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不誠信,社會難和諧
小人物小想法 2007-10-24 來源:強國論壇
官員誠信建設必須有強有力的制度作保證。“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
現實生活中政府官員誠信缺失的現象屢見不鮮,有的還相當嚴重。比如一些官員急功近利,為撈取“政績”,在數字上動腦筋,在材料上做文章,欺上瞞下,編造虛假政績;又如,一些官員不守承諾,違法行政,失信于民,缺乏責任感,以權謀私,亂收費亂攤派;再如,一些官員們信誓旦旦為人民服務而實際上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在某些政府官員看來,對公眾所作的承諾,只不過是糊弄群眾的權宜之計和機巧手段,但這種行為帶來的后果卻十分嚴重,不但損害了官員自身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更損害了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導致了官員和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信譽和公信力的流失,使政府和民眾之間產生了無形的隔閡,影響社會和諧。
官員失信,一是沒有樹立正確的權力觀,缺乏法治意識。受權力本位、官大于民的傳統觀念的支配,一些官員認為權力是可以不受約束和任意行使的。極少數甚至認為,為著公共利益行使權力,因而享有不守信用的特權,以至于濫用公共權力。二是沒有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和發展觀,缺乏責任意識。在現行干部考核體制下,為了迎合上級部門的考核,片面追求經濟發展,為著所謂的“政績”和“發展地方經濟”,不負責任,采取短期行為,不求實際地大干、盲干,亂許愿、亂承諾,常常只顧眼前利益而犧牲長遠利益,以致犧牲誠信,損害政府公信力和權威性,最終失信于民。三是缺乏完善的配套制度和嚴厲的獎懲約束機制。對于失信的官員,缺乏有效的官員信用監督和制約手段,以至于官員對失信行為習以為常,無動于衷,誠實守信的生態環境受到嚴峻挑戰。
古人云:“君子養心莫善于誠”,“夫誠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執政為民,首先要取信于民,只有贏得民眾的信任,才能贏得民眾的支持。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面對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打造“誠信官員”,塑造誠信政府,迫在眉睫。
官員誠信建設必須有強有力的制度作保證。“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我們需要建立健全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特別是加強《行政許可法》的實施,規范官員的行政行為,防止行政恣意和濫權行為的發生。讓政府官員清楚政府權力的運行規則是什么,明確哪些能做,該怎么做;哪些不能做,做了會產生什么后果,受到什么樣的追究,從而推動政府官員樹立法治意識,按照規定的職責權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職責,不濫用權力,不以權代法,使政府誠信產生約束力。加強監督,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強化行政責任監督,同時使黨內監督、人大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相結合,形成對官員的嚴密監督網絡,形成強大的懲治不守信官員的環境壓力。
只有當誠實守信內化為人們的自覺意識時,守信才會成為自覺的行為;只有當誠實守信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風氣時,失信行為才會受到公眾的強烈譴責,失信者才會付出極高的道德成本。因此,應該充分發揮媒體輿論的導向作用,大力宣傳明禮誠信的社會主義公民道德規范和社會主義榮辱觀內容,倡導實事求是的優良作風,弘揚求真務實的工作精神。借助新聞媒體的強大輿論監督作用,樹立官員誠信典型,揭露弄虛作假現象,褒揚誠信典型,鞭撻失信行為,營造出“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道德輿論氛圍,使誠實守信內化為官員的行為準則,讓求真務實成為官員的自覺行動,努力營造一個人人都說真話、辦實事、求實效的濃厚的誠信社會氛圍。(中央黨校黨建部 王海龍 漢網-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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