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個人所得稅,合理征收消費稅
[ 田嘉力 ] 于2008-01-08 05:11:01 上帖 [ 發短信 ] [ 表狀 ]
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由1600元提高為2000元,引起公眾高度關注。有些媒體、有些網站還發起“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多高為宜”的問卷調查。也有網民表示,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不應該一刀切,對不同的人群應該有所不同。比如,有人提出“礦工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應提高至3000元”。因為煤礦企業屬于地下作業,條件艱苦,環境惡劣,礦工時刻受到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災害的威脅,是最艱苦最危險的行業之一;礦山招用的是老、少、邊、窮地區的農民工,家庭都不富裕甚至貧困,這部分人家庭負擔過重,底子薄,日常開銷大,且多數礦工月平均工資也就3000元左右,低的1000--2000元,收入與付出不成比例。要穩定礦工隊伍,主要途徑就是能夠保證礦工有較為穩定和較高的收入。等等,
還有人說,全國一刀切的起征點對于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來說可能是低了,對西部欠發達地區來說,又太高了。還有,行業與行業之間,特別是壟斷行業,他們的工資收入與一般行業差距太大。這種一刀切的起征點并不能體現社會公平。
那么,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應該怎么定呢?這真是一個難題。不知道專家們,稅務部門的官員們,對此有何考慮?今天看電視新聞,就看到一位外國總統候選人的競選主張就是“征收合理的消費稅以取代個人所得稅。”我覺得這個思路可以借來一用,這塊“他山之石”,可以拿來攻我們的“玉”。
人家具體是怎么設想的,不去管他。我們結合我們自己的實際情況來探討我們自己的稅收政策。我覺得,征收消費稅,不應該是針對平民百姓的,百姓家里買臺電視機,為婚慶舉辦個宴席,買套經濟適用房,都不屬于“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主要應該針對奢侈品消費征稅。
據報道,2006年在上海舉行的奢侈品展令世人大開眼界。當年4月29日香港文匯報消息說,來自荷蘭、展示于上海灘的“世界頂級生活體驗中國峰薈”給中國人帶來了一場全方位的感官盛筵。2.5億的豪宅,2億的珠寶以及50萬元的狗項鏈……在國人嘆為觀止的同時,那些來自全球各地的頂級參展商們也同樣瞪大了眼睛——面對這些天價奢侈品,中國人以前可能從沒見過,但現在掏起腰包卻毫不手軟。據統計,該“奢侈品展”展期3天,觀者1萬,門票收入達700萬。
參展的全都是世界頂級品牌。比如:來自荷蘭阿姆斯特丹的鉆石商Gassan在此次展覽上推出了切割出121面的頂級鉆石。通常的鉆石最多只能切割出57面,這次是121面鉆石的首次進入中國。出乎意料的是,參觀者對頂級鉆石表現出極大熱情,展會才開幕幾分鐘,一枚3.5克拉、售價在150萬元的巨鉆就被買走。
詳情不一一介紹了,讀者可以通過以下網址閱讀原文: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6-05/04/content_4508162.htm
根據安永事務所的一份報告,中國目前已經是世界第三大奢侈品消費國。每年的奢侈品銷售額超過20億美元,并正在以20%的年增長額不斷增長。而薈萃了法國69家知名品牌的精品企業聯盟“科爾貝委員會”更是提出,中國將在2011年前后成為世界第一大奢侈品消費國。
那么,針對這樣的一些富豪群體征收“消費稅”,不是比討論個人所得稅起征點是2000元還是3000元有意義得多嗎?所能夠得到的稅收,顯然也會多得多,國家得實惠,普通百姓也得實惠,何樂而不為?
還有,消費稅還可以面向公款吃喝、公車消費、公費出國征收。有統計資料表明,每年用于公款吃喝、公車消費、公款出國的資金達幾千個億。即使按20%、甚至只按10%征收消費稅,國家財政將會有多大的收益?對公款吃喝、公車消費、公費出國征收消費稅,可以考慮同時向法人單位和具體消費的個人征收的辦法,其比例可以討論,比如個人與單位承擔的份額為2:8或者3:7,等等。
這樣一來,普通百姓的個人所得稅就可以徹底取消了。至于富豪人士,也可以取消個人所得稅。但要征收遺產稅。遺產金額超過普通百姓年收入100倍以上的,應該征收遺產稅。還有,只要他們消費,特別是進行“炫耀式消費”,就要征稅。取消個人所得稅,征收合理的“消費稅”,有助于社會公平,可以考慮一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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