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奇臻:是“創新”還是“修正”?
今天剛看到董德剛在《南方周末》上發表的特約撰稿文章,如鯁在喉。作為中共中央黨校哲學部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理應為改革開放提供辯護,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不能為了說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合理性,就杜撰出否定馬克思基本原理的“理論”。讓我們看看該文的說法:
“不能把過時的某些觀念當作是天經地義、不可改變的東西。沒有什么東西是不可改變的,一切都在發展變化中”
“沒有什么東西是不可改變的,一切都在發展變化中。我們要尊重馬克思主義的‘本本’,但更要尊重長期實踐檢驗的結果。”
看上去,這是辯證法的說法,其實,在這兒變成了為了否定馬克思列寧主義而施放的煙幕彈。從哲學上說是詭辯法,是用馬列主義基本原理的相對性否定馬列主義基本原理的絕對性。為什么這么說呢?請再看該文的說法:
“無數事實告訴我們,社會的發展受到眾多變量的復雜影響,未知因素極多,任何人也不可能確切地預測未來,惟一可靠的參照,就是我們長期實踐的正反兩方面經驗,特別是人類共同的基本價值追求。”
既然“任何人也不可能確切地預測未來”,當然馬克思、列寧也一樣了,所以不需要“參照”馬克思列寧主義了。也許有人會覺得誤解他了,請再看他更具體的含義:
“可是,時至今日,仍有不少同志以為,科學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就是指公有制經濟占主體,共產黨領導,無產階級專政或人民民主專政等這樣一些關于社會主義制度的規定。這種認識顯然是過于片面和膚淺了。”
顯然,作者雖然不明說,也很明顯地告訴我們,“公有制經濟占主體,共產黨領導,無產階級專政或人民民主專政等這樣一些關于社會主義制度的規定”不是“基本原則”了,現在過時了。你要是還不理解作者的意圖,請再看:
“1992年,鄧小平在南方談話中提出了關于社會主義本質的重要論斷。這個論斷甚至連公有制都未提及,而是強調了比公有制等制度更深層次的社會主義目的,即實現人民的共同富裕。如果人們還記得,此前不久的1990年,我國普遍進行了一次‘社會主義教育活動’,當時宣傳的科學社會主義大體都是傳統社會主義觀點,那么,就不難深切感受到這個論斷所帶來的根本突破:一時間,幾乎所有的《科學社會主義教科書》都要全部改寫了!真可謂‘石破天驚’”!他接著提出新學說:
“鄧小平關于社會主義本質的論斷啟示我們,科學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至少包括兩個層次:較淺層次是關于社會主義制度的規定,即公有制經濟占主體,共產黨領導,無產階級專政或人民民主專政等。這是科學社會主義的手段理論(馬克思主義關于階級斗爭、暴力革命等學說也屬于這些手段理論)。較深層次則是社會主義的價值取向或價值目標,如實現人民的共同富裕。這是科學社會主義的目標理論。”
“假設這二者完全一致,無疑最好,問題是它們之間并不總是完全一致的。在這種情況下,顯然,我們必須堅持科學社會主義最深層次的理論、哲學基礎——唯物史觀,在它的基本理論和方法(最重要的是生產力標準和人民利益標準)的指導下,正確處理二者之間的矛盾:從中國現實出發,堅持社會主義的根本目的或方向,調整實現這一目的的手段。”
馬克思、列寧、毛澤東甚至鄧小平以前說的“四項基本原則”都“過于片面和膚淺”了。
都只是“手段理論”。當與“目標理論”(“如實現人民的共同富裕”)矛盾時,就要被“調整”。也就是說,“階級斗爭”、“無產階級專政”、“公有制占主體”、“共產黨領導”等都變成“調整”的對象了。
筆者實在不敢恭維這種“創新”,倒是覺得作者膽大,叫做“修正馬列主義”更為準確。
2007年10月30日星期二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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