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毛澤東對干部子弟的“災難性”定義
付彪
60年代的高級干部家里并不比平民家豪華多少,干部子女衣服上的補丁也不比平民家孩子少。然而,毛澤東以一名父親和黨的領袖的敏感性,一再對自己的子女提到:“干部子弟是一大災難”,并對他們嚴加管束,要求他們“夾著尾巴做人”。
毛澤東對干部子弟的“災難性”定義,主要是就干部子弟借著父母的地位和權力不求上進、為非作歹而言的,其結果是“小而言之,害了自己,大而言之,害國害民。會給我們黨、我們黨的干部造成不良影響,會影響我們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威信,會給我們黨的干部與群眾離心離德,會使我們黨的事業受到損害。” (李敏《我的父親毛澤東》遼寧人民出版社)
有人說,毛澤東是偉大的預言家。這話一點不錯。在現在看來,毛澤東對干部子弟的“災難性”定義,還真被言中。沈陽市原市長慕綏新的長女慕洋,基本壟斷了全市主要大街的燈箱廣告。每次到大企業拉廣告時,她都會大言不慚地說:“我是慕市長的女兒,給你們做個廣告,開支票吧。”經理們只得乖乖拿出幾十萬、幾百萬廣告費,至于廣告做沒做,在哪做,問都不敢問。領導子女辦公司,以權力做后盾,以老爹當招牌,做著只賺不虧的買賣,在現實生活中也不乏其人。有的甚至以妻子、兒女公司作為貪污受賄“遮羞布”,自己暗中操作,房地產、建筑、進出口貿易,什么熱門就干什么;倒賣工程項目、非法批地、介紹貸款,什么與權力關系密切就經營什么,一旦案發,則大言不慚地推脫:“老婆孩子辦公司是他們的權利,他們的事我不知道。”如此這般,難怪現在夫妻、父子同堂受審者并不鮮見,教訓也非常深刻。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是子女成長的搖籃。毫無疑問,干部家庭和普通家庭的環境是不同的,在不同家庭環境中形成的干部子女的心理也是不同的。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南京師范大學蔣鈺珮老師通過對2005年江蘇省8所高校的600多名文、理、工科畢業生的就業調查發現,有超過半數的學生認為父母的社會關系在找工作中很重要,通過父母的社會關系找到工作的大學畢業生占到調查總數的27.2%。而認為父母社會關系不重要的學生僅占13.6%。這表明,“官本位”思想已潛移默化影響著孩子的成長,干部家長因為手中大小有些權力,能享受一些特殊待遇,也很容易把自己的權力和待遇讓子女分享。如此下去,我們的社會就將被這種“官場規則”所籠罩,我們的干部子弟又何嘗不會成為“一大災難”?
周恩來總理也曾反復教導干部子弟不要搞特殊化,他在1953年5月就對北京市一○一中學的學生講道:“希望你們不要特殊化,不要脫離勞動,不要脫離群眾。你們是革命干部子弟,你們的父兄為人民流過血,立過功,但功勞不能記在你們的賬上。”我們不提倡干部家長像在革命年代一樣,自己享受待遇,讓子女在旁邊餓肚子,這不符合時代發展要求。但是,領導干部如果因為愛子心切,利用自己的職權,千方百計為子女謀取福利,不僅不為法律和社會所容,而且對子女成長也是有害無益的。
愿各級干部都謹記毛澤東的“災難性”定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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