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社會的新問題值得關注
眾所周知,在外資企業當中,日資企業的公司待遇是非常低的,以至導致了兩年前發生在大連、天津等地的“和諧”事件,而這兩個地方都是日資企業相對集中的城市。為此,潘太史這兩年來對日本公司的黑心進行了大力鞭撻,雖然這種指責并非無的放失,但是其中另外一個原因則長期以來一直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直到最近帶領一個考察團到天津的某日資企業中進行了一番現場采訪才有所醒悟。
兩年以前,在天津的日資企業雖然工資并不高,但是工人每月可以領取1500元左右的工資,普通職員則為2000元左右,就當時的物價水平而言,生活還是可以維持的。而且當時的天津市政府規定,開發區內的外資企業必須招收那些具有天津市戶口的人,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天津本地居民的就業權利。
但是隨著兩年前有關社會保險的法規條令的“建立健全”,職工從企業每領取一百的工資,企業的直接負擔竟然高達149元之多,這股所謂的社保風潮可謂是雷厲風行,愈演愈烈。美資企業原先的待遇相對來說較為豐厚,而且身后還有強大的政府撐腰,美國商會在華勢力也相當強大,基本上可以做到我行我素,而且美國人的經營理念至少在表面上還是對員工基本權利是予以認同的,所以歐美企業當中并沒有發生太多的“和諧”事件。
而日本政府對其企業除了征收稅賦以外,一般不承擔什么其他責任,所以日資在華企業的中國特色最為濃厚,對黨和政府的政策執行起來還是很認真的。為了嚴格支付社保所規定的“五險一金”,但資方又不愿意承擔如此高昂的成本,所以值得讓廣大職工來“咸與和諧”,當年平均每人降薪為500元以上,從而嚴重地影響的中低收入者的日常生活,這才是當年“和諧”事件的真正起因。
當地政府自然要從中調停,其做法也的確展現和諧社會的無比魅力,那就是放棄原先的“地方保護主義”,允許外資企業從工資水平更低的地方招收員工。僅僅兩年的時間,在天津各日資工廠中的員工當中,外地務工人員的比例就達到了30%,從而徹底地瓦解了廣大職工們再次“和諧”的群眾基礎。
據說從2008年元旦開始,新的《勞動合同法》就要正式開始執行了。中國目前的就業狀況是極度的不穩定,持有長期合同的職工不到三分之一,而三分之二的人與企業所訂立的都是短期合同。新法為了“保護”員工的利益,規定短期合同只允許延續兩次,從第三次開始則必須訂立長期合同。雖然上邊好容易制定了一個“好”政策,但是具體到各企業的“對策”則沒有任何一位和諧官員愿意問津。
據潘太史所知,非生產性公司由于員工人數不多,所以普遍在今年采取了裁員的措施。而日資生產性企業的對策則是公司不再直接招聘工人,今后將從人才派遣公司錄用短期的合同工。也就是說,今后工人的所得到的那一點點微薄的收入,還要被人才派遣公司再剝掉一層皮。
看來,由某某某理論的核心部分——“永不翻案”所演繹而出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確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面光輝旗幟。讓我們振臂高呼一個革命口號:理論萬歲!代表萬歲!科學發展萬歲!和諧盛世萬萬歲!
2007年10月25日星期四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