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長的自殺之謎?
廣西院工學社會科學系 鄭明懷
“二00七年八月三日,河南宜陽縣公安局長白山在該縣境內的花果山國家森林公園游玩途中,突然舉槍瞄頭,自殺身亡。” (《河南宜陽公安局長白山調任前突然舉槍自殺身亡》2007年08月05日 中國新聞網 )
近年來,官員自殺的事,司空見慣,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近幾年有江西上饒市原市委書記、市長余小平,重慶市大足縣原人事局副局長李福多,湖南省株洲市原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劉四華,福建福鼎市質監局原局長翁華銘、北京市原副市長王寶森,天津市原政協主席宋平順……自殺的官員,從科級干部到部級干部,各個級別的干部都有;東南西北,幾乎每個省份都有。官員的自殺,總會使人產生無限的聯想,官員為什么會莫名其妙地自殺?走上這樣的一條不歸路?
自殺是一種特殊的社會現象。19世紀末20世紀初法國著名的社會學家埃米爾.迪爾凱姆在其《自殺論》中指出,所謂自殺就是“任何由死者自己完成并知道會產生這種結果的某種積極或消極的行動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死亡”。在自殺原因上,迪爾凱姆認為自殺雖然是一種個人現象,但其原因主要不是取決于個人的內在本性,而是取決于支配著個人行為的外在原因,即外部環境及帶有某種共性的社會思潮和道德標準。
官員的自殺,并不能完全否定個人生理上的因素,官員的自殺可能是由其自身的心理結構、神經衰弱造成的,在無法承受的壓力之下作出的選擇,但是主要還是社會原因。如果官員的自殺僅僅只是從心理因素方面加以考慮,而忽視其他更關鍵的因素,那么官員的自殺就會成為一個不解之謎。
從以往很多官員自殺的原因來看,大都是由于涉嫌貪污腐敗,罪行累累,自知無法逃避法律的懲處,心理壓力過大,痛苦難忍,生不如死,被迫無奈之下才選擇了自殺。而自殺也使一些涉案者蒙混過關,用自殺的方式來掩蓋自己的罪行,逃脫法律的懲罰,避免精神和肉體上的痛苦。當然,也不能“一刀切”,并不是每個自殺的官員都是腐敗分子。
河南宜陽縣公安局長白山在調任前自殺,,這絕不是一件小事,公安局長這個位置非常重要,縣公安局長在本行政區域內也算是有頭有腦的人物,也可以說是身居要職,一舉一動都關乎群眾利益,因而政府相關部門決不能封鎖消息,不能急急忙忙,草率下結論,更不能拿假消息欺騙群眾,而是要徹底地查下去,查個水落石出,把官員自殺的真相告訴群眾這是政府的責任。一旦回避自殺的真正原因,肯定會引起民眾眾說紛紜,猜測不一,導致小道消息四處蔓延。
官員是一個公眾人物,人民群眾都有對他自殺的知情權。不要讓官員的自殺的成為一個謎。
2007-8-5寫于上海復旦大學
歡迎光臨我的博客 http://blog.gxnews.com.cn/u/10094/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