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是創業者:撐起屬于你的那份天空 李克勤(jixuie)
李克勤新華博客 http://jixuie.home.news.cn/blog/
艱苦創業是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的成功經驗,我們人人當然就是創業者。問題在于,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我們今后怎樣創業?從哪里著手?
改革開放初期,社會對經濟體制改革的認同有一個表現,就是大家覺得責權利相結合的機制比較適合現實情況。不過后來有些時候有些地方,這種機制發生了偏差,利權責機制大行其道。勿庸置疑,我們必須重新確立責權利相結合的機制,而且要讓每一個人都有一套責權利機制。這個機制的起點必須是個體對自己應盡的責任的自覺,我們每個人必須以艱苦創業的精神,負起本來屬于自己的那份責任。
沒有個體,就沒有群體,就不可能形成利益共同體;沒有個性,就沒有共性;沒有共性,社會只能是一盤散沙。那么,我們到底需要什么樣的個體呢?到底什么樣的個性適合社會的發展呢?這樣的問題不是隨便可以下結論的。我們只是從必要性上加以考慮。
現代社會個體的個性必須以個體的責任為前提,一定的權利是履行這種責任的條件,而利益只是個體履行權利,完成責任的結果。責、權、利三者的邏輯關系,內在機制就是這樣的,必須把握這樣的機制,才會有一個個體和另外一個或者更多個體的和諧相處,才會形成眾多個體的長期共存。
天底下,除了那些喪失基本生活能力的弱勢群體外,沒有不負責任就可以坐享其成的權利和利益。有人也許通過某種手段暫時獲得過,但很快就必定會被正義的力量所剝奪,絕對長不了!
任何個人,都需要認清自己的責任,自己的首要責任是對自己的責任。一個人只有懂得對自己負責,才能真正談得上對別人負責。我們不能設想,一個對自己都不負責任的人,會對別人負責。
同時,一個對別人,尤其對處于弱勢地位的人們冷漠無情,對壞人壞事,認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人,其實也是一個對自己不善于負責任的人。
在美國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著一位叫馬丁·尼莫拉的德國新教牧師留下的發人深省的墓志銘: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
后來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沒有說話;
后來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
然后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不是工會成員,我還是沒有說話,
最后他們來抓我,已經無人能留下來為我說話?!?/p>
事實早就雄辯地證明,狹隘的自私自利,是沒有出路的。
個人的責權利機制是圍繞著負責來進行的。
什么是對自己負責?
最基本的就是不要干損人不利己之事;
對損人利己之事要有所覺醒有所克制;
對利己利人之事要大力去做;
對利人不損己之事要支持去做;
對利人又可能損己之事則要探索著去做。
怎樣對自己負責?要有負責的勇氣,又要有負責的能力,也就是既要敢于負責,也要善于負責。
敢于負責,就是要有使命感——天下興亡,匹夫有責。不僅是功利的負責,還有自己自覺自愿的負責。
善于負責,就是講究策略,包括經濟上“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懂得行使自己的權利,也要善于維護自己的利益。
我們不可能設想在現實社會,要求人人都成為雷鋒,但雷鋒精神是值得贊揚的,雷鋒就是一個自覺自愿負起自己責任的普通一兵,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將自己的那份責任切實擔負起來,任何人都不要讓別人,尤其不要讓那些滿口“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偽君子,任意剝奪我們合法的權利,任何人都可以去追求的合法利益。
在我們謀求個人的個體責權利機制的形成時,我們會感到那些不公的現象,是多么令人深惡痛絕!我們就會深刻體會社會的責權利機制是多么重要。這就是我們所需要的創業的覺悟,只有有了這樣的覺悟,個體和群體及社會的責權利機制才會公平、公正、公開地逐漸建立起來!
說到底,我們的創業還是創造一個和諧社會的事業,共建共享和諧社會是我們認同的理想,實現這個理想,不能光指望別人,我們每個人都是創業者,我們創業的起點,就是從思想上真正樹立起責任意識,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
請注意:千萬不要忘記自己的責任,維護公平正義的責任,只有旗幟鮮明盡了自己責任的人,才能理直氣壯行使自己的權利,從而心安理得享受自己的利益!
親愛的朋友,撐起屬于你的那份天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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