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說變就變.昨晚還滿天星斗,后半夜卻漸漸瀝瀝下起雨來.我四點就起床了,等同案的另兩位朋友一起坐車去開封上訪.今天是個特殊的日子,是我們跑了多少路爭取來的:受市政法委領導約見.無論如何不能遲到,八點前一定趕到,寧可我們等領導,不能讓領導等我們.我縣離開封50公里,坐車大約一個小時.我們沒吃早飯,六點半坐上了去開封的班車.落座后我想休息一會兒,但思緒卻禁不住翻騰起來:
記不清這是第幾次去上訪了,領導這次約見會有結果嗎?會明確表態嗎?會的.兩周前童科長曾當面許諾:半個月內市委領導研究你們的問題,要給你們一個滿意的答復.今天已經半個多月了,這可是大家盼望已久的事.據不完全統計,開封市加三縣.涉案人員大約180人.我們訪民代表中有原開封市委副書記,有原河南大學黨辦主任,有開封市公安局副局長,有原縣委副書記,我們都是在1978年揭批查運動中,被冠以"莫須有"之罪名被捕,被判,撤職罷官.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如蘭考縣委書記張欽禮同志是建國后蘭考縣第一任縣長,文革中因捍衛焦裕祿這面旗幟,支持造反派被判刑十三年,刑滿釋放后貧病交加已含冤死去,河南慘哪!上自省委書記下至生產隊長全部以"幫派體系","打砸搶分子"之罪名被翻了底兒朝天.當時任中央總書記的胡耀邦曾嚴厲批評河南揭批查擴大化.據我所知:中央兩次下發文件試圖糾正擴大化問題,都因當時黨內生活不正常未認真落實.真是物是人非,兩條路線兩重天啊!
我們到開封市委上訪,政治方面無任何訴求,只求解決晚年的生活問題.昔日患難與共的戰友,將近三分之一的人已經作古,茍活于人世者大多生活在社會最低層,所受政治迫害不說,現在連基本生活保障都沒有.我們這批人有參加抗美援朝的老兵,有土改時期參加工作的老同志,有文革中成長起來的新秀.多數已年過古稀,當年的紅衛兵小將已是年過花甲的老人了.昔日的風彩早以蕩然無存,苦難的歲月卻給每個人從心靈到外表都留下深深的印記,但每一個人眼睛里卻顯露出堅定與不屈.前些年尚可自食其力,隨著年齡的增長,漸漸喪失了勞動能力,生活無著,有的靠老伴,有的靠孩子,多數在貧困中掙扎,生活十分拮據.如葛XX,是原開封市物質局局長,被開除公職后,老婆孩子也先后下崗.孩子年輕,靠打工尚可養活自己,老兩口麥季下鄉拾麥,秋季下鄉拾秋,沒錢買菜就到菜市場拾丟棄的菜幫菜葉艱難度日.
胡錦濤總書記執政以來,提出新的治國理念,以人為本,關注民生.中央十分重視信訪工作,下發了(2007)5號文件.河南省政法委書記李新民許諾:凡涉法涉訴案件要作到件件落實,每個上訪者都可以受到領導的接待,要限期解決,作到上訪者滿意、政府滿意.我們的訴求屬不屬于涉法涉訴案件?屬不屬于李新民書記所承諾的范圍?答案應該是明確的。但在我們問到這個問題時,開封市政法委童科長的答復是:"不屬于涉法涉訴案件。"不知童科長的答復來自何方?有何政策依據?
揭批查運動案過去習慣稱作"運動案",長期被劃為禁區,告狀無門。為什么會成為禁區,我搞不明白。但我不相信這是黨中央的決定,沒有文件政策依據,與國家憲法、刑事訴訟法相悖。1981年(?)我親自看了一個中央文件(記不清是幾號文件了),大意是:“揭批查運動整人太多,定性太高,材料太粗,要求縣以上領導機關抽調專人進行甄別復儀,不要搞一風吹,搞錯的該放的放、該平反的平反,該恢復工作的恢復工作。”很明顯是對揭批查運動的糾偏。據說鄧小平從四川回京路過河南說過這樣的話:河南本來面就大。中央文件精神不但沒有貫徹落實,沒有糾偏,反而又來個批“地震”。(即上訪告狀是鬧“地震”)又抓了一批人,鄧小平一句話使中央這一文件成了一張廢紙。后來聽說鄧小平還說過一句話“揭批查問題二十年不議。”從1978年到現在29年過去了,20年時效早已過去,為什么現在執政者還如此奉若神明?這起碼說明兩個問題:一、黨內生活不正常。胡耀邦當時任中央總書記,鄧小平一句話能否定中央決定這正常嗎?其二,后來執政者如何面對揭批查擴大化問題?是實事求是落實中央文件精神糾正冤假錯案?還是唯鄧是從、將錯就錯,繼續把運動案作為禁區?這是擺在新一屆中央面前的一件十分嚴肅的政治問題。為了國家的長治久安,黨中央應面對現實作出抉擇。因為在目前上訪案件中這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如果這一問題不解決,將會為黨的事業留下無法彌補的后遺癥,不但司法公正成為一句空話,也嚴重影響黨的形象,正如有人戲言為實事求是變成了是球。
三個月前,開封市信訪局根據我們的訴求,給市委寫了專題報告,建議解決這部分人的養老問題。按中央(1982)9號文件和河南省委(1983)100號文件精神(即原來是國家正式干部和國家正式職工的,刑滿釋放后要重新安排工作)予于解決。當時由于種種原因,上述文件精神并未認真貫徹落實。現在這部分人年事已高,早已到了退休年齡,要求按退休處理,合理合法。市委領導對這一報告做了批示,責成市政法委負責調查落實。市政法委指派了一名常務副書記具體負責。他和兩名科長于2007年3月30號聽取了信訪代表的匯報。后來凡同案上訪者分別匯報了個人情況。三個月過去了,目前還沒任何結果。但我們對黨中央充滿期待,對自己的問題心知肚明,對我們的合理訴求充滿信心!
