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有價了!
蘇 杜
2007-7-22
從山西黑窯案中,我們知道了童工最小年齡可下限至8歲---不知那位8歲童工在瓦機前干活的鏡頭是不是媒體的“假新聞”,如果是,那就當別論了---但童工身價幾何,卻截至今日才有了明確的官方意見:每月5000元。據《中國青年報》7月21日鄭州電稱,河南規定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罰五千元。
消息說,這是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在山西黑磚窯事件引起了全社會廣泛關注的背景下,為規范小磚窯、小煤礦等企業勞動用工行為而出臺的《關于加強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勞動用工管理工作的意見》中的新規定。規定說,“對不滿16周歲的人員,一律不得招用”,但是,“一旦發現用人方使用童工的,將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 這還是在“山西黑磚窯事件引起了全社會廣泛關注的背景下”做出的規定!這還是為了“規范勞動用工” !“一旦發現”?如果“一旦發現”不了呢?“每月處罰5000元”?如果不足于“每月”呢?富有千萬的老板,納上5000元就算完事了嗎?
使用童工,使用年齡下限至8歲的童工,不用說在“我們每一個人都在享受著改革開放帶來的豐碩成果”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里,就是在萬惡的“國際軌道的資本主義”里,也是早在百年之前就絕對非法,絕不允許,有老板敢頂風犯案,一定會鋃鐺入獄、傾家蕩產的了。搞了近三十年“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連使用童工都不敢說個“犯法”嗎?都不敢繩之以法嗎?都沒有這樣的法律嗎?只有明確“身價”這樣的一個“規范意見”嗎?在這里,我們還暫且不論這5000元是不是真正能罰到老板身上,最后又到底交到了哪方“管理部門”,交了“管理部門”又派了什么用場。
也許,“管理部門”會說,每月罰款5000元已經不少了,一個童工一個月能干多少活?干多少活才能生產出5000元的價值或利潤來?這種標準,這種思路,自然,是非常符合“寬容民營企業家不規范胎記”、“充分尊重新社會階層政治訴求”的精神的,然而,到了計算童工生產值多少,產出利潤幾何的份兒上,哪還叫共產黨,叫人民政府,叫和諧社會嗎?“在山西黑磚窯事件引起了全社會廣泛關注的背景下”,多少人更加看清了“管理費”“罰款”下的罪惡!人們有理由擔心,在“每月罰款5000元”的“規范”下,會有更多的童工“合乎規范”的走進“規范”的磚窯和煤窯,就像在當地派出所合乎規范地收取了“管理費”,無數黑磚窯、黑煤窯“合乎管理規定”地收用童工、“智障工”一個樣。
讓童工有了身價,就不怕民眾失了信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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