳市群眾公開。公開的只是講話,但講話里不會涉及本人違紀、違規、違法的內容。不僅如此,就是關于許宗衡情婦的傳聞,至今群眾也是不明真相。這事究竟有還是沒有?沒有人答復。落馬之后尚且不足為外人道,在任期間更是如此了。不知道真相,群眾能干什么?猜么?私下猜一猜也無妨,但不可議論或在網上發言,否則又整一個誹謗罪或泄露國家秘密罪。群眾可以干什么,但這一次是真干不了什么。
深圳市政府的其他人在干什么?市長、副市長在干的事,其他人是無權過問也不敢過問的。在機關做事,大家心里都有數,知道的事情越少越好。不想讓你知道的事,你問也問不出來,即使從側面了解到一鱗半爪的情況,你也無能為力。如果被當事領導知道了,輕則讓你滾蛋,重則有身家性命之憂。讓你滾蛋的理由肯定是你嚴重違紀。如果你不幸身亡,報紙也不過給你巴掌大的地方,稱你被不明身份的人襲擊、車禍、墜樓、宮外孕身亡之類的報道而已。就算是正大光明的事,也僅在市長辦公會研究通過,政府普通人員也只有執行的權力,還能提什么意見?
深圳市政府內部的黨組織是確實應該干點什么的,然而這次沒有干,不是干得不好,而是確實什么也沒有干。革命戰爭時期,共產黨領導軍隊,不是靠司令、軍長、師長等“長”來領導,而是靠活動在軍隊各級單位的黨組織。黨指揮槍是基本原則,黨員必須接受黨的領導也是基本原則。黨的領導原則是集體領導。一言堂是必須杜絕的。政府是首長負責制,這與黨的組織原則是根本不同的。政府的組織原則是上級領導下級,下級對上級負責,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內部實行首長負責制,其他人員對行政首長負責。黨的組織原則整體上是上級領導下級,下級對上級負責,但在各級黨組織內部,黨委、支部必須對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負責。這是黨內的民主集中制。許宗衡是市長,在政府是行政長官,但在政府內部的黨組織中,就不是長官。各級黨組織中沒有個人長官,只有集體長官,并且這個集體長官必須首先對上級黨組織負責,其次對其活動范圍內的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負責。那么許宗衡是對深圳市政府的黨組織負責了還是深圳市政府的黨組織對許宗衡負責了?我認為是后者。黨組織活動異常是產生許宗衡的一個重要原因,也是產生其他許多問題的一個重要原因。有心人都會發現,中央的文件在地方得不到切實執行或在執行中走了樣,黨的領導力在下降,原因何在?就在于黨組織活動異常了。在有些地方,黨組織的活動實際上已經非常不正常了,已經行政化了。我想問一下王榮市長,你準備怎么解決這個問題?我也想問一下有類似情況的各級黨委領導,你們準備怎么解決這個問題?解決這個問題,實現黨組織活動的正常化,不僅是對黨內民主生活的保證,是對決策科學化的保證,同時也是對領導干部政治方向、領導能力、個人前途與人身安全的保證。
我承認,今天的話題是非常沉重的。之所以選擇這個話題,是因為我還有一個更加令人感覺沉重的問題:我們政府的公信力還夠多少許宗衡這樣的干部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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