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英雄崇拜
——曲折與光明《絕對需要崇拜英雄》讀后
讀罷“曲折與光明”網友于11月7日新發于烏有之鄉的文章《絕對需要崇拜英雄》,聯系到自身的際遇和過去對此的思考,不禁有些感想。
很多人都談崇拜,但對于崇拜的實質卻未必都細細思量過。崇拜按對象分,可以有很多種。所謂“個人崇拜”,是指崇拜者對某位被崇拜者的形象特征、行為事跡等等產生的一種傾慕、向往、追求的心理活動和行為表現。它可以表現為一種不自覺的感情行為,也可以表現為一種理性的效法行為,當然更可以表現為二者兼有。一般而言,不自覺的感情崇拜行為是一種未經深入認識的簡單追隨模仿、盲目遵從行為(比如對父母、老師、理想異性的依賴、敬慕、癡迷之情);理性崇拜行為主要是針對行為事跡本身的深刻認同,由此而產生的效法、傳承行為。崇拜表現的冷熱程度因崇拜對象和崇拜者個人的具體情況不同而不同。
弄清了這個簡單事實后,那種不分青紅皂白地否定崇拜一說,是完全沒有道理的。實際上,對一種美好的精神行為的模仿或效法——見賢思齊——的崇拜行為,歸根到底是一種道德行為。至于什么是道德,可參考本人的《功利與道德——兼論道德的起源和本質》一文。這也就是曲文中談到的毛澤東為什么又支持一點“個人崇拜”的原因。
從上可知,許多人攻擊個人或英雄崇拜現象,并非攻擊被崇拜對象本身,而是攻擊崇拜者的那種盲目的、不自覺的感情崇拜行為。就像小學生盲目崇拜老師一樣。這種盲目崇拜確實是害人不淺的。比如經常有色狼老師利用小孩子的近乎本能的對老師敬畏而犯罪的報料,更有公眾對一些如閻崇年之類的所謂學術專家的盲目崇信導致的思想毒害,至于追星族們的悲劇就更不消說了。所謂迷信,正是一種不自覺的感情崇拜。
不僅于此,盲目的感情崇拜,最可怕的弊端恐怕還在于:它是培養權力等級制的溫床。
往往有這樣的情形:對一個公認的能干者或權威者,感情崇拜產生的直接結果就是——不敢和他隨便開玩笑,只能畢恭畢敬,甚至噤若寒蟬。比如人人都知道毛主席風趣幽默,愛開別人的和自己的玩笑,非常大度大方,心態非常健康。他老人家自然可以對人這樣,可是崇拜他老人家的人呢?尤其是對他老人家感情崇拜的人呢?——他們在毛主席面前就會激動得說不出話來,心房就會像鴿子拍打翅膀般顫抖起來。是敬是愛又是懼……毛主席盡可以調侃他們,他們能平等地調侃毛主席嗎?據說全黨全軍,只有彭德懷一個人敢稱毛主席為老毛(當然這并不表明彭本人的平等意識有多強)。自然,毛主席沒有也不會搞專制,不會愛虛榮,有足夠的大度,也不會事后給調侃者、不敬者小鞋穿(林彪在長征途中甚至公然提出讓彭代替毛,并屢次反抗毛澤東的作戰命令,卻反而倍受毛器重,即是明證)。好比在大會上當面頂撞毛主席有沒有雅量的梁漱冥并沒有受到處分一樣。可事實是梁漱冥頂撞事件只有歷史記載的唯一一次。是毛主席不讓頂嗎?不是。是毛主席再無可頂之事嗎?也不是。頂與不頂與可頂與不可頂的事情本身沒有關系。只要有意見分岐,就會有也應當有頂嘴。既然一無不能頂嘴的制度,二無毛主席的專制,又必然有大量的意見分岐,那么為什么不見經常的頂嘴于經傳呢?答案只有一種:別人不讓他頂嘴。或者說,感情崇拜不允許他們自己頂嘴。在文革中,誰要是不小心把刊有毛主席頭像的報紙當坐墊,誰就會被感情崇拜控制下的人們拉出去挨斗。毛主席如果知道這種事情后當然會制止,但崇拜他的群眾們不會答應。
當然,我們有足夠的理由說,再怎樣盲目崇拜毛主席都沒有錯,因為毛主席確實總是對的。對此,我完全同意。可是,毛主席只有一個,可被盲目崇拜的對象卻有千千萬。如果這種感情崇拜成為習慣,世界將會怎樣?打個比方,你的上司,他說他就是毛主席的崇拜者,他就是按毛主席的話去做的,那么,面對這位上司自制的主席令,你要不要聽?文革中的當權派為什么能夠挑起群眾斗群眾?你再看看他的架式,那個大背頭,那開會的姿態,那語氣,那不亞于政治局會場的緊張氣氛……這時候,哪怕法律上沒有不能頂嘴這一條,你也會冒冷汗、也會手腳冰涼。何況更有“尊敬師長”、“服從組織”的明文規定呢!一個個權威和命令,像一列列火車一樣朝可憐的我們呼嘯著開過來,把我們碾得粉碎。我們所有的不幸,或許都源于那種不能頂嘴的崇拜情結;直到有一天,人們不但不再崇拜,相反只有對當權者的刻骨的仇恨,而在仇恨的怒火中,新的原始崇拜情結又開始孕育了。新的、偉大的、不容頂嘴和開玩笑的領袖又誕生了!
或許,正是盲目的感情崇拜,導致了懦弱和盲目服從的習慣和悲劇。善良的原始崇拜情結,變成了權力等級制滋生膨脹的溫床。什么叫平等?平等首先是人與人之間的理直氣壯的平等對話,是對共同制定的科學制度的共同遵循,而不是相反:按某某的意旨辦事,而這個發號施令者自己卻可以逍遙法外。
而理性的崇拜呢?這種崇拜是對英勇行為和崇高精神、科學認識本身的效法和推行,和無條件地服從上級意志、對個人的敬畏沒有任何關系。這種崇拜具體到當事人之間的關系,則是一種既師又友、既尊又諧的關系。最后,借用我答友人的一句話:
能力或貢獻的大小不能衡量道德的高低。在人格尊嚴上,我們是平等的。人是社會的人,個人能力的大小歸根到底是社會的功勞,個人沒有任何可以自傲、自負或自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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