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以家庭人均收入為納稅依據
柳鯤鵬
2007-10-27
關鍵字:納稅依據 家庭人均收入
簡介:現在的納稅依據是個人工資收入,實際上由于養活人數的不同,因此是不公平的。建議盡快以家庭人均收入為納稅依據。
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有一個比較奇怪的現象,即廣大中低收入的人成了納稅主力,而那些富人卻逍遙稅外。比如各種財富排行榜上面都出現了上千億的富翁,僅一個人就要納稅幾百億,可是誰也沒有聽說有這種事。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中國的個人稅對靠著工資收入的人特別有效,可以說滴水不漏,這應該就是中國稅負痛苦的原因之一吧。
但針對個人工資收稅,表面上看起來很公平,但實質上很不公平。比如兩個人同樣的收入,一個人要養活5個人,一個人只有配偶而且配偶也有工資收入,征收一樣的稅顯然非常不公平,前者的生活條件要差很多。那么怎么解決呢?若是改成以家庭人均收入為納稅依據,就公平很多了。比如前者的生活就改善不少了,也許要增加政府補助也說不定呢。
實際上不少國家就是以家庭人均收入為納稅依據的,比如精英們拼命鼓吹的美國就是如此。這么合理公平的做法,不僅是國際慣例,而且也非常符合中國國情。因為現在由于就業問題,有的家庭因為只有一個人就業,所以生活壓力大增。如果能減少一些稅額,生活就會相應的改善一些,也體現了國家政府對他們的公平和關懷。
當然,這樣納稅會產生一些新的問題,但哪種方法沒有問題呢?為了公平和關懷,以家庭收入為納稅依據的做法,應該以最快的速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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