車已進市區,我很快收回了思緒。路兩邊綠油油的秧苗受到雨水的滋潤正茁壯生長,兩行白楊傲然挺立直指蒼穹,到處生機盎然。遠處的高樓大廈鱗次櫛比。小巷深處,低矮的房舍掩映在霧雨朦朧中。東來西往的人們撐著各式雨傘在大街上穿行,他們在為生計而奔忙。雨停了,太陽從云層中露出來,毫不吝嗇地把陽光灑向大地,雖然是雨后,空氣仍顯得十分燥熱。
到了。只見市委門口聚集了好多人,一個六十多歲的老頭正在馬路中間向北慢慢爬去,一邊爬一邊大聲哭喊:“哎呀。。。哎呀。。。”哭聲中流露出無助與無奈。我走近一看,只見這位老人滿嘴血沫。我問旁邊一位中年婦女怎么回事,她說:“是來告狀的,不只哪句話沒說好,從市委辦公樓里走出幾個年輕人,不分青紅皂白,劈頭蓋臉一頓暴打。”我茫然了。我想:這位老人不知從何而來,又因何故,冒著雨,早早來到市委。告狀定有冤情,想討個公道,結果連門都沒進去,反遭一頓毒打,這世上還有講理的地方嗎?真應了“屈死不告狀”這句古訓了。上一次(6月22號)來上訪就遇見一個中年婦女被打后,仰面躺在市委辦公樓門口,動彈不得,旁邊一位婦女(可能是同伴)在照料他。看來在市委大院,訪民挨打事件絕非偶然。在老百姓眼里,市委就代表共產黨,不管是什么原因,在市委院里公然毆打訪民都是不可思議的,信仰大廈在拳打腳踢下會轟然倒塌,共產黨的形象會面目全非。
聯想自己,上訪已一年多了,不知來市委多少次了,現在還茫茫然。遙想當年,冤案制造者是多么愜意和輕松:幾個人一嘀咕,冤案即成。現在要求平反可比登天還難,縣委推市委,市委推省委,法院推政策,都說中央沒有新精神。原有的上邊精神又政出多門,到下邊怎么不造成亂局?我們的訴求拋開政治問題不說,要求解決我們應該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都這么難,更甭說追究冤案制造者的法律責任了。建國以來歷次政治運動后期都要進行甄別復議糾正錯案,五七年反右運動,八零年后更是一風吹。為什么惟獨揭批查運動被劃為禁區,并且“二十年不議”?難道揭批查運動沒有錯案?難道對鄧小平也要搞“兩個凡是”?鄧小平不是最講實事求是嗎?可以這樣說,揭批查運動整人數量之多,無歷史可比,錯案之多,無歷史可比。涉案人員一少部分已帶著遺憾撒手人寰,多數人還在世,如果過早地作為歷史塵封起來,無疑于助紂為虐!
八點半,我們登記后就來到市政法委監督協調科。見了羅科長他說:“童科長患腸胃炎住院了。”我們說:“童科長答應今天由政法委領導接待我們,童科長住院,領導并沒住院啊!”羅答:“這事由童科長具體負責,我不太清楚。”我們要求羅科長跟政法委領導電話聯系,答復是:領導不在家。我們面面相觀,不知所云。。。。。。
我們并不甘心一句話被打發走,相約下午再來。簡單吃了點飯,下午三點又來到政法委。這時政法委各科室都有人上班,惟獨監督協調科大門緊鎖,連一個辦公人員都沒有。四點鐘,約見無望,我們誰也不說話,然后走出市委大樓,相聚在馬路邊。我心中五味陳雜,思緒萬千,耳畔似乎還回蕩著被打老人的哀嚎。這時大家七嘴八舌議論開了,有的說:“這是約見嗎?是忽悠!”有的說:“不管問題能否解決,總得有個話,不應該用這種辦法對待我們,輕著說是不負責任,重著說是卑鄙!”
這是我第一次近距離接觸申紅玉同志,他是黨的“九大”、“十大”代表,原開封市委副書記,勞動模范,文革初期工人造反派領袖。只見他頭發稀疏,兩鬢斑白,因腦血栓后遺癥,走路有點跛。他喃喃自語:“怎么能這樣呢?”我戲謔到:“這就是與時俱進吧!”
(作者說明:本文為作者親身經歷,無任何虛構,哪位網友有文中提到的1981年中央有關揭批查問題的文件原文,請跟帖告我,不甚感激。)
鍔未殘
200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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