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一村律師民主說
作者:韓一村
(一)
民主是個好東西
01、在民主國家,民眾的個人生活屬于隱私,受法律保護,而公共事務則要公開,接受監督。
02、在西方國家,公眾享有最基本的社會保障,不會因貧窮,上不起學、治不起病、住不起房,因為國家賦稅用于公共福利,不會被官家揮霍、浪費、貪污。
03、在民主國家,財政預算合理、必要,不超征,財政決算清楚、詳盡,不糊涂。納稅人的錢,征的明明白白,花的也清清楚楚。
04、在民主國家,國家機關的辦公場所簡陋,設施陳舊,因為官家不敢亂花納稅人的錢,搞豪華,比氣派。
05、在民主國家,公眾選出代表來立法,體現了民意、公意,弘揚了法的本意——正義。
06、在民主國家,公眾有言論、出版的自由,因為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出版社允許民辦,民眾的聲音是輿論主流。
07、在民主國家,民眾有集會、游行、示威、罷工的自由,因為,集會、游行、示威、罷工不需要申請,只要和平舉行,不妨礙公共秩序即可。
08、在民主國家,公職人員包括國家領導人,都是公眾的仆人,他們必須盡職盡責地工作,因為民意決定他們的政治命運。
09、在民主國家,權力的交接是公開的、和平的、程序的、規則的,沒有腥風血雨。
10、在民主國家,司法、軍隊等暴力機關僅聽命于法律,不參與政治活動。
(二)
民主的構造
民主的構造是分權、制約、平衡,防止集權、專制。
1、民間與官家分權。民眾擁有絕對的最高權力,法律保護民間的各種自主組織。官家僅擁有民眾授予的有限職權。
2、國家機關之間分權。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互不隸屬,彼此制約、形成平衡。
3、中央與地方分權。中央擁有國防、外交等關乎國家整體利益的權力,地方享有高度自治。
(三)
民主的功能
民主的功能是選舉、監督和罷免
1、選舉。選民直接或間接地選出各級國家機關領導人;直接或間接地選出各級代表機關代表。選舉權應具有普遍性、平等性,投票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法。
2、監督。國家機關的監督由國家立法機關與司法機關共同行使;社會監督主要靠自主的社會團體和新聞輿論來實現。
3、罷免。民眾有權直接或間接地罷免不滿意的國家公職人員,有權罷免自己選出的代表。
(四)
民主的宗旨
民主的宗旨是彰顯社會公平與正義,落實三大平等。
1、機會面前人人平等。同等條件,機會均等,反對機會獨占。
2、權利面前人人平等。凡是本國公民,均享有同樣的權利,同等的權利,反對特權。
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部法律,同等保護;同部法律,同等適用,反對法外治權。
2007年4月27日 北京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