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建設是政府施政的主要內容
袁 大 成
很長時間來,提起建設,中國人就想起修公路,建廠房等等土木建設工程。不錯,這是建設;但是這只是建設的一個內容,即物質建設。除了這些土木建設工程外,建設還有另一個重要的內容,即社會建設。中國幾十年來,一直很重視物質建設,一直大興土木,可以說,干勁十足。但是對社會建設卻不了了之,沒有把社會建設也看成是重大的建設項目去重視,去規劃,去建成。所以中國有必要要補上社會建設的缺失。社會建設是政府的工作項目,是要靠政府來搞的。現在,中國有以下幾個沒有完成的重大社會建設項目需要政府組織力量去完成:
(1) 公費醫療體制建設;
(2) 社會養老體制建設;
(3) 社會貧困保障體制;
(4) 義務教育體制建設。
這幾個項目需要由政府組織立項,規劃,實施和完成。沒有這些社會建設的完成,建設和諧社會和小康社會,就是一句空話。 中國一些愚昧的文人,一直主張政府管的越少越好,把事情都叫給市場去搞。他們以外西方國家就是這樣搞的。這是無知!其實,以上社會項目在西方國家也是由政府負責的,并不是交給市場去亂搞----市場其實是無法承擔這些項目的-----所以中國政府不要聽那些無知文人的誤國餿主意。
以上四個社會建設項目,仔細看一下,需要財政支持。所以,中國還需要有完善的稅收政策和體制,來支持政府的社會建設的完成。即:
(5)完善的稅收政策和體制的制訂和建設。
中國一些愚昧無知的文人可能又要大喊大叫,說這是“大鍋飯”,要影響資本積累的效率了。其實,這些項目的建成和運轉,更有助于中國經濟的平衡運行;有助于中國經濟的健康發展。有關與此的理論分析,可參考我在(關于中國經濟的對話)的系列文章的第三章和第八章。
當然,除了在理論上不要受無知的文人干擾外,這些社會建設還需要有具體化的體制和運行機制。這需要有藍圖,有經過研究論證的細化方案。
中央政府不但要負責制定這些社會建設的實施步驟,而且要由中央政府的具體部門負責直接管理這幾個建設項目落成后的運行。比如養老,其支出應該由中央財政負責,也應該由中央政府的社會保障部門在各地設辦公室分發(所以,這些部門,可從地方政府中剝離。政府部門應由任務而設,不必中央政府有什么部,地方各級政府都有對應的局,反之也是一樣)。這種全國統一的管理,可以避免各地貧富不均而在各地造成貧富差別。
社會保障,本質就是大鍋飯。大鍋飯本是歷史的進步。國家應該通過稅收杠桿,把沉淀在富人柜子中的錢收上來,建立起人人(包括富人)老有所養,病有所醫的社會保障制度。和諧社會,就是要有基本保障的人人有生活安全感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